4、财务制度 职能:财务管理的各项要求,都形成明确的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化,应规范到企业所有涉及财务管控活动的部门,各项财务操作都应受到管控和规范,包括财务操作和工作记录等要求。
财务制度包含十个管理细节及要点,分别是: 制度设计:财务管理制度需要通盘考虑整体状态,经过研讨设计后建立。考虑财务制度包含有关财务管理运作的一系列要求,制度设计应充分关注各项要求,职责、控制项目、指标、报警、流程、机制等。 制度制定:财务制度作为一类文件,应通过调研、文案编撰、审阅研讨、审核确认等步骤完成。财务制度应按文件管理规则,给与编码和受控。财务制度应纳入企业统一的文件管理范围。 职责和执行程序:制度明确规定各级管理人员的财务责任。制度内各沟通、处置、反馈、指令执行等操作,都规定出清晰的执行步骤。涉及评判、考核等要求的环节,应规定附加的标准、规则等工具。 财务管理流程化:企业应尽可能使财务管理实现标准化,各类操作建立规范的程序。财务管理流程从核心流程到岗位作业流程,都应完整、可行、有效,且财务流程与其他流程的衔接点清晰确定。 财务职责优化:财务管理权限和涉及财务控制操作的职责,企业应规定职责在何种状态下,需要作调整和修正,如部门间责任调整、上下级权限修正等。职责优化后,流程、指标、管控操作等应相应调整。 制度执行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按特定条件如发生风险、预警信息提示等,或周期如季度、年度等,进行执行情况检查。检查方式如指标考核、制度违反、数据统计分析、预警信息处置等,应作规定。 工作记录:工作记录无论数据信息或文字信息,都会对财务分析或后续的问题分析带来影响,所以财务制度对各类涉及财务工作记录及报告,做出明确的规定。包括记录格式、信息要求、核实确认责任等。 执行反馈:企业应安排明确的程序和规则,接收和分析财务制度执行中的各类反馈信息。包括直接的反馈、投诉、抱怨,统计分析发现、执行偏差、指标评价考核等。反馈的收集和处置应有明确规定。 制度简化与融合:财务制度既需要严密系统,又须考虑与企业其它制度的监管冲突。企业应定期或对发生冲突的事件进行分析,使制度得到不断简化,使财务监管要求与其他管控制度的融合,更紧密合理。 年度制度评审:企业每年应都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包括制度本身规范的适用性、数据管理、流程和职责、财务管控效果等等方面。年度评审要求应明确具体,如参加者、内容、项目、目标、程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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