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为什么救灾一定要捐款?

 兰黛公主 2013-05-03

按法律,政府部门在预算时就应当有相当的防灾、减灾和救灾专项资金。如果资金不足,还可以临时紧急启动各项措施进行补救,所有办法穷尽之后,才能向纳税人提出“增加税收用于救灾”这样的要求。

一个正常国家,根本不存在灾难一发生,就必须“等钱救命”这样的事情。这是常识。

纳税人日常纳税早已包括了为“政府救灾”这样的国家职能买单的举动。纳税人日常的爱心捐助也为各种“公益组织”进行救灾储备作了贡献。

所以事实上根本不存在任何政府、组织在灾难来临时急需得到捐款才能开展救灾活动的情况。以中国现在的国家实力,也完全能够承受较大规模的短期局部自然灾害。

常见短期局部自然灾害,往往是以普通民众生命和家庭财产的灭失为最大损害的。厂矿损失自有保险资金、金融体系支持,更不用个人捐款帮助。

而对普通民众个人生命救助,往往以医疗和食物为第一优先,这部分最为紧缺的救援,其实考虑的是整个救灾体系的效率,而根本不在于捐款的多少。

比如平时有没有加强民用建筑抗灾能力的标准制定、和监管?救援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基层公共医疗部门的人员和技术配备是否得到长期有效的重视和投入?民政部门是否有完善的救灾物资储运体系?这些都不是要靠灾难来临时的捐款才能解决的,等到灾害来临时才去要求大家捐款“等钱救命”,就算把美国的黄金全运来,把几万亿美国国债全抛光,也太晚太晚,而且根本于事无补。

所以救灾时“捐款”,只能是一种心情的表达,而对当时正在发生的灾害,并无实际效用。捐一万块钱的价值,也许还不如让灾区的婴儿及时得到一个奶瓶、一个奶嘴、一瓶热水、一袋奶粉。而这些物资,不是要等到捐款到位才能得到,如果得不到,临时的捐款也不可能让情况更好。

所以,在灾害来临时,任何人都无权要求别人捐款,临时的捐款也不可能对可能的防灾救灾建设不足有任何改善。所以当大灾来临时,学校以捐款活动来对学生进行“爱心教育”、以家长捐款多少来衡量学生的品行或老师的绩效,或者企业以个人捐款数量来衡量员工操行、公众以个人或企业捐款数量来衡量其品行,都和勒索敲诈无疑。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