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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重点国保增181处

 翔山 2013-05-05

山西重点国保增181处

至此总量已达452处,仍居全国第一

2013年05月04日07:10    来源:山西日报     手机看新闻

5月3日,国务院核定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43处,山西申报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181处不可移动文物名列其中。至此,我省已有452处不可移动文物纳入了国家重点保护的视野,总量仍居全国第一。

据了解,自1961年开始,我国实行由国务院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制度,已公布七批。由国家、省和市县政府分别核定公布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文物保护法》的明确规定,在处理文物保护与建设开发的矛盾中,核定公布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成为制止违法拆除和损坏文物的有力保障。今年,国务院核定公布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43处,仍沿用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分类法。其中古遗址516处(26.6%)、古墓葬186处(9.6%)、古建筑795处(40.9%)、石窟寺及石刻110处(5.7%)、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329处(16.9%)、其他7处(0.4%)。山西(181处)、河南(168处)、湖南(123处)、河北(110处)、江苏(105处)等省份入选数量排在全国前列,湖南、重庆、青海、新疆等省(区、市)数量增幅较大。并有工业遗产、乡土建筑、文化景观等新型文化遗产列入其中。

目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排名前三的省份为:山西452处,河南357处,河北273处。

记者孟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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