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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少离多 婚姻长久?

 共同成长888 2013-05-05
聚少离多 婚姻长久?

夫妻除了同屋共住、邻居共住之外,还有第三种:「分屋同住」。即是将战线拉长。两人结婚后,要把「家」的观念,从同一屋檐下,伸展至两个分隔的独立单位。

 

先前说的“邻居共住”,夫妻一起住两个相连单位,是较理想的情况,但是万一找不到合适的居所,或个人想保留更多的自主空间,可以考虑这种结婚方式。譬如说:你住沙田,我住大埔,婚后各自仍保留居所,有时候上你家,或我家,资产共享,通讯地址则集中在一处。

 

这种方式的好处,是进可以攻,退可以守,比起身分暧昧、不明不白的同居生活,较清晰明确,起码两人都是已婚身分。要是夫妻真的相爱融洽,逐渐发展,「分屋同住」会变成二屋同住」。

 

其实邻居共住的情况,亦是一样。像聪明朋友与丈夫,虽说是贴邻AB座居住,初时是各占一边,但是当双方适应了婚姻生活,起居会集中在一个单位,更直接的说法,是长拨同屋共眠。

 

另一边的单位,亦不会浪费,可以当客厅,专门招待外宾,兼用作书房、衣帽间、储物室等等,用途多样化。同样理念,可以伸延至「分屋同住」。结婚初期,可能还要商议:上你家?上我家?

 

但是共同生活下去,建立互信基础之后(其实更重要的是怕麻烦),亦会逐渐倾斜往其中一家。尤其是有了小孩子之后,逐渐,另一个单位会蜕变成投资物业,供收租之用,凡事起码有一个退路,亦给自己多一条后路。

 

像这种结婚状况,在香港以外很普遍,尤其是地域大的国家地区。比如说中国,夫妻原奉住在北京,要是丈夫调往深圳公干,分居两地,并不代表婚姻关系有变,亦是常有之事。从算命的角度看,如此婚姻是「聚少离多」,未必不好,尤其是适合个性独立、各自拥有事业者,婚姻反而更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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