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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调换协议书(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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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吉林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产权调换协议书
(非租凭房屋适用)
吉林省建设厅印制
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
(编号:)
甲方:拆迁人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委托拆迁单位: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乙方:被拆迁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为加快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有计划、有步聚地进行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吉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
乙方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同意将坐落在,
栋单位号的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产籍卡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产籍卡)所标明的房屋用途为
交给甲方拆除。
第二条补偿金额
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和金额如下: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详见附件一评估报告)
2.附属物补偿金额:
3.未到期限的临时建筑补偿金额:
4.住宅搬迁补助费:
非住宅一次性补助费:其中搬迁补助费:
。
5.乙方依法占有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
用途:
扣除按规定方法计算的土地面积后应单独补偿的土地面积
平方米,补偿金额。
6.
。
总计补偿金额(大写):。
第三条产权调换房屋
甲方将座落在,栋
单元号的房屋作为产权调换房屋,该房屋为【现房】
【期房】。
期房的建筑面积及面积发生变动的处理、计价方式及总价款、房屋交付等内容双方另行签订《商品房屋买卖销售合同》。
期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该房屋价款金额如下:
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款总额:
总价款合计(大写):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负责给乙方办理完产权调换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所支付的契税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差额结算
拆除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差价款为,由
去付给。该款于年月
日结清。
第五条被拆迁人搬迁及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时间
乙方保证于年月日前搬迁腾空被拆迁房屋,经甲方确认,被拆迁房屋由甲方拆除。乙方不得拆除、损坏被拆迁房屋及其公共设施,违者照价在补偿金额中扣赔。
甲方保证在年月日前将产权调换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拆迁过渡方式
乙方选择【】种过渡方式,甲方按乙方选择的方式给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或提供周转用房:
1.乙方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过渡期限内,临时安置补助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按个月计算,计元甲方先给付乙方个月,计元;余个月,计元。由甲方在规定的安置用房交付期前发给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自乙方被拆迁搬迁腾空验收合格之日起按月计算,发至新房安置月止)。
2.甲方提供有采暖条件的周转用房的,在过渡期限内,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在甲方将安置用房交付乙方使用
个月内,乙方应腾退周转用房。
甲方提供无采暖条件周转用房的,在过渡期限内需要过冬的,甲方应去付乙方采暖补助费,标准为,总额为。
第七条
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按交付时适用的标准再次发给乙方搬迁补助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
因甲方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乙方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标准的倍支给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需要过冬的还应支付采暖补助费;乙方使用甲方提供周转用房的,除甲方继续提供周转用房外,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应按照
标准支付给乙方临时补助费,周转用房没有提供采暖条件的,需要过冬的还应支付采暖补助费。
第九条
在本协议签字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到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条协议的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详见附二补充协议)。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和委托拆迁单位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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