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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私 心

 天天要数米 2013-05-08

自    私    心

文:佳桐


    战国时期,魏国有个叫徐无鬼的隐士,声称前来慰劳魏武侯。“慰劳寡人?”魏武侯觉得奇怪,徐无鬼自己“苦于山林之劳”,不可能有拿得出手的财物。“我慰劳你的精神和形体,”徐无鬼答道,“作为国君,你贪图眼耳口鼻的享用,让百姓劳累困苦。心神原本喜欢与外物和顺,厌恶谋取私利。如今你患了自私病,所以我特地给予慰劳。”


    魏武侯这样的自私病,不光君王贵族易患,平民大众也难以避免。对生命个体来说,无论谁都有利已的取向。因为每个人就要生存、发展与享受,而满足这些需求,就必然会趋利避害。


    因此,人都有自私的一面,讲求个人的正当利益也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绝对的无私,不仅不能成为常态,甚至很难真正存在。从某种角度看,自私心是人类社会最深层的动力机制,正是无数个体和群体的利已冲动,让整个世界充满着前行的力量。


    但自私的普遍性,并不决定其合理性。自私心的危害,根源在无休止的贪婪。社会资源即使再丰富,相对于人的欲望,就变得稀缺。印度圣雄甘地曾说:“按每个人的需要来说,东西是够用的,但按每个人的贪欲来说,就不够了。”自私是贪欲的放大器。


    好比分蛋糕,希望多得是人之常情,可过分自私的人,不光拿了自己的份额,还挖空心思抢取别人的,甚至别人饿得奄奄一息,也绝不怜悯。这样的自私,就为道德所贬斥。它以剥夺他人、侵害社会的利益为前提,无疑突破了正当的底线,滑向损人利已的恶性区间。


    每个人无一例外生活在利益世界,割绝利益几乎等于告别世界。然而实现自身利益,却不可毫无顾忌。由于资源的稀缺性,虽然在分配与占用的环节,人们存在相互排斥的竞争关系。但竞争不应充斥兽性,让贪欲脱缰狂奔。自私心一旦缺乏节制,极易走向极端,以致坑蒙拐骗、明抢暗偷、杀人放火都可能成为选项。若任其发展,不仅害了他人,最终往往引火烧身、毁掉自己。


    所以怀自私心,贵在掌握分寸。“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就讲求适度与规矩。而在通常情况下,要让自己活好,也得让别人能活;要让自己得利,也得让别人获益。世上的利益并非都是你有我即无、你多我即少,我们与其为一块小蛋糕拚个头破血流,不如理性驾驭自私的本能,将眼光放长远些,一起做大蛋糕、分好蛋糕,更好地共享合作的利益。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是自然人,又都是社会人,既有利己的动机,也不乏利他的愿望。事实上,利益具有统一性,利己与利他完全能够结合。商业服务所达成的交易,便是甲方、乙方在利己中相互利人。但利己与利他的结合,绝不限于做生意,更非狭隘地要求钱货两清。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不是算账后的利益交换,更注重精神的默契。


    这使我想起“长勺喂汤”的一则故事:地狱里,一大群人愁眉苦脸地围着一桶汤,却因为勺子太长,够不到自己的嘴,只能望汤兴叹;天堂里,一大群人也手拿长勺围着一桶汤,但大家都舀来喂给对方,个个享受美味、乐在其中。天地之差别,是由于天堂拒绝斤斤计较的自私,大家都在良性互动地协作,而得到实惠的则是每一个人。


    当然,我们在现实中也看到许多纯粹的利他行为。有的人长年做善事,乃至舍己为人,却不求回报。豪华游轮泰坦尼克号即将沉没时,大部分男子自愿把生的机会留给妇幼。最令人感动的是史密斯夫人的回忆:当时她的两个孩子被抱上救生艇,因为超载已不能再进人,出于母爱,她喊了一声:“让我上船吧,孩子不能没有妈妈!”话音刚落不久,一位年轻女士站了出来,“我还没结婚,我把她换过来吧!”在充满慌乱和恐惧的时刻,这位年轻女士将生的机会让给了毫无关联的陌生人。她显然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甚至连自己的姓名都没有留下,这不正是对自私的彻底战胜?


    从刚才的一幕,我们体会到舍身取义所带给人的震撼。自古至今有这样一批人,面对利与义、生与死的考验,会以利益乃至生命的最大舍弃为代价作抉择,他们究竟在追求什么?是一种道义,一种尊严,一种价值。此种追求的实现形式是牺牲,它无疑超越了一般意义的自私从另一个角度,作为理性的选择,牺牲同样换来了精神利益,这应该也是自爱的表现。但是,这种自爱更重心理的满足,它实现了由物质追求向精神追求的转换,所以带来人生境界的跨越。其时,物质利益交换的等价法则失灵了!


    当人们更加注重社会认同、公民责任、精神富有,物质与金钱所给予人的满足就降低了;当此种追求进一步上升至信念、信仰的高度,对生命的超越便成了可能。一旦到了精神的层面,小我的自私就被丢到一边,人往往不再是通过获取,而恰恰是因为舍弃,才更深刻地展示人性的光辉,并在给予他人、给予社会的同时,真正完成对自我人格的实现与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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