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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秋瑾小丈夫(下)

 啸海楼 2013-05-09

可怜的秋瑾小丈夫(下)

端木賜香

站在秋瑾的角度,父亲死亡,家道败落,人情世故上当然很不适应。她在致哥哥秋誉章的信里多次骂亲友们嫌贫爱富,翻脸不认人,家无势力了,就都不趋奉咱了。当然,骂得最多的还是她那个小丈夫,那是声声仇字字恨的。

【图注:秋瑾(1875-1907)半身像;编辑配图,图片来自网络】

其一,1905年6月19日,秋瑾从日本归国省亲,在绍兴致函居京之长兄秋誉章,大骂曰:“子芳之人,行为禽兽之不若,人之无良,莫此为甚!即妹之珠帽及珠花亦为彼篡取,此等人岂可以人格待之哉?彼以待妹为无物,妹此等景况,尚思截取此银及物,是欲绝我命也;况在彼家相待之情形,直奴仆不如!怨毒中人者深,以国士待我,以国士报之,以常人待我,以常人报之,非妹不情也。

“一闻此人,令人怒发冲冠;是可忍,孰不可忍!嘱二妹讨取此银时,不妨决裂。盖妹思之熟矣,为人奴隶,何不自立?后日妹当可自食其力,何必为人妇者?况仇怨已深,断无好结果。况一年之久,未通一函,即视我母兄,彼何曾一置念耶?闻早娶妇矣。待妹之情义,若有虚言,皇天不佑。妹得有寸进,则不使彼之姓加我姓上;如无寸进,不能自食,则必以一讼取此儿女家财,不成,则死之而已。”

此信透漏诸多意思:第一,秋瑾的珠帽与珠花让丈夫王子芳给扣了。第二,秋瑾希望妹妹去王家给自己讨些银两回来。第三,听说丈夫王子芳另娶新妇了。第四,自己以后出了名,不让王姓加到自己姓名前;若出不了名,填不饱肚子,就跟王家打官司,把他家的钱财弄过来,不成,无非一个死字。

其二,还是1905年,日月未具,当是秋瑾第二次东渡日本后的7月下旬,从东京致信大哥:“二妹常有信来否?讨取百金,不妨决裂,因彼无礼实甚,天良丧尽,其居心直欲置妹于死地也。目我秋家以为无人,妹已啣之刺骨,当以仇敌相见……呜呼!妹如得佳偶,互相切磋,此七八年岂不能精进学业?名誉当不致如今日,必当出人头地,以为我宗父母兄弟光;奈何遇此比匪无受益,而反以终日之气恼伤此脑筋,今日虽稍具时誉,能不问心自愧耶?……他是得于书记中留一名,则平生愿足矣。无使此无天良之人,再出现于妹之名姓间方快,如后有人问及妹之夫婿,但答之死可也。”

此信透漏两个意思:第一,除了珠花珠帽,她还想让二妹跟王家讨取百金。第二,强烈的出人头地之心,而且出人头地后,也不带丈夫王子芳玩儿,不让他沾自己的名气之光。

其三,1905年9月12日,秋瑾从东京致信大哥。估计是王家致秋母一函,想让秋瑾回家什么的。所以秋瑾在信中告诫兄长,王家不会变好的,放心吧。她还猜测王子芳要么新娶的媳妇儿不好(作者注:人家王子芳终身未再娶,够贞男了),要么王家听说我名声还不错,想沾我的名气之光(作者注:这个就有些自恋了,人家不过觉得你是孩子的亲娘罢了),但我不会和王子芳和好的,免得“妹后日之名誉有损”。

她给兄长表态说:“妹近儿女诸情,俱无牵挂,所经意者,身后万世名耳……惟钱财一端,妹正困于此,况彼守财奴物,取之无伤于廉”

——这小娘们,居然也不牵挂孩子,确实是特殊材料制成的。她一门心思在身后万世名,但目前主要是弄钱,所以交待兄长,就说哥哥可怜妹妹,借给妹妹千金,造个字据上王家要钱去;还说自己也给子芳写信了,索取百金和珠花珠帽,并且在后面写着“经济困难,商借千金”云云,如果不回信,或者不借给,“则遗书断绝往来,此后王宅不得云有秋氏之女为媳事”;再者,咱还可以跟他谈判离婚……

此信透漏的信息很多很微妙。它让我对秋瑾刮目相看:果真具有女光棍精神呵!

后面的信更有意思了,由于希望二妹前往王家索钱百金,结果二妹写信给她,说自己劝哥哥去十二叔家借钱,借不到再找王家,不愁借不到手云云。秋瑾就怀疑二妹想图谋那百金。总之,一家子为了钱,转着圈儿的考虑合适人选与下手方法。

最后还是秋瑾亲自下手了。由于日本政府取缔留学生规则事宜,1905年底,秋瑾赌气回国,在中国本土展开了革命活动。当然第一要务还是弄钱,1906年,秋瑾带着几个革命伙计上王家“诱款”去了,文献资料说的是“诱”,实际上有些吓人家,试想媳妇儿带着几条汉子放旅店里,自己又女扮男装的往门里一叉,说自己要转着圈儿的找王家的亲戚募捐呢,王家不给行吗?由于王子芳在京做官,所以公公告诉儿媳,亲戚家都困难,你千万不要找人募捐去,我给你筹备。结果给儿媳筹备几千元(作者注:一说二千元)!这就是传说中的打秋风吧?

你说王子芳摊上这么个老婆,他能对付得了吗?

下面我们再看看闺蜜眼里的秋瑾。

其一,秋瑾闺蜜徐自华回忆曰,秋瑾要徐自华去上海替她为《中国女报》驻沪数月,徐自华以母病辞之,秋瑾就不愿意了:“颇不悦,责余忘公益恋家”——秋瑾弃家不顾了,要求闺蜜也得弃家不顾才行!而且这里可以补充一则,秋瑾死后,徐自华都不知道秋瑾的儿女是她亲生的,估计从未与闺蜜谈过孩子,所以徐自华疑惑地说:“一子一女,有云系妾出,末知孰是?”

其二,徐自华说秋瑾“雅量,虽一二十巨觥不醉。酒后纵谈更豪,余不喜饮,常强之使醉”。强迫别人喝酒也罢,醉后舞倭刀,要求徐自华也舞,徐回答我可没有你英雄。秋瑾说“既知英雄,胡不具俊眼?子看我如古时何人?”徐自华回曰:“子好兵器,刚毅英勇,如孙夫人,未识谁为刘先主?见子战栗而跪乎!”于是秋瑾拍着徐自华的肩膀曰:“子工诗文,不亚徐淑,吾为子再觅秦嘉可乎?”徐自华失笑曰:“何出此匪夷所思之语”!秋瑾说:“吾与子相等。子可觅秦嘉,吾亦有刘先主。”徐自华说:“余味其言,知其隐矣!”

——这段更好玩儿,秋瑾不但以孙尚香自居,还说自己自有一个“刘备”,然则谁是她的刘备呢?肯定不是王子芳!

其三,一次,徐自华发现秋瑾在卧室里哭泣,就问她是否身体不舒服。秋瑾不答,遂问她“思家乎”?秋瑾曰“我无家可思”。又问“思亲乎”?对曰“母虽老,嫂甚贤”。最后问“忧国乎”?还是摇首。于是徐自华猜测曰:“今日三月十九,乃前明亡国之期,子得毋感触于此乎?”秋瑾这才高兴起来,握着徐自华的手曰:“慧哉子也!既解此,胡不与我同志?”这小娘们,时刻不忘扩大队伍。徐自华无言慰之,只好开玩笑说,你不是长公主,就是费宫人转世耶!

——大跌眼镜,闹半天,秋瑾要么是崇祯家的长公主,要么是崇祯家的忠贞宫女呵!

其四,徐自华说秋瑾“擅辨才,口角不肯让人。遇顽固者,常当面讪诮”。她讲了一个故事,一日与秋瑾同游张园,秋瑾发现一留学生领一雏妓也在游园,看不惯,就想上去骂人家,徐自华拦都拦不住。秋瑾用日语骂的人家,留学生“面有惭色,雏妓则怒目,独至阶下,即乘车去”。徐自华对秋瑾说:“子真杀风景”。秋瑾回曰:“余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其五,秋瑾与徐自华一块梳头,秋瑾学着隋炀帝的小样儿执镜自照曰:“好头颅,孰断之?”徐自华不能听这种恶话,上去给她夺了镜子,不成想失手致镜堕地,碎之。秋瑾大笑曰:你想听吉语,我这儿偏只有恶谶!

其六,秋瑾另一个闺蜜吴芝瑛评秋瑾:“女士性伉爽,遇有不达时务者,往往面折庭争,不稍假借,以此人多衔之”;“女士生平好负气”;“芝瑛守家学而秋好为高论,以此每见必以箴规之言进,秋不服即相争,争不已,家人辄进酒一醉而罢”。

看来这娘们真不好治,别说王子芳了,你说哪个男人能与她琴瑟合鸣起来?刘备吗?一声雌喝,筷子不掉地上才怪呢!

可怜小丈夫王子芳,最后是被吓死的。1907年秋案发生后,王子芳连惊带吓,一病不起,1909年去世——公公也是被吓死的,爷儿俩相继去世,如果不是王家朋友多资产厚,四处托人打点,全家可能都被端掉的;还有,据秋瑾女儿回忆,王家当时逃到乡间僻野,秋瑾晚上还去吓王家一家,导致她的婆婆屈氏哭叫,四嫂四嫂,不要吓坏了你的儿女啦。秋瑾连来三个晚上,婆婆无奈,只好让下人放鞭炮,总算把秋瑾的鬼魂吓跑了。秋瑾女儿解释曰,俺娘生而为英,死而为雄,魂兮归来,也不是啥稀罕事!

王家虽然公开宣布与秋瑾断绝关系了,但1909年秋还是顶着政治风险,把秋瑾与王子芳合葬了。可怜小丈夫王子芳,死后继续受惊吓,一是阴间继续受老婆的气,二是秋瑾坟墓屡迁屡毁:清朝时不得安生,好不容易被闺蜜吴芝瑛冒着坐狱的风险安葬,却有官员建议政府平而毁之,不得已,迁;民国时不得安生,政府为了褒奖英雄,迁来迁去的,甚至湖南与浙江还抢呢,导致秋瑾棺木被挖出后在外停放数月之久无法入土;新中国诞生后,革命小将们比秋瑾更革命,秋瑾的坟又被一毁再毁!

最后要感谢日本女人服部繁子,好歹给可怜的王子芳三次记载,得以让我们瞅见革命话语系统背后,秋瑾丈夫的另一面。相形之下,我们这边的革命话语就有些滑稽了,秋瑾骂什么,大家跟着骂什么,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唯恐骂得不够。此有趣事一桩,就是夏洐在左联同志的鼓动下,写了剧本《秋瑾传》,里面把王子芳写得很不堪,导致人家女儿都不愿意了,有大律师传话给夏洐,说人家女儿王灿芝准备起诉你呢,说你侮辱人家的父亲!

啧,人家女人骂自己的丈夫“流氓”“挨千刀的”,你邻居女人也跟着骂人家丈夫“流氓”“挨千刀的”,你说你把你自己摆什么位置了?

附,端木赐香:《可怜的秋瑾小丈夫(上)

注,参考资料:

1.浙江省辛亥革命史研究会,浙江省图书馆:《辛亥革命浙江史料选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2.郭延礼:《秋瑾研究资料》,山东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

3.穆长青:《秋瑾评传》,甘肃教育学院内部印行1982年;

4.郑云山,陈德禾:《秋瑾评传》,河南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

5.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秋瑾集》,中华书局1960年版;

6.秋灿芝:《秋瑾革命传》,联合书局196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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