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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不应止于利人
2013-05-09 | 阅:  转:  |  分享 
  
生态文明不应止于利人

“生态”一词时髦起来,因为上面提出了“生态文明”。似乎言必称“生态”,已然“文明”了。

然而,从读到的文字看,大多关于生态的议论,围绕的还是“人”的生存或生活。比如,减少排污,因为人快要无法呼吸;比如,不要砍树,因为树可以留住人必须的水;比如,不要给鸡喂激素,因为人吃了这种鸡不好;比如,不要消灭麻雀,因为还不知它以后对人有什么用。人们对生态的重视还是极其功利的,仅仅是因为担心地球的供给难以为继,最多是害怕大自然的疯狂报复。

这些,恰恰是人的狭隘,是人类的可怜,是人类社会文明的浅薄。

如果能让人活得更好却并不伤害环境,这种作为我当然举双手赞成。人们都知道欧洲有个小国家瑞典,却不一定清楚瑞典非再生垃圾的比例只有1%,欧洲国家平均比例是38%。瑞典人的生活垃圾有36%得到循环利用,14%再生成化肥,49%焚烧发电。通过垃圾焚烧为瑞典人提供了20%的城市供暖和25万的家庭用电。瑞典的斯德哥尔摩甚至向欧洲邻国“要垃圾”,挪威就是向瑞典“支援垃圾”的主要国家。

问题是,我们并不是一直在“限制人为的破坏”上做文章。人类社会的科学研究和围绕科学的一切发现、发明,基本上是围绕着人如何活得更满足而作出努力的;人很少去思考如何克制自身的欲望。我们本来只需要一杯水,但人们往往要霸占一条河。人的贪欲到了不在乎伤害或毁灭其它一切的程度,即使已经觉醒的声音有了,多数却不过是因了这种伤害或毁灭已经威胁到人类自身。

对于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更不用说生态科学),我绝对是一个无知的家伙。但常识告诉我,这个地球不是只给人类消费的,地球需要哺育所有的物种。人类不能等到仅剩一汪清水时才流出泪水,不能所有虎类都快灭绝时才呼唤“华南虎,你在哪里”。我最朴素的理念是,上帝既然创造了大自然以及若干生灵,自然有他的理由。生态,看来不是指人类生存的环境状态,而是所有生命共生的形态。

前不久,读到一个关于共生的观点,叫“该亚”(Gaia,取名于希腊神话中的大地女神),它的核心观念是,由地球上所有的生命构成的生物圈,与其环境构成一种稳定的共生关系。这个世界,完全可以相安无事,至少不都是你死我活。手头一本没有读完的书《重返狼群》,该书引起了激烈的争议。美女作者与狼成为亲密的伙伴,我信,并祝福她。和狼友好相处颇为困难,但有人对蚂蚁的偏爱使他因之对宇宙的玄妙保持敬畏之心,他就是哈佛大学的爱德华·威尔逊。他在研究“大头蚁属”(Pheidole),大头蚁属包括2000多个蚁种。他说自己从这种“最佳消遣活动中”,产生了一种“似乎看到了造物主的真面目的感觉”。

你会说,那只是对职业的爱。我想引用另一位科学家伍迪·艾伦的一段名言,“如果我可以重新活一世,我会活在熟食店里。”你可以把它理解为人和宇宙变幻莫测,奥秘无穷;我则愿意引此说明人类别为一己之私太折腾。人类特别是现代人,在折腾中越来越觉得自身伟大得地球都装不下了。殊不知,人类赖以谋求生存之科学的岛屿越来越多,无知的海岸线便越来越长。机器人爱好者中流传一句话很值得玩味,“机器人,你能把自己拆开吗?”人啊,你能在这个地球上把自己折腾成非生物吗?

中国的道家最值得骄傲的哲学理念就是,对大自然的认识极为深刻。我青年时期的一本笔记本的扉页上,曾很虔诚地抄录过一句道家的诗:“野菜连根煮,松枝带毛烧。”只是,现代人有多少人喜欢这种调子?武昌的黄鹤楼有一幅楹联,“何时黄鹤重来,且共倒金樽,浇洲渚千年芳草;但见白云飞去,更谁吹玉笛,落江城五月梅花?”有多少人懂,甚至有几个人关注?

梁漱溟说人生就三种关系:人与物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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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白马非马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