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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冤案背后的感想

 昵称535749 2013-05-09

桥本隆则/文

 

在新闻报道自由日子我本来想写些东西,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写,作为媒体人来说要求新闻报道自由没有问题,但同时媒体也要对报道内容具有责任心,敬畏心,因为一篇报道或许可以使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这就是新闻报道的有力的一面也是可怕的一面。在日本一直与媒体与新闻报道有关,也亲身体验了很多日本式的新闻报道问题,这种就是日本媒体特有的暴风骤雨般的集中报道,这样固然可以吸引眼球,也造成了被报道当事人的推定有罪,给无辜的人造成极大的伤害。

被很多日本大学媒体专业称为日本新闻报道学生要吸取的教训之一,就是发生在1981年的洛杉矶枪击案,当时所有的日本媒体根据自己的推测,就把当时住在洛杉矶的日本人,枪击案死者的丈夫三浦和义确定为罪犯,然后大量媒体集中报道其相关信息,并且还潜入其家内,私拆其私人信件以便获取所谓案件的最新线索,完全成为替代美国警方的侦探工作。因为日本主流媒体,以及周刊杂志《周刊文春》等报道下,在日本几乎所有的民众都认为是三浦和义杀害其妻子,目的是为了获得妻子的巨额保险金。但是时间过了20年,日本的最高裁判所判定,三浦和义杀害其妻子的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这个在日本被称为杀人犯的有钱贸易商,在被称为杀人犯的20年日子是如何度过的呢?其中的辛酸苦辣只有当事人才知道。

在我所接受的教育中,报道一定要有报道的伦理,对于嫌疑犯的报道一定要尊重基本人权,一定意义上要实行匿名报道。但是如果是政治性人物,高级干部,警察,大的企业经营者等对于社会有影响的人物犯罪,因为是利用其地位或者职务犯罪的可能性高,这样为了让民众有知情权,这种情况下可以有实名报道。如果是在使用实名的报道,就是对当事人的一种变相的惩罚,在一定的情况下打击程度要超过实际所被判处的刑法,但是如果使用不当就会发生冤案,这样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打击。

我还想起在日本报道历史上另一件最著名的冤案—松本沙林事件。1994年的某一天,在日本长野县松本市剧毒的沙林毒气被散布,造成了死8人,轻重伤600多人的大惨事。当时长野的警方认为是住在案发地附近的河野义行,他为了杀害其妻子,使用农药造成了化学反应,知道了这个情报,日本所有的媒体就顺着这条线,对河野穷追猛打。补充一下,这个案件的最初报警人也是河野,但是警方认为他是在掩盖罪行,对河野家进行搜查,发现了他在家印照片的药剂,这样警方就把他作为重要参考人进行日夜调查。直到最后发现真正的罪犯是奥姆真理教,他们为了影响在长野裁判所即将宣判的一桩对奥姆真理教不利的案件宣判,就在裁判所职员的宿舍周围散布毒气。因为日本媒体铺天盖地地报道,都说是这个河野就是犯罪嫌疑人,虽然警方没有掌握确切的证据,但是大家都通过新闻报道认为河野就是真正的罪犯,来自日本全国的辱骂,中伤的信件铺天盖地的寄到河野家,对河野的身心造成了重大的痛苦,同时河野的夫人因为吸入毒气,瘫痪在床上,每天需要河野进行看护。新闻报道冤案背后的感想

                      松本沙林毒气事件中的媒体报道受害者

我当时在大学中,就听到我们学校工学部的教授谈这件事情,大家都在说有一个人,为了获得保险奖金,要杀害他自己的妻子,最后造成了大量无辜人的死伤。虽然我看日本著名推理小说家松本清张的小说看多了,也没有像当时日本全国90%以上的人那样都认为河野是罪犯。最简单的原因,凭借一个人的力量,能够走出这么多的毒气吗?而且要把这些毒气都放出去,河野自己一点没有受到影响(警方没有在河野身上发现毒气的任何痕迹),如果这个不是奇迹,而是河野真的是毒气专家了。但是在任何断罪都没有的情况下,《周刊新潮》就发表《毒气事件发生源的怪家族族谱》,对河野的所有的私生活都调查,最后酿成了最大的冤罪。我还与我同学说,如果河野去找一架飞机播散毒气还可能,如果没有这个可能性的话,不能放入合理怀疑的证据就是确信,审判上的有罪判定一定要在推定无罪的前提下进行。

很多时候媒体都把自己看作正义者的代表,代表民众进行追踪罪恶,揭露真相的工作,但是在新闻报道中一定要遵从新闻报道基本,除了特别公众人物的案件,在没有确定案件性质时,对于案件要慎之又慎,因为你的一篇报道维系着一个人的生命,一个人的一生,一个家庭的幸福,不要打着揭露犯罪的旗号干着另一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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