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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级党委脱离群众问题的分析与思考

 pingfan2013 2013-05-10

关于县级党委脱离群众问题的分析与思考

编者按:本文来源于中央党校学习教材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县级党委地位特殊、使命重大,一旦脱离群众,其危害是十分巨大的。如何确保县级党委不脱离群众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重要课题。
一、县级党委密切联系群众的重大意义
1、县级党委密切联系群众是稳固基层政权的迫切需要。“郡县治、天下安”。县级党委在党的执政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一旦脱离群众,得不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使党的事业和一切工作失去基础,进而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县级党委是党的形象在基层、民间的直接代表者,一旦脱离群众,就会损害党的形象,使党失去民心。同时,县级党委处于地方党委与基层党组织的结合部,起着承上启下作用,一旦脱离群众,就会阻塞上情下达和民情上达的通道,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2、县级党委密切联系群众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目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经济社会正处于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各种利益不断冲突、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尤其是在县级和县以下层次,表现得更为复杂、更为集中、更为具体、更为尖锐,构建和谐社会的的压力空前巨大,县级党委处在直面矛盾的最前沿,只有充分凝聚民智民力,才能形成共建和谐、共享和谐的强大合力,也才能及时有效化解这些复杂具体的矛盾和问题。
3、县级党委密切联系群众是推动科学发展的现实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一方面强调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谋发展、一切发展为了人民,另一方面又强调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谋发展、一切发展依靠人民。县级党委担负着组织、推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任务,处在最前沿、第一线,只有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好、调动好、发挥好,改革和发展才能始终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才能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 
二、县级党委脱离群众的表现及危害
1、对群众关心关注不够。有的干部对群众的疾苦不闻不问、对群众的安危冷暖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和诉求置若罔闻,对群众在感情上不尊重、行为上不理睬、行政上不作为;不愿意到现场去,不愿意到第一线去,对群众能推就推,能避就避;到基层调查研究,做做样子,走走形式,了解不到真实情况。其危害是导致群众对党委不关注,漠视其存在,产生了一种无政府主义的倾向。
2、与群众沟通交流不够。客观上没有建立起一整套有效的经常性的沟通机制,造成领导干部与群众不上访不沟通,不出事不交流;主观上一些干部认为群众是麻烦制造者,是不稳定的因素,对群众有一种“戒备感”,在处理一些敏感性问题和群体性事件时,防着群众、瞒着群众,信息不公开,沟通不及时,不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其危害是导致群众对党委不信任,无论你做什么、说什么,群众都不理解、不认同,甚至唱反调。
3、工作上依靠群众不够。有的干部总觉得自己比群众高明,习惯于发号施令,习惯于“我决定你执行”的工作模式。另外,一些干部把群众看成是“大老粗”,视群众的纯朴憨厚为愚笨,视有民主法制意识的群众为“刁民”。在定政策、做决策、上项目时,没有深入群众调研,没有征求群众意见,没有和群众协商,同时不善于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力量来推动工作。其危害是导致群众对党委不支持,在政策的执行上和项目的建设中设置障碍、制造麻烦。
三、县级党委脱离群众的原因
1、认识上的误区。一是认为离群众近不会脱离群众。许多干部认为县级党委离群众近,整天与群众打交道,为群众解决问题、办实事,不会脱离群众。实际上离群众越近越有可能脱离群众,因为整天面对群众,听得多了,就会麻木不仁;见得多了,就会熟视无睹。二是认为干群关系紧张的原因主要在群众。有的干部认为现在党委给群众办的实事已经很多了,给群众的实惠很多了,干群关系紧张,是群众不讲理、要求高、需求难以满足造成的。三是有的党员干部把市场经济错误地理解为能人经济、英雄经济,看不到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创造历史的决定性作用,热衷于结交老板、能人、精英,认为只要与他们搞好关系了,经济才能发展,老百姓才会得到更多实惠。
2、方式上的错位。一是偏重于对上忽视对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在处理一些问题上,以给上级交账为目的,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很少顾及群众的感受和利益。二是偏重于对内忽视对外。把群众看作是局外人,一些敏感问题和重要情况,只在党内公开甚至只在领导干部中公开,对群众或隐瞒、或掩盖、或以“官方的无语”应对社会上的“小道消息”。三是偏重于点上忽视面上。有些党委在联系群众过程中,热衷于搞点上的工作,不注重面上的工作,认为深入联系点就是深入基层了,慰问几个群众就是联系群众了,或者为了稳定、或者为了政绩,随意牺牲原则,搞政策倾斜、资金倾斜,满足个别群众利益、损害大多数群众的利益。
3、制度上的缺位。一是联系群众的制度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这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一些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制度规定,如调查研究制度、群众接待日制度、机关干部下基层锻炼和帮助工作制度、联系点制度等,在实践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总体上来看,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缺陷。比如,这些制度原则性的规定多,具体操作性不强;针对基层干部的多,要求领导机关干部的少;软性要求的多,硬性规定的少。二是保障不够有力。好的制度要靠好的机制来保障落实。从现在来说,对干部联系群众,没有考核、没有评议、没有监督、没有奖惩,使一些好听的制度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徒有其名。三是干部制度存在问题。从现在干部选任制度来看,干部不是群众选拔的,干部选拔工作中群众没有发言权,群众不参与干部的考核,直接后果是导致一些干部错误地认为“官”是上级任命的,“权力是领导给的”,于是他们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甚至只对少数人、个别人负责。
四、县级党委密切联系群众的建议
1、理念上要转变。一是要牢固树立 “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人本理念,就是要坚持执政为民理念,坚持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自己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始终站在群众立场考虑问题,克服厌烦抵触情绪,带着责任和感情积极主动地工作,设身处地地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二是要牢固树立“群众上访有理设定”的认识理念,就是群众上访不是来挑刺、找麻烦,而是对党委、政府的充分信任,他们反映的问题大部分是有理的,即使有些反映不合理或要求过高,责任也主要在党委政府,是工作还不到位造成的。三是要牢固树立“发展依靠人民”的理念。就是要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谋求发展、推动进步,在工作中注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胆发动群众,让群众的事群众自己来办。
2、方式上要改变。一是要以民主的方式为民办事。要切实做到顺应民意,尊重民权、维护民利。尊重人民的意愿,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尊重人民的民主权利,在各项事务上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代表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实在在为群众谋利益,坚决制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要以开放的方式对待群众。党委的各项事务最大限度地向群众开放,吸收群众参加党的各级会议,参与重大项目、重要工程的研究、论证和决策,建立定期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公开信息,透明干部选任程序。三是要以公平的方式兼顾各方利益。坚持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既强调发展速度,又注意利益均衡,既注重竞争与效率,又维护正义与公平,努力寻求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各种利益的结合点和平衡点。
3、制度上要完善。一是完善联系群众制度。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要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就必须加强有关制度建设。要把联系群众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固定下来,做到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因某些党员、干部的喜好而中断;要对现行的制度进行细化和具体化,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二是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好的制度要靠好的机制来保障落实。为保证联系群众各项制度的落实,必须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要建立考核机制,把每个领导干部落实联系群众制度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健全群众评议机制,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让群众对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状况做出评议。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确保联系群众各项工作的有效进行。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奖优罚劣,调动广大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改革干部选用制度。增加群众在干部任用中的发言权,把干部的任免权交给群众,使领导干部不敢脱离群众。要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搞“阳光操作”,对于诸如选拔任用的程度和方法、拟定的职位和名额、用人的标准和条件之类的内容,要让群众心中有数,让群众来评判他们工作的好坏优劣。同时,还要进一步扩大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凡多数群众不拥护、不赞成的,坚决不能提拔重用。
4、效果上要侧重。一是联系群众更要注重质量。长期以来我们把干部每年下基层多少次,走访慰问群众多少人,作为把评判干部联系群众的标准。在去年云南的孟连事件中,县委书记一年下乡26次饱受诟病,实际上联系群众不在下基层多少次,走访慰问群众多少个,而在于办了什么实事,取得了什么效果,所以更要注重联系群众的质量。二是联系群众更要注重理性。长期以来,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中,密切联系群众,就想到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彼此亲密无间,加深感情培养等。这当然是很有必要的。但是联系群众不仅仅是博得群众感性上的接受,更重要的是从长远和理性的高度创建造福于人民群众的民主政治的好制度,最终赢得群众理性上的认同和理解。三是联系群众更要注重社会效果。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和信访制度是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但是往往接待一批群众,解决一起上访问题,会引起更多的群众上访,会引发更多的问题,社会效果不是很好。因此,更应该从法治的角度来进行新的思考和制度创新,让人民群众的普遍愿望和正当诉求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表达,通过法治的办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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