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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机关公文语言美

 雪峰读书 2013-05-13
        机关公文作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表达意志、传递信息、办理公务时使用的书面文字工具,是实现党和国家管理与发展的重要载体。同时,机关公文还是衡量一个时代、一个国家、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机关整体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高低的尺度,也是党、政、群和企事业单位的机关形象、文化素养与美学修养的一个重要缩影。因此,机关公文既要在讲究实用性的前提下讲究可读性,又要在注重思想感情表达的同时追求文采,以美的语言体现机关公文深刻的思想,构造机关公文美的意象。基于此,笔者认为机关公文(以下简称公文)在追求文采,以美的语言表达方面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公文语言要以“庄重”为美。公文庄重严肃,一字千斤,必须字斟句酌,用词贴切,分寸感极强。我们起草的文件、领导讲话稿等各种公文,涉及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关系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体现不同阶段的决策部署,指导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行为,绝非个人情感、个人文字、个人作为。理应慎而又慎地以庄重的语言,反映这一理论与实践的历史留存,反映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足迹,反映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解放、崇尚文明的深化进程,反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从而以公文语言的掷地有声体现公文内在的庄重,以公文内容的威严公正要求于民、取信于民、服务于民。
二、公文语言要以“朴素”为美。语言要质朴自然,给人以一种美的享受。愈是真理的愈是朴素的。遣词造句注重通俗浅显,字斟句酌体现朴实无华。公文融论理和说明为一体,富有直接操作性和指导性,它不容许华丽玄虚的词句,看重的是以准确、鲜明、精炼的词句达到返朴归真的境地,达到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意境。正如巴尔扎克所说:“文采是来自思想而不是来自词藻”。朴素的语言表达真实的内容、反映丰富的内涵,也体现深刻的思想,朴素的语言说理清晰明畅,读来朗朗上口,在情真意切中自然而然达到浅中见深、表中见里、平中见奇的效果。所以,华丽的语言词藻固然可以使公文增添文采,朴实的俗言哩语也能使公文熠熠生辉。
三、公文语言要以“真实”为美。公文以真实为灵魂。无论是何种公文都要以实为本,而不可娇柔做作,言之无物,华而不实,更不能因文造情,因事遣词,只有实才能体现真。一份好公文要有深入的调查研究,有翔实的论据说明,有准确的分析论证,有深刻的理性思考,坚持实事求是,做到重实际,写实事,讲实情,说实话,求实效。还要因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而写出真实,从而更贴近群众,更贴近实际,更贴近生活。其语言就一定要准确无误,经得起仔细的推敲,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评判,坚决反对假、大、空。只能用实实在在的语言体现公文的厚重和真实,反映决策者的务实与真诚,虽然看似平谈,实际上寓意深远,虽然朴实无华,实际上意味深长。
四、公文语言要以“深刻”为美。公文不仅描述事物的表面现象,更重要的是揭示事物的本质,更好的为领导决策和决策的贯彻落实服务。必须以深邃的思想内蕴,找准问题的要害,抓住事物的本质,突出重点,兼顾全局;因事论理,做到有感而发;把握规律,做到鞭辟入里;阐述深刻,做到以点带面。力求站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前沿,抓住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关键,把握工作大局,想领导之所想,参领导之所需,谋领导之所求;力求融入对现实问题的理性思考,做到思想深刻,分析深入,从现象看到本质,从个别窥见一斑;力求发现和总结事物的规律性、哲理性,及时准确指导、推动各方面的工作。
五、公文语言要以“新颖”为美。创新是我们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关键所在。我们在公文的语言运用上也要坚持创新。与时俱进,要讲新话,特别是敢于讲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这就要求我们下功夫向人民群众学习语言,从外国语言中吸收所需要的成份,从古人语言中获取有生命价值的东西,提高语言的驾驭能力和表达能力。用语言的“新”反映发现问题的新方法,分析问题的新思路,解决问题的新对策,振聋发聩,引发受众的浓厚兴趣,增强公文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增强公文的感染力和说服力,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六、公文语言要以“精炼”为美。公文不是长篇大论的文章,也不是情节曲折的小说,它的表现形式决定了语言要精短、词句要精当。唐代诗人杜甫说过:“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鲁迅先生讲:“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宁可将写小说的材料缩成速写,决不将速写的材料拉成小说。”我们在撰写公文时也应如此,只要将问题的成因和解决的办法阐述清楚、深刻即可,宁可少些,也要好些,做到文约而事丰,言简意赅,起画龙点睛作用,十分精炼而不累赘,详约明断,忌讳拖泥带水。古代文艺理论家刘勰认为公文应“随事立体,贵采精要”。由此可见,公文的文字的繁简没有定规,应该各随其宜,做到简而不陋,繁而不芜,言尽意止,崇简摒繁,短小精悍,才能以高度的概括,准确的表述、简练的记叙和精辟的论说,将公文锤炼成“一字入公文,九牛拔不出”的精品。
七、公文语言要以“气势”为美。公文作为一种应用文,自有其独特的语体,真正审美焦点集中于气势。我们在撰写公文时,要站在时代的高度,把握时代的脉搏,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胸怀全局,卓有见识,以“不畏浮云遮望眼”的态度,以面向未来、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的高瞻远瞩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的胸怀,使文章内容与作者感情和公文结构高度统一,通过语言的或长驱直入、势如破竹,或铿锵有力、一泻千里,表现出一种抑扬顿挫的力度和气韵,表现出一种气壮山河的豪迈和壮美,使公文因有撼人心魄的真切而技压群芳,因有势拔五岳的气概而荡气回肠。
八、公文语言要以“准确”为美。公文的语言表达能否做到准确无误,就显得尤为重要,所谓准确,就是要在公文中用词贴切,推理严密,每个词,每个句子都要认真斟酌,用词不能含糊不清,还要在选字用词上有“分寸”,这是公文语言的一个重要标志。要认真推敲,精选最恰当的词语,贴切地表达公文意思,要精心辨析词义,特别要仔细区别近义词在含义和用法上的细微差别,否则会出现用词不当的毛病,褒贬有别,把握有度。使用称谓语要准确,正确使用常用语,如:人名、地名、机关名、事物名等,正确使用弹性语,如:基本上、一些、一般、个别等,正确使用时间语,如:今年、明年、本月、最近、近些年等;对事物名称的表述要规范,如:“县团委”应为“团县委”、“人大”应为“人大常委会”等;同时还要正确使用数字和标点等等。
当然,我们追求公文的语言美,绝不是刻意将公文写成美文,把语言技巧置于思想内容之上,那就有损于公文的真正价值。因此,公文的语言美必须服从服务于公文价值的体现。在遵循公文写作一般规律的前提下,尽可能追求一种独特的语言风格,把公文写得新颖、活泼一些,使公文朴实而不死板,优美而不浮躁,通俗而不肤浅,准确而不雕琢,真正达到无心于文美而自然成美,不务文美而文美自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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