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官员“戴罪”组织都不知道? 据报道,河南固始县国土局官员徐新、杨志辉,2010年分别因玩忽职守、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被法院判刑。但二人“戴罪”后却屡被提拔。该局局长潘家云称,“谁也不知道判刑没判刑”。 这种“不知道被判刑”的说法,实在是一种挑战公众智商之举,可谓漏洞百出。 首先,从现有信息看,潘早在2009年就是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也就是说杨志辉被判刑、徐新获罪以及二人后来的升迁、提拔,都是在他眼皮底下发生的。 其次,法院对杨志辉的最终宣判,所依据的第九份和第十份证据都是由固始县国土局提供的,身处一个单位,人事部门居然不知道? 最后,即使此二人有瞒天过海之功,能瞒过单位、瞒过纪检、瞒过人事、瞒过组织。但是,干部升职要经过组织谈话、民意测评以及任前公示等多个环节,竟无一人提出问题? 一言以蔽之,干部“带病”甚至“戴罪”提拔,上级不是“不知道”而是“装不知道”。 □汪莹(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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