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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徐徐读书 2013-05-14
资兴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责任编辑:杨忠  阅读次数:197  时间:2013-1-14 15:28:30

 

  随着城乡统筹建设步伐的加快,国家投入“三农”工作的资金不断加大,惠农资金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补助补贴覆盖面越来越广,去年以来达九十种,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但是,由于宣传不够到位、监管缺位等原因,少数部门和基层单位在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强农惠农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对强农惠农政策宣传不够到位。资兴市版土面积2747平方公里,是典型的山区县(市),全市辖20个乡镇、街道,266个村,35个社区,6个社管中心。虽然各地都非常注重强农惠农政策宣传,但由于种种原因,仍然存在宣传不够到位现象。有的地方没有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举措宣传到组、到户,更多的是依靠村干部向农民传达,而现在一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的经营体制下,这种宣传形式很难实现家喻户晓的目的,尽管就强农惠农政策每年都采取在乡村“政务、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和发放入户“负担卡”方式进行宣传,但公开公示不及时不全面,有的“负担卡”未发放到位,特别是贫困的偏远山区、库区,大部分都是老人和留守儿童,很多识字不多,只知道有很多惠农政策,但不清楚具体是些什么政策、为什么补贴、补贴的标准是多少、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得到补贴。

  (二)村务公开不够全面及时。部分村没有按照村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对村级财务收支、土地发包以及中央、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及时进行公开。在有些村,尽管村务公开已实施多年,但仍然存在 “半公开”、 “假公开”现象,导致老百姓心里没有“明白账”,没法直接参与监督。在惠农政策的执行上不能全面公开。少数农户反映,有些补贴补助是乡镇村组干部说了算,有些得实惠的名额掌握在干部手里。如:玉米、油菜补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能繁母猪补助等就存在人为的造假虚报、套取冒领的情况。

  (三)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一是少数单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少数乡镇、村委会由于财力困难,未及时安排相关专项资金,导致强农惠农资金被挪用。二是资金拨付进度较慢。由于部分项目实施时间长、进度慢、验收结算不及时或未实施,导致资金拨付缓慢。三是未严格执行专账专户核算。个别单位未按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造成专项资金与单位正常工作经费混列混支,账目反映不清。尤其是部分乡镇、村对强农惠农资金收支未设立专账,资金渠道分散,环节错乱,收支账目不清、手续不全,白条入账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套取、截留、挤占、挪用、私分强农惠农资金的现象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四)补贴资金管理多头分散。强农惠农资金项目多,管理部门也多。各涉农部门几乎都在管理各自这一块的强农惠农资金。尽管大部分资金都纳入了财政专账管理和拨付,但在发放过程中对发放情况和结果难以做到全程式有效的跟踪监管。

  (五)“备案制”落实存在差距。按照省市关于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监管的要求,各涉农部门要将惠农补贴资金发放项目及时报减负部门备案,接受减负部门的监管。但在实际操作和运行过程中有少数涉农部门没有按要求将补贴资金报减负部门备案,导致减负部门对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监管不能到位。

  (六)补贴资金基础数据难以准确把握。惠农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程序复杂,再加上农户的每年种植结构又有所调整,乡镇和部门在面积核查、数据上报等基础工作上难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导致上报的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出现少数惠农补贴资金错发或漏发现象。甚至对一些造假虚报、套取冒领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处理。

  (七)农民领取惠农资金成本较高。由于各项惠农补贴的性质不同,管理的单位也不同,如财政部门负责粮补、退耕还林、能繁母猪、油料、“家电下乡”等补贴,计生部门负责计生奖励补贴,民政部门负责低保、救助补助,卫生部门负责医疗补贴等。各项补贴发放的依据、要求各不相同,自然而然形成了“一补一发”,部门多头多次发放、农民多次领取的情况,这就带来了发放成本过高和领取成本不经济的问题。如一季度粮食直补尚未发放完毕,二季度要开始发放农资综合补贴,三季度又要发放水稻良种补贴,这些补贴的发放都要经过政策宣传、打表造册、数据录入、张贴公示、核拨划款等一系列环节,相关部门及乡镇、村组干部常年忙于宣传、发放各种补贴中。特别是山区非粮食主产区,有的农户粮食直补仅几元甚至几十元钱。部分偏远村组的农民补贴要到所在乡镇农村信用社领取,补贴还不够往返一趟的路费。与此同时,多头管理带来的多头检查,又增加了基层的行政成本。

  (八)少数乡镇对强农惠农政策监督不力。目前,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大部分仍由对某一政策抓落实的主管部门进行,主管部门只是利用其部门内思维、习惯去实施检查。同时,因为一项改革涉及千家万户,而主管部门业务事又多,检查人员往往又是业务骨干,没有很多精力和时间去抓检查,在短时间内要做到真实、准确地了解到政策实际落实情况,往往只停留在听汇报、看记录上。相对来讲,专门实施监督的机关和部门,如纠风、减负部门,人手太少,力量单薄,经费紧张,实施检查时涉及面有限,对众多的涉农部门及各乡镇、村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难以落实到位。而唯一有直接监管职能的乡镇经管站,人员只有1—2人,大多数乡镇只有1人,且身兼多职,事务缠身,也拿不出更多精力和时间从事这项工作的监管,监督效果也就很难达到。整体存在监督“缺位”的现象。

  二、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和政策落实的对策和建议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这项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明确乡镇与涉农部门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特别对在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监督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对惠农项目从登记到核准再到发放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责任和责任主体,都要明确化、具体化。严格落实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程有监督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农惠农政策是党和政府为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减轻农民负担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所以乡镇、各市直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工作,应采取形式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理解和掌握政策。结合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执行力和操作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如把中央、省、市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编制成册,在政策分类、项目名称、文件依据、扶持对象、扶持标准、落实情况等方面加以明确,以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的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发放,特别是向自然村发放使党和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将补贴情况和发放清单在各村小组的醒目位置及时公开公示,让农民群众对补贴政策、项目名称、扶持对象、扶持标准、发放金额清楚明白,一目了然。

  (三)注重公示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监察部2011年11月21日联合下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严格落实村务、财务公开,按照村务、财务公开的要求,加强惠农补贴资金的公示力度。发放惠农补贴的对象和依据、数据,乡镇、街道和村组要严格把关,各职能部门要严格审核,经公示并且村民无异议后才能上报,补贴下拨后及时将补贴情况和发放清单在各村小组的醒目位置及时张榜公布,让农民群众对补贴政策、项目名称、扶持对象、扶持标准、发放金额清楚明白,一目了然。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要全面掌握各类强农惠农资金的种类、数额和发放标准,核实各类资金的管理、发放和使用情况,并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监管。各乡镇、街道、村要将各类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在乡、村两级政务公开栏上墙公示,对各类强农惠农资金实行阳光操作,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强化监督查处。一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首先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网站、纸质问卷调查,开展民主评议,举办现场的征询意见,并聘请村级纠风监督员等多种渠道和方法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其次要深入基层,主动下访,就是变上访为下访,广泛收集群众意见。二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建议加强乡镇经管队伍建设,增加人员编制,增强经管力量,使乡镇经管站真正成为前沿监督哨所,在惠农资金核算、发放、使用等全过程及时实施监督。二是由纪委、监察局牵头,从财政、审计、物价、减负、林业、农业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年对乡镇(街道)、村当年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加大明察暗访的力度,做到监督检查常态化。对检查中发现的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强农惠农资金以及违纪违法问题要认真调查,加大对违反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行为和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在新农村建设中违反有关规定、不顾农民意愿,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损害农民利益的各种行为,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克扣、套取各项惠农资金以及与民争利的行为,严肃查处在贯彻执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权益,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着力制度落实。要加强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的行为及问题,确保补贴资金发放规范有序。要严格执行惠农补贴“备案制”制度。各涉农部门要将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标准、发放名称、发放金额在拨付发放之前按要求到减负部门实行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发放。对未经备案,擅自发放惠农补贴资金,造成资金被挪用、克扣、骗取、套取、冒领后果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队伍建设。要着力解决减负部门缺人手、缺经费、缺设施的问题。增加减负办2—3名人员编制,解决办公经费,配备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使其有人管事,有钱办事,能够办好事。真正发挥减负部门实施监管的职能作用。

  (五)积极探索创新。一要创新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办法和制度规定,将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配套、拨付、使用、报账、监督及农业财政支出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考评、监督管理等各环节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用制度规范强农惠农政策的执行,使得政策落实快捷有序,切实有效地防止政策落实过程中“截留”、“变相”、“肠梗阻”等问题产生。二要积极探索惠农政策和资金整合直通发放的路子,实现所有惠农资金“一折通”。整合补贴种类,简化合并惠农补贴的类别,使计算依据相同的补贴合并为一种补贴,通过对财政补贴的整合,可大大减少补贴的运行成本。同时,改革发放模式,在补贴发放的时间要求上,不能分项制定,应该统一发放。对一个地方而言,无论补贴的种类有多少,发放的次数不宜超过两次。补助资金发放方式总体上要围绕“整合资金、规范程序、集中打卡、社会化发放”的工作思路进行,重点是建立以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服务一站办、结算一线通、补助一折发、核算一本账为核心内容的“六个一”改革模式。通过探索创新,国家各项惠农补贴的种类、内部管理职能的分工来一次重新整合,以达到便民、便管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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