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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是“黄种人”

 笑熬浆糊糊 2013-05-15

 

在中国社会知识分子中,即使在研究历史、民族和族群问题的学者中经常能看到对“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的种族认同。说明他们不仅接受了西方的种族观念,也主动以西方为中心点来测量和描述东亚。只是,蒙古人种、黄色人种、黄皮肤这样的观念与词语,在今天的西方主流媒体和学术论著中基本不存在了。


蒙古人种蒙古人种

蒙古人种、黄色人种、黄皮肤这样的观念与词语,在今天的西方主流媒体上,在西方科学论著中,已销声迹。这不仅是出于所谓“政治正确”,其实主要是出于“知识正确”,因为现代科学早已脱胎换骨,抛弃种族思维了。我们知道了人种分类是伪科学,也明白了人类体质特征的差异其实是几万年来生存于地球不同环境所发生的适应性变化而已。在西方学术著作与公众媒体上已很难找到“蒙古人种”、“黄色人种”这样对东亚的标签了。

“黄种人”的起源其实是带有种族歧视的,是缺少科学依据的。不幸的是,这些标签及其代表的种族思维在两百多年来种族思维的受害地区如中国,却还远远没有成为陈迹。


黄种人的叫法从何而来

色彩不单单是对物理现象的客观描述,还带着各文化传统所赋予的价值与情感。 西方推崇白色,不喜欢黑色和黄色,早期也曾把东亚人归为白色人种,但随着西欧工业革命的发展,古老的东方社会越来越显得落后、停滞与衰退,东亚人的肤色在西方人眼中开始由白变黄了。

十八世纪前期

十八世纪中期之前的各类西人旅行报告中,对东亚人(主要是中国人和日本人)肤色的描述多是白皙、略暗的白色、橄榄色等,绝少认为东亚人在肤色上与欧洲人迥然有别。包括旅行家、商人和传教士在内的观察者注意到,东亚不同地区的人群体质特征有相当程度的差异,比如中国南方人和北方人比起来肤色要暗一些,但这种差别与欧洲各国间的差异一样,只是深浅之别。这才是经验观察的记录。那时常常被西方观察者归类为“黄皮肤”的,恰恰是在十九世纪被纳入“白人”范围的印度人。

十八世纪中期

十八世纪中期开始的人种分类标志着近代自然科学中的种族思维取代了古典的经验描述,自然体系中的人类在科学上得以分门别类。人种分类学史上第一个重要的学者是瑞典植物学家林奈(Carl Linnaeus, 1707-1778),他在1735年出版的《自然体系》中把人类分为四种,其中欧罗巴白种人、美洲印第安红种人和非洲黑种人都是那时已广为西方社会所熟悉的说法,只有亚洲人的肤色他用了一个并不明确的拉丁词fuscus,通常可以理解为深色或棕色。在1740年的德文译本中,这个词被译为德语的gelblich“微黄”。这是亚洲人种的肤色从各种可选择的颜色最终走向“黄色”的重要一步。而更重要的一步是由林奈本人迈出的。他在1758-1759年出版该书第十版时,把亚洲人的颜色由fuscus改为luridus,而这个词可以译为黄、淡黄、蜡黄、苍白、死一般的颜色,等等。

十八世纪后期

十八世纪后期,所谓的科学种族论(Scientific Racism)里程碑性的发展来自于人类学家布鲁门巴哈(Johann F. Blumenbach, 1752-1840)。他转而采用体质特征特别是头骨形态分析的方法把人类分为五个种群,分别命名为高加索人种、埃塞俄比亚人种、美洲人种、马来人种和蒙古人种。他发明的人种名称中,高加索人种和蒙古人种这两个词都具有不可思议的、巨大的生命力,即使在种族思维正在被抛弃的今天,它们仍顽强地频频出现在各种科学与通俗文字里。尽管布鲁门巴哈认为肤色的分类不精确易混淆,而且他自己只专注于头骨分析,但他还是把流行的肤色分类与他的头骨分类相结合,从而出现了白色高加索人种、黑色埃塞俄比亚人种、红色美洲人种、黑褐色马来人种和黄色蒙古人种的五大人种分类法。正是由于蒙古名称为学界所广泛接受,与该人种相联系的黄色也就稳定下来,一枝独秀,成为所有各备选颜色中最终的胜出者。从此,东亚人种就具有了蒙古体质与黄色皮肤的双重标签。

“黄种人”背后,种族主义是主因

色彩不单单是对物理现象的客观描述,还带着各文化传统所赋予的价值与情感。西方传统中白色代表着神圣、纯洁、智慧和高贵,黑色象征着邪恶、污贱、死亡和野蛮,黄色则意味着不洁、低俗、病态与恐怖。当以中国为代表的东亚被认为与西方一样是文明社会的时候,西方旅行者看东方人的肤色是白的,一点也不黄。但随着西欧工业革命的发展,古老的东方社会越来越显得落后、停滞与衰退,东方人的肤色也就慢慢失去了被描述为白色的资格。

布鲁门巴哈创立的体质人类学立即把人种研究当作该学科的全部内容,迅速把科学种族论推向极致。处在白人与黑人之间的红种人、黑褐色人种和黄色人种,如同处在黑夜与白天之间、文明与野蛮之间、完美与恶贱之间的过渡。人种之间的体质差异,不仅仅是生理性差异,还反映了道德与智力的差异。解剖学所证实的高加索人种较大的脑容量决定了白种人的智力优越于其他人种,而且浅肤色和高眉骨也与他们最高的道德水平有因果关系;蒙古人种特有的浅黄肤色和内眦赘皮,与他们生性中的狡黠阴暗、僵化死板有直接的相关性;而埃塞俄比亚人种的深肤色、低眉骨与厚嘴唇,则表明他们仍然接近于猿类。

当时有西方人认为,依据进化论理论,在人类进化的两极之间,即完美阶段高加索人与原始阶段非洲黑人之间,黄皮肤的蒙古人种代表了进化过程的一个中间阶段,这可以解释为什么东亚虽然有过较高级的古代文明,到一定时候却停滞僵化,以致远远落后于西方。有些东亚人看上去不仅不黄,而且似乎比许多欧洲人更为白皙,那也一定是因为东亚历史上有过欧洲血统的混入。

这些理论进一步推动科学种族论走上更荒谬、也更邪恶的不归路。


黄种人的叫法不科学

以肤色分辨人种不是科学的方法,人类学家开始主张人种不再以肤色之分。

根据R. Biasutti于1940年描绘的全球人类肤色分布图,只有北欧人种才拥有白里透红的肤色,其他被称为“白人”的高加索人种,其肤色其实与黄色人种(即蒙古利亚人种)无异。尤其现时西方社会认为古铜色的肤色才是健康,而东亚社会的主流观点一直以来都认为肤色白才是美(女性尤其如此)。因此现实生活中除北欧人种外的高加索人种与黄种人的肤色差距越来越少,甚至人们不能再以肤色这特征而分辨各人种。现时最科学的分辨人种方法是跟随人类的头骨而定,而不是以肤色及虹膜颜色来分。


从1972年Richard Lewontin发表那篇人类基因多样性在人群中分布比例的文章以来,以“种族(race)”这一类的标签把人类划分为不同集团与亚集团的传统分类法,开始越来越失去其生物学的依据。研究者相信,人类基因多样性主要存在于个体之间,比较而言,地域与族群间的差异反倒无关紧要,而且在种族与种族之间、族群与族群之间,根本不可能描画出有科学依据的分界线。最近有关基因与种族、基因与族群关系的研究显示,现代人类基因多样性的现状,是人类在约十万年前走出非洲很久以后,晚至五六万年前才加快速度形成的,是人类基因在个体之间、集团之间历经长久的反复交换的结果,这个过程就是“网状演化”(reticulate evolution),而所谓种族,则是更晚的“社会-文化建构”(socio-cultural construct)。这种“社会-文化建构”的本质,则是政治性的。是不科学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亚洲人,东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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