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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红罐之争庭审火爆 审判长多次提醒要求停止攻击

 夏天真热2 2013-05-15

王老吉红罐之争庭审火爆 审判长多次提醒要求停止攻击

2013年05月15日 11:23
来源:凤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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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红罐之争庭审火爆 审判长多次提醒要求停止攻击

图为红罐之争庭审现场(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凤凰财经讯 原定于4月22日开庭的加多宝与广药王老吉关于红罐外包装、装潢权一案,由于广药方面诉讼请求的增加而延期审理,于今日上午9点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四楼大法庭开庭审理。广药不仅要求加多宝停止生产销售红罐外包装产品、销毁现有侵权产品,还提出1.5亿索赔要求。

由于两家企业在案子中互为原告和被告,相当于一次审理两个案件,法庭上未设原告被告席,而是贴的企业名字。庭审过程中火药味十足,双方发言都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审判长多次提醒发言要简明扼要,应停止攻击对方,友好表达本方观点和意见。

王老吉与加多宝红罐装潢权争夺焦点在于是商标权和装潢权是否分离。双方均在庭审过程中引述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佐证自己为红罐装潢权的合理归属。

加多宝提出红罐外包装由加多宝设计并投入多年心血打造,是“知名商标”的部分属性,即使此前“王老吉”商标已判属给广药,但外包装与商标可以分离,理应属于加多宝,广药的行为损害了知名商品特有包装等权益。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1995年3月28日双方签订第一份商标许可合同后,加多宝就自主设计了红底黄字的金属易拉罐包装,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于1997年获得了专利。

加多宝代理律师表示,17年来,加多宝投入300多亿元打造红罐凉茶,将红罐凉茶打造成知名商品,没有加多宝就没有红罐凉茶。因此,可以认定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是全国知名商品。

而广药却认为王老吉商标与外包装不可分离,王老吉商标既已花落广药,包装同样也随之归属广药,所谓知名商品指的仍是“王老吉”,而非现在的“加多宝”。

广药方面称,早在1995年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已明确约定授权鸿道生产经营红色罐装、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红罐王老吉凉茶是王老吉凉茶中的一种,广药集团之前授权鸿道生产经营红罐王老吉,收回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后,特有装潢权也应随之一并转移至广药集团。

围绕装潢权是否随商标一并转移至广药,加多宝则认为,商标和商品的包装、装潢是独立、分离的,受不同法律保护。“王老吉”商标权与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权分别属于广药和加多宝所有,合同无效或解除后,广药只能拿回商标,包装、装潢仍属于加多宝所有。

法律专家认为,广药和加多宝的装潢权之争,其实法律依据明晰,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在于双方的举证内容。据有关消息,此案审理中,加多宝共提供49份证据,广药集团则有约20份证据,并持有相应的合同证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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