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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哈佛--牛津大学女生,五十便士一晚

 qiji66ds 2013-05-16

--解读哈佛桑德尔教授公开课之四

做任何一件事,都有快乐与痛苦,俗话说:成功必然要付出代价,所谓苦中作乐,喜忧参半。当快乐大于痛苦时,多出来的那部分“效用”,被功利主义者看作是吸引人们做事的驱动力。功利主义学说告诉我们:做有“效用”的事,就是道德的,“效用”越大,道德越高尚,只要“效用”足够大,尽可以恣意妄为。这与人类追逐私利的自然本性相吻合,不仅解除了个人贪婪逐利的思想包袱,也为一个集体肆无忌惮地追逐最大利益,扫除了一切禁忌。

遗憾的是,当个人或集体为了自身的最大“效用”,为所欲为时,很快就会暴力频发、欺诈横行。用拳头与谎言获取利益,成本最低、收获最多,最接近“不劳而获”,“效用”自然最大。当个人或集体,陷入相互欺骗、相互掠夺的困境中,劳动与生产的成果得不到保障,成为最没有“效用”的行为方式,社会总财富必将逐渐萎缩。最终,每个人都是受害者,每个集体都逃脱不了衰败的命运,区别只是谁在先、谁在后。

即使在一个集体的内部,个人也会因为整个集体一心追逐最大的“效用”,而惶恐不安。四九年以来,我们喊着“集体利益”的口号,高举“集体效用”的大旗,开始了一场又一场运动。“反右”消灭了知识分子,“大跃进”饿死了部分农村人口,“文革”清除了精英阶层……,很快人们发现,每个人都可能是追逐“集体效用”的牺牲品,整个社会陷入了人人自危的窘境。在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运动中,不仅看不到对个人利益的尊重,也无法对每一场运动的所有“成果”,统一衡量价值,计算出准确的“效用”。自话自说,最终,权力决定了一切,权位最高者的个人“效用”代替了“集体效用”。

追求一个集体的最大利益,与充分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往往是很难一致的。假如在美国911恐怖袭击发生前的9月10日,逮捕了一名恐怖分子,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个嫌疑犯知道这起恐怖活动的重要信息,事关三千条无辜的生命,是用酷刑折磨嫌疑人获得情报,制止恐怖袭击,还是尊重疑犯个人的权利,任由三千个生命消逝?如果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为了集体的最大“效用”,用酷刑就是理所当然,那美军为了获取恐怖活动的情报,在关塔那摩基地虐待囚犯,也是名正言顺。

对所有的东西进行统一的价值衡量,在现实中也绝非容易做到。英国牛津大学是一所具有九百多年历史的著名高等学府,设有男子与女子学院,安娜学院就是牛津大学的一所女子学院,成立之初,院方规定不准男生夜访。到了上世纪70年代,这个规定成为争论的话题,安娜学院的老教师比较保守,不想改变院规,又想不出合适的理由,就搬出了功利主义的“效用”理论,他们说:“如果允许男生在女生宿舍过夜,这些男生会消耗掉许多热水,还会更加频繁地更换床单,学院的支出将会增加” 。支持改革的人士回应说:“那就每周允许夜访三次,访客每次支付学院50便士的费用”。第二天,英国各大报纸头版头条写着:“安娜学院女生,五十便士一晚”。

维护传统的老教师提出的理由,言下之意是:学院如果改革这项规定,没有任何“效用”,得不偿失,不符合学院的利益。支持改革者针锋相对,提出了用收费增加学院的“效用”,堵反对者的嘴。然而,双方都知道,男女学生之所以愿意一起过夜,应该还有其它的快乐,只是无法将这些快乐,转化成可计量的价值额度,纳入“效用”。可见,这些快乐,只能意会不可言传,更不好标出价值几何。

这是功利主义哲学饱受非议的二大软肋,反对人士除了指责功利主义只看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没有尊重个人的权利,还质疑人类所有欲望和情感能否准确度量价值。如果按照功利主义的说法,只有“效用”才是人类行为的指南,那包括人类精神上种种感受在内的所有东西,都需要标出统一的价值尺度,才能比较“效用”的大与小、多与少。

面对边沁学说的缺陷,英国的近代功利主义者约翰·密尔进行了完善。约翰·密尔生于1806年的英国,父亲叫詹姆斯·密尔,是边沁的徒弟。约翰·密尔三岁会希腊语,八岁会拉丁文,十岁出版《罗马法史》,二十岁患精神抑郁,直到二十五岁遇到妻子泰勒,病情才痊愈。在妻子的影响下,他对功利主义哲学重新进行了思考,在临终前的1861年,写下了《功利主义》一书。

密尔首先强化了“效用”理论,他认为:人总是生活在自身的欲望中,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自身的欲望。一个行为,只要能够满足欲望,产生“效用”,就是道德的。因而,“效用”也是判断行为是否道德的唯一标准。同时,他补充道:人类虽然不能摆脱欲望而存在,但可以在不同的欲望中抉择,只有满足高级的欲望,才是最有道德的选择。判断一种欲望更高级、更有乐趣,或是低级、可耻、无意义,只要把二者都体验过,你更喜欢其中之一,更喜欢是因为从中得到的快乐更多些,换句话说是“效用”更多些,因而,相对更高级些。

然而在现实中,观看莎士比亚作品与迪斯尼动画电影时,会发现喜欢米老鼠的人更多;选择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还是去博物馆欣赏达·芬奇画作,会发现看电视的人更多。这是否表明观赏莎士比亚和达·芬奇得到的快乐不多、不高级呢?密尔告诉我们:不是!因为蕴藏在这些优秀艺术品中的许多快乐,我们没有体会到!欣赏这些大师的作品,或是获得更高级的快乐,需要更多的知识,需要运用人类更高级的能力。他强调说:只有通过学习,才能获得更高级的快乐。而且,一旦经过学习,不仅可以区分高级与低级的快乐,还会主动选择更高级的快乐。

由此,密尔告诫人们:宁可象人一样饥渴,也不要像猪一样饱足;宁可像苏格拉底一样饿着,也不要像傻瓜一样吃饱。他认为猪和傻瓜吃饱喝足的快乐,是低级的,因为他们只能看到自己眼前的,不会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欣赏眼光与水平,因此也没有能力体验到其它高级的快乐。古罗马把基督徒扔进斗兽场的狮群中,虽然很多罗马人从血醒中得到了快乐,获得了“效用”,但这种快乐是建立在与生俱来的本能上,无需通过学习,因而是庸俗和堕落的。

密尔巩固了边沁理论的核心--“效用”,区分了高级与低级的快乐,对个人权利也保留了一席之地。他把“效用”当作是最重要的、最神圣的、最具约束力的道德原则,并认为:从长远看,保障个人权力能增大集体的”效用”,因而需要优先考虑个人权利。

然而,他的回应并没有平息反对者的声音,难道个人的权益仅仅是作为追求集体“效用”的工具而存在吗?如果个人的权利不能为集体带来长远的利益,就可以随意践踏吗?在集体“效用”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是强制个人服从,还是尊重个人意愿,究竟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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