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批准两千个,会址、故居都是重点文物

2013年五月,国务院核定公布了最新一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与以往相比,这份名单上国家重点保护单位的数量可谓发生了一次井喷:前六批申报通过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2348个,而本批次一次性就增加了1943个保护单位。算上几次增补和拆分微调,至此居于中国6个文物保护级别中最高级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到了4295处。

名号响,有钱拿,不怕拆,各地申报踊跃

对于国保单位的申报者来说,除了国字号头衔本身带来的宣传便利,还有一些更实际的好处。

比如2001年公布的最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中就规定了7大项超过30小项的国家专项补助经费项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补助经费会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财政状况而承担相应部分,但不管是哪方提供资金,国保单位的确可以在经费申请方面有更多便利。如报道称南京某园林在成为国保前每年到手经费在300-500万,2006年成为国家重点保护单位以后政府对该园林博物馆的拨款提高到了1400万元左右。

除了直接的经济收益,国保单位还享有包括优先用地在内的一些其他权利,如按照规定在国保单位附近一定范围内(通常为周围100米左右) 禁止进行开发建设。另外,国家规定国保单位不得进行拆除,如要进行迁移也需由地方提请国务院批准。

诸多好处之下各地文物单位申报十分积极踊跃,本批次国家重点保护单位申报从2009年开始,共收到超过5000份申请,是之前所有申报数量总数的两倍多。

文物单位种类多,1/7 为革命遗址

成功申报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种类繁多,其中一些并不十分为人所知。在最新一批的国保名单中,一些工业遗产也成为了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对此文物局的领导表示,数字从来都不是申报核准工作的重点,中国作为文明古国,目前的国保单位数量并不算多。

另一类重点保护文物是革命遗址。在国家文物局的公示中,前三批次的国保单位被分为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石窟寺、古建筑、石刻、古遗址、古墓葬六类。从第四批开始对分类进行了调整,取消了革命遗址的说法,归入另立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中。但粗略统计下,会场、故居、革命战场等单位依然达到600余处,占到所有保护单位数量的1/7。作为文物而被国家重点保护起来的革命遗址数量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