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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必须反思的十方面问题(图)

 张勰 2013-05-20


 

1. 如果儿童生活在批评的环境中,就学会指责;

2.如果儿童生活在敌意的环境中,就学会暴力;

  3.如果儿童生活在嘲笑的环境中,就学会难为情;

4.如果儿童生活在羞辱的环境中,就学会内疚;

5.如果儿童生活在忍受的环境中,就学会忍耐;

6.如果儿童生活在鼓励的环境中,就学会自信;

7.如果儿童生活在公平的环境中,就学会正义;

    8.如果儿童生活在安全的环境中,就学会信任他人;

9.如果儿童生活在赞许的环境中,就学会自爱;

                      10.如果儿童生活在互相承认和友好的环境中,他就学会在这个世界上寻找爱。

 

 

这里分析的是父母对子女之爱。分析清楚了,就可能刷新我们对自己、对孩子、对家庭教育的洞察力,成为家庭教育专家。

一定要放下过去习惯的、笼统的所谓父爱和母爱观念,笼统的对父母之爱一律采取讴歌、肯定的观念。

父母对子女之爱是由方方面面构成的,概括起来有十二种:

 

第一种,之所以爱子女,是因为把子女当做自己生命的延续,这是发自生命深处的一种爱。

这种爱从其低级形式来讲,一切动物都具有。一切动物都知道爱子女,哺乳和养育它们,这是生命的天性。人类的爱更大程度上还不是动物性、自然性,而带有社会性和文化的意义。在生命的延续中,有人类特有的文化色彩。这种爱常常显得很圣洁,不讲究任何条件。

 

第二种,父母把孩子当做爱情的果实和纽带,是爱情的象征和延伸。

许多父母怀孕的时候,在一定程度上有这种成分。只不过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慢慢对这一点模糊了、淡忘了。

 

第三种,把子女当做传宗接代的象征。

对这个概念可以不置褒贬。就人类的文化观念而言,血缘的传接、财产的传接、事业的传接,都体现在这个方面。农村人可能想,我姓张,我张家要后继有人,这叫传宗接代的概念。财产的传递同样是重要的因素。至于事业的传接,有些医的人,希望子女接着学医。从事艺术、绘画、书法的人,也希望子女能够继承。这都属于把子女当做血缘、财产、事业等方方面面传宗接代的象征。

 

第四种,把子女当做自己特殊的劳动和以哺育、教育为内容的劳动成果.爱子女,像爱自己劳动的成果一样,像作家爱自己的作品一样。

爱并没有什么不好,孩子是你劳动支出的一个重要的作品啊,你教育他,付出了心血,付出了劳动,付出的越多,感情越深。

很多家长还会因为自己把孩子培育得很好,比如健康、美丽、聪明、学习好而感到骄傲。那和人类热爱自己任何一个劳动成果在本质上是相同的。

 

第五种,孩子带来了欢乐。

一见到孩子就快乐,这是爱孩子的重要原因。如果一见孩子就苦恼,就怨气冲天,就不会有这份爱。

 

第六种,孩子带给自己人格完整的骄傲与满足。

能够生养孩子,表明父母有这个能力,在人格上获得一种骄傲与满足。

 

第七种,孩子常常给自己相对比较空虚的生活带来充实。这在目前某些家庭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第八种,孩子是家长在社会文化中有一定能力、一定地位和一定教养的标志,因而常常给家长带来虚荣的满足。

你看,你的孩子没有电子琴,隔壁的孩子有,你一定要让自己的孩子也拥有。看到社会上比较时髦钢琴,你的孩子虽然并不爱好,你也无心培养他一定搞音乐但也要为孩子买一个。买了以后有可能弹两下就不用了,然后尘封土垢。为什么要买?满足的是家长之间相互攀比的虚荣心。

 

第九种,孩子常常成为一些父母在人生萎缩时的自我安慰和开脱。

这个问题就很尖锐了。年轻时,夫妻双方对人生充满了理想,有很高的目标,有各种各样的计划。但是经过多年的生活磨炼,觉得自己就是这样了,这辈子不能有什么出息了,于是把期望寄托在孩子身上。

在这种寄托中,一方面表现出对孩子的爱,表现出中国父母培育孩子献身精神。另一方面也有这样一个背景,为自己人生的妥协找到了开脱。我现在要教育孩子,我的人生由此已经获得意义了。只要孩子以后有作为,我这一生也不枉活。

 

第十种,可能是比较少数的情况,但同样要指出来孩子成为父母自虐倾向所需要的供奉与牺牲。

巴尔扎克有一部小说《高老头》,讲了一个父亲爱子女爱到了完全不顾自己和自虐的故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精神倾向,有一种倾向是折磨自己,以苦为乐。这种倾向虽然很隐蔽,不是多数,有时甚至作为美德来歌颂,但是从心理学来讲,这是不健康的。

正确的人生应该是,为了社会,为了家庭,也为了自己,有幸福、成功、完整的人生,你做该做的事情,也付出该付出的劳作,得到该得到的快乐。当我们不得不经受某些苦难和牺牲的时候,是为了建设社会和幸福人生所付出的必要代价。

用自虐的方法使自己得到一点生活意义,是不健康和不正常的。

 

第十一种,把孩子当做财富,当做劳动力。

就像农村某些人讲,他三个大儿子往身边一站,觉得自己的实力很强。

 

第十二种,少数甚至极个别人,而且往往是母亲这一方,由于夫妻爱情生活的淡漠,感情方面的不满足,在不自觉中把孩子当做爱人的替代物。

这里就有一种隐蔽的性爱含在其中。比如有的母亲对别人炫耀,我儿子十三岁了,经常睡不着觉,还要我搂着他、拍着他才能睡着。

这种情况令人警惕,对孩子的成长是非常不利的。

在这个世界上,一个孩子得不到适度的父爱和母爱,可能造成性格不健全。而任何一种爱超过了一定限度,也可能适得其反。

更强调一点,一个女孩得不到适当的父爱,可能终生在男性面前找不到自信。但如果对父爱依恋过深,产生恋父情结,也有可能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找不到适当的角色。

同样,一个男孩子如果得不到适当的母爱,他将终生在女性面前缺乏自信,缺乏成功的感觉。但是如果母爱过分,他产生恋母情结,同样会在生活中找不到一个成熟的男子汉那种独立自主的自信。

如果能够对十二种爱的原因和内容有深刻的认识,在社会上就会比别人多一只眼睛,知道为什么所谓的“爱”,恰恰经常对孩子造成不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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