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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现状与对策建议

 雅茹-苗虹 2013-05-20

         

         社会养老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现状与对策建议

一、养老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现状与问题

宝应县地处苏中地区,现辖14个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和1个有机农业开发区,现有总人口91.4万人。2011年底,全县共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6.81万人,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9.82万人,分别占县域人口91.4万人的18.4%10.7%。全县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7个,其中公办的县老年公寓1所、乡镇敬老院14所,民办的养老机构2所,共有床位3616张,其中公办机构3556张、民办机构60张。近年来,我县坚持将养老机构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关注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大力实施养老机构“改、扩、新”三建工程,近年来累计投入建设资金近亿元(其中镇敬老院投入6200多万元),新建县老年公寓,完善13个镇敬老院附属设施,新增床位2260张以上(其中镇敬老院新增床位2000多张),集中供养率,特别是五保户供养率逐年提高,集中供养能力逐年提升。二是大力实施养老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现有工作人员(不含后勤人员)125人,其中管理人员53人、护理人员72人。三是全面加强社会养老管理工作。逐年提高供养标准,全额资助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积极实施五保户大病医疗救助,认真落实五保户丧葬减免政策。以安全、伙食、卫生为重点,强化敬老院日常服务和管理。四是社会养老管理工作水平逐步提高。县老年公寓建设与管理处于苏中地区前列。先后有8个镇敬老院被评为省级文明敬老院,9个镇敬老院被评为市级文明敬老院,西安丰镇敬老院被评为省示范性养老机构。2010年,我县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

虽然我县养老机构及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养老机构性质不明确、管理人员缺乏、队伍建设滞后、工资待遇偏低等现象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素质不高。除县老年公寓以外,因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性质不明确,更没有编制,不能解决后顾之忧,学历高、能力强的年轻人不愿意从事养老工作。总体上,年龄偏大,文化层次较低,管理能力一般。全县17个养老机构72名护理人员中,仅县老年公寓有护理资质人员3人,其余69人均无资质。全部护理人员中,30岁以下仅3人、占4.2%(均为县老年公寓招录),31-4011人、占1.5%41-5028人、占38.9%50岁以上30人、占41.7%。全部护理人员中,大专学历3人、本科学历2人,分别占4.2%2.8%(均为县老年公寓招录),高中学历人员6人、占8.3%,初中及以下人员多达61人、近占85%。同时,由于多数人员,特别是镇敬老院工作人员,是照顾性安置,大多数缺乏护理、心理疏导等基本技能,工作责任心不强。

2、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力量薄弱。随着我县集中供养率的逐年提高,养老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但由于县镇财力紧张,目前养老机构,特别是各镇敬老院人员配备比与上级部门110的要求差距较大。目前,14个镇敬老院共有工作人员(不含后勤)101人,人员配备比仅为1:16,少数敬老院人员配备比高达1:20。管理服务人员不足,服务质量提高难,安全隐患大。近年来,全县敬老院投入很大,硬件设施得到了根本性改善,但苦于管理服务人员不足,敬老院接受散居五保户及其他老年人入住有所限制,床位利用率不足,资源浪费严重。据统计,全县目前住五保老人及其他老人2965名,仅占全县养老机构现有床位数的82%,其余床位基本处于空置状态。

3、管理服务人员待遇普遍较低。据对全县各镇敬老院人员工资待遇情况调研,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基本都是参照村干部工资标准,待遇整体偏低,其他服务人员更低,部分敬老院服务人员工资水平仅达省最低工资标准,少数镇还未给服务人员缴纳相关保险。据2011年统计,72名护理人员中,月工资1500元以下者有60名,占全部护理人员的83.3%1500-2000元者仅有12名,且全部为县老年公寓护理人员。其中57名镇敬老院的护理人员月工资均在1500元以下。全县72名护理人员中,目前有52名参加社保,占72.2%,尚有20名未参加社保,其中镇敬老院19名,占未参保人员的95%

4、人才队伍培养渠道狭窄。县老年公寓工作人员大多为社会招录,其中护理人员素质相对较高,大专以上学历的护理人员5名(大专学历3名、本科学历2名),占老年公寓护理人员的50%,高中及以下占50%。据对各镇敬老院的调查,14个敬老院院长中,12人为原村干部调配或照顾性安置,其他工作人员大多是照顾性安排的相关人员。总体看,院长及有关工作人员年龄普遍偏大、素质偏低。

5、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困难。我县民办养老机构仅有2家,分别分布在城区的船闸村、三里村,共有60张床位。由于为各人自发性组织,往往经费不足,人员老化,且管理人员、护理人员混岗,加之收养老人情况复杂,养老场所业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与公办的县镇养老机构相比,在运营管理、服务管理、人员管理上更加困难。

二、养老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我国现已步入老年社会,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强调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做好老年工作。这对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高的要求。我县老龄化现象同样十分严重,为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开发,切实解决相关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明确乡镇敬老院法人地位。乡镇敬老院为镇政府利用国有资产共同建设的社会公益性组织,建议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统一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明确事业单位法人地位,至少核定每镇敬老院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由人社部门按事业单位人员统一招聘规范管理。

2、配齐配足其他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特别是护理人员数量,应按照与集中供养对象的1:10的数量比配备,并随集中供养人员的增减情况适时调整、增加,逐步适应日益增长的老年供养与服务管理需求。

3、提高养老机构人员待遇标准。要把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纳入县、镇财政预算。要逐步提高所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要将所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纳入社保范围,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4、改善养老机构人员结构。要逐步增加大专以上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比重,逐步培训现有工作人员,招募有素质的护理人员,努力提升人员素质及工作水平。要逐步减少年龄偏大、素质偏低人员数量,调整完善人员结构。

5、规范民办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将现有民办养老机构逐步规范、逐一登记,统一纳入全县养老机构进行管理,由民政部门统一进行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监督管理,有条件的,逐步将其划归镇政府或社区,实行统一管理。

三、养老机构人才队伍培育的主要途径

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肩负着党和政府赋予的使命责任,除热爱岗位,热心服务,敢于吃苦,乐于奉献以外,必须培养形成有文化、有知识、有专业、懂技术、会管理的人才队伍。同时,社会力量的参与支持养老事业,也是满足老年人期盼需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

1、立足现状选送培育,打造专业知识型人才。在目前现有养老机构从业人员中挑选年龄轻、身体好,爱岗位、肯学习,敢吃苦、善奉献的同志,选送到有关院校学习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医学等,提高专业化知识,培育专业化技能型人才队伍。采用以业余为主、半脱产学习为辅方式,改善专业水平不高、专业人才缺乏的现状。

2、因地制宜组织培训,提高专业型素质水平。现有养老机构普遍存在经费,人员等保障不足的实际困难,在选送少数从业人员到院校深造的同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和经营状况,因地制宜开展必要的专业知识、服务技能培训。聘请既有多年从事老年工作经验的同志或从院校邀请学者、教授到本单位授课,帮助提高现有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服务本领,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的基本需求。

3、大胆引进专业人才,坚持多项型发展。养老机构应按照市场运作机制规范管理,规范服务,规范从业人才队伍建设。尤其是人才队伍的建设,更应按照市场运作的规律操作。在发动、提倡、鼓励国内大企业和独资、外资企业投资赞助养老事业的同时,针对经营状况好,经费等保障允许的养老机构,应面向国内大专院校,甚至国外引进专业人才,大胆尝试使用国内优秀人才、国外专业人才,填补多项型组合人才空缺。

4、面向社会广泛动员,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我国养老机构在从业人员中弥补知识型人才、专业型人才、多项型人才的同时,应主动坚持面向社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信息网络等工具,大力宣传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使命,帮助应对化解各种困难,呼吁社会各界和知名人士关爱老人、帮助老人,积极参与支持养老事业,提升完善养老机构设施和服务管理功能,强化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推动老年事业的健康发展。

                                                      苗虹  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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