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知识问答 |
作者: 访问次数:133 发布日期:2012-2-23 9: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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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实物配租主要面向已取得《淄博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证》(简称《租房补贴证》)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将《租房补贴证》持有人为申请人。 2、问: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应提交哪些证件? 答: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住房情况、婚姻状况证明; (3)相关部门出具的低保、残疾、特困、军烈属等证明。家中有重大疾病患者的,需提交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住院证明。 3、问:哪些家庭可以优先进行实物配租?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可以优先进行实物配租: (一)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二)属于烈士遗属的; (三)家庭成员中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的; (四)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重度肢体残疾人员的; (五)其他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优先进行实物配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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