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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是我目前为止看过的最为精彩的一本书

 yiyidaodao 2013-05-23

太阳树 2011-08-14 15:57:18

百年孤独是我目前为止看过的最为精彩的一本书

我实在找不到曾经读过的哪怕任何一本书来和他相提并论,并不是说这本书就是最伟大的,不能这么说。很多书都好,但没什么意思,哲学诗歌戏剧什么的很多都挺好的,可是枯燥。

我认为,一本好书,要具备几个基本的东西在里面,比较普遍的第一点是要有意思,能吸引人。比如基督山伯爵,比如古龙金庸的,都很吸引人,有故事,一个好的故事比什么都强。
第二要有价值,有深度,深点说就是要有思想在里面,尼采萨特等哲学家的大头著作都是,他们把人类的大脑扩充了,让你活的不那么不明不白。人性几乎是所有作家都想表达的一个主题,我不认为一个够有脑子的作家会不想去写他。而人性恰是最能震撼人心的,他能让你一瞬间在个陋室的床上战栗,给你平静的脑子电闪雷鸣般的劈刺,使你不断的明白。我个人认为这是鉴定一本书好差的最重要标准
第三点就是语言文字上的造诣了,够流畅够幽默够严谨或够有创意,像莎士比亚的用词之广,泰戈尔的优美博爱,马克吐温的讽刺幽默,能别具一格,所谓自成一派说的就是这个,一个作家对语言上的造诣形成自己独具一格的语言风格,一看就知道,哦这是谁谁的作品。现代一些作家的书为什么很没有意思,就是文字功底不行,写的不错,可没有美感,就像盖房子,拿的都是破砖破瓦,糊墙的功夫又不行,再怎么写也不会好到那里去
第四,一个伟大的艺术家,不单是作家,所有的艺术家必须具备的条件,就是真诚和天才,如果一个艺术家对其所作的艺术不真诚,无病呻吟,言不由衷,那样的东西不值一提。我常常看自己以前小时候写的东西,我发现那时写的东西都透露出一种动人的语言在里面。我不认为我自己脑子退化了或是文笔不如以前,恰是因为自己不够以往真诚了。你老是想写个什么样什么样的故事情节,写个梦境开头的啊整个后现代的叙述啊一个魔幻的情节啊再弄个伦理的感情啊最后在搞下超现实的哲学荒诞的结局,我要说,这些全是白扯,没用,你认为你的脑子能比几千年所有文人的脑子好使,人能看出来,你到底是说实话还是扯蛋,为什么很多大师说他们不看一百年之内或多长时间之内的书的,因为时间能检验出来,这一百年里的那么多的脑子来检验他,这本书到底成色怎么样。除非你绝对的够天才,一个人够有天才能弥补其很多方面的不足,比如故事,语言。像卢梭,他的书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其天才的头脑带来的革命性的创意和真挚的感情,他对人类现代国家制度有贡献,他的自传就更真诚了 ,能真诚的对待自己,很难能可贵,更何况还那么的有天才。那你的东西也不会差到那里去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创造性,比如泰戈尔,比如卡夫卡,比如萨特,比如马尔克斯。你的作品自成一派独具一格,对后来人产生巨大的影响。为什么都说卡夫卡这样伟大,因为他开创了现代文学,大家知道古典文学叙事都很平淡,规规矩矩的,写生活,反映生活,表达的主题很自然,比如写我一个动物,就是说这动物怎么样怎么样,是自己的主管看法,而卡夫卡很另类,卡夫卡他反过来写,说自己是一个虫子,他从一个虫子的角度来看人,从一个动物的角度来看世界,表达世界,反映世界。而在他之后,受其影响,人们纷纷都这样写,慢慢发展,然后超现实也来了荒诞也来了,这就是创造的伟大。很多人都说看不懂卡夫卡,那是因为,他们读的书不多,或者说读了那么多书没理解,脑子不行。 你没读过以前的书,哪能和现代的做对比,知道那些书和那些书有什么不同。什么书写的是什么,表达的又是什么,这些需要积累,多了,自己就会判断了
卡夫卡的书几乎没有故事情节,写的很随意,散,他的语言很独特,叙事也很奇诡,说表达了多深的人性价值什么的也没有,但是他的创造性这一项就足够伟大了



马克思恩格斯的够有价值,可是读起来没有丝毫的快感。武侠玄幻的有情节有故事,可除了这些俗烂的一文不值。知音里的笑话也不错啊,还有警示格言什么的,都挺好的。但书是书,所以有些书确实要分类。这是岔话


最后来说下这本百年孤独,首先,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我相信很多喜欢这本书的人都是这样的,语言简练明了,不啰嗦,有人说司汤达是一句话大师,对几页几页的描写相当在行,但是整本书来看就显得有点唧唧歪歪的了。照此看来,马尔克斯就是整本书大师了,从头到位,很少有对一件事或东西的长篇大论,二三十万字,写了十几代,一大箩筐形形色色的故事,不容易
价值性,评论家说的是对,南美被殖民时期的映射,我历史不好,要我自己看,我肯定看不出了,但能猜出来,奥里连诺上校之类的战斗就是,他的那么多儿子被杀也是。其实很多被称为伟大的书总是必须得跟政治挂上钩,因为伟大的艺术家都是独立的自由的,而政治是他的最大敌人。借此,我来替韩寒说下话,他为什么能受到这么多的赞扬。他确实有好多的不足,小说啊评论啊杂文啊什么的,并没有达到一个高度,可他的杂文,你认为他是在无病呻吟吗,那是因为你不够脑子,至少你的脑子不够独立


这本书最大的特色大家都知道,就是魔幻色彩。我喜欢他的原因也是这个,我一直以来总觉得一个没有想象力的作家是很可怜的,说的故事我看一个能知道他后面十个字写的是什么。而这本书里的故事,虽然很多我们也可以找出类似的,但马尔克斯却把他们串联的神出鬼没极为完美,信手拈来是最好的诠释了。吃土吃蚯蚓,很荒唐但又很自然,这也是现代小说的一大特色,从卡夫卡起,很多作家都乐意写这样的东西。还有坐床单飞天,做爱能生动物发财,金便盆,这样的迷人故事在书中比比皆是。我想马尔克斯其实能写很多本书的,但是他一下子就把这么多的故事全写进这本书里了,可惜了。

语言也极富魅力,那个伟大的开头,看过的人忘记不了吧‘多年以后,当奥力连诺上校再次站在行刑队面前时,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参观冰块的那个下午……’我不假思索的打出这一行字。我很想知道马尔克斯写这本书时带着的是这样的一种心情,福楼拜说,写书,只需按故事情节表达,不应该加上自己的主管意识,把故事直白写出来,到底什么意思留给读者自己理解。我很赞同这样的观点,世界到底如何,谁都不知道,也道不清,你不能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即使是无意的。这本书好像没表达什么,只是讲故事而已,但是看的人能有很多的想象,这才是最伟大的。

书是很迷人的,只在自己能不能理解而已,精彩无处不在,魅力渗透字里行间,每个字都发着神秘的光,每丝光都亮你的眼。

我才看一遍,最近又看,每当我一时找不到书或不知道读什么新书时,我就读上一回,越看越喜欢。我那本是06年的时候买的,不像是盗版的,可能是没有授权书商自己印的,光明正大的发行。以前看的兴味索然,后来就爱的发狂,像书里面那个什么女孩对那个男人的爱一样,做梦都夹着床单飞。
我想,这样的书得留着慢慢读,像泰戈尔的诗,是发着光的书,我们直视不了,别说这光太亮,是你的眼睛在黑暗里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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