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选举 (1)选举方式 ①直接选举(县或县级以下的选举) ②间接选举(县级以上的选举) ③等额选举 ④差额选举(人大代表的选举) (2)各自优点: ①直接选举:使每一个选民都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选择自己最信赖的当家人。 ②间接选举——适合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 ③等额选举——可以比较充分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缺点:限制了选民的自由选择,积极性受到影响。 ④差额选举——提供选择的余地,被选举人形成相应的竞争,有助选民了解候选人。 (3)缺点:易导致虚假宣传、金钱交易。 我国根据国家性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状况及国情——采用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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