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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亦非:唯一值得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

 昆仑山的石匠 2013-06-04

  

  “今天我要告诉各位,我们面临的挑战是真的,挑战非常严重,且不在少数。它们不是可以轻易,或在短时间内解决。但是,美国要了解,这些挑战会被解决。在这一天,我们聚在一起,因为我们选择希望而非恐惧……。”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在就职演说中如是说,他承认危机,也表达了一定解决危机的勇气,让人想起《黑客帝国》中那个在锡安基地熔洞大厅中发表演说的“未来的施洗约翰”——莫菲斯气势轩昂的演讲:“锡安的同胞们!听我说,你们所听说的大部分都是真的……我们将有一场艰辛的硬战要打,想要赢得这场战争的胜利,首先要斩除内心的恐惧,我现在站在这里,心中毫无惧意!为什么?是因为我跟你们有着不同的信念吗?不是!我能无惧的站在这是因为我记得,我记得我之所以能在这里,不是因为遵从前人所铺下的路,而是相信自己能创造属于我们的未来……”

  奥巴马上任的时候,正是美国经济危机最严重的历史关头,美国面临的危险与一九二九年的股市大崩盘很相似,金融问题只是集中爆发出来的社会症状,其内部是美国社会与全球社会更本质的政治、国际问题。在这样一个历史时刻,奥巴马出任要力挽狂澜的白宫主人,是需要过人的勇气与力量的。

  我们需要平稳的历史时段,那就是幸福的社会,“我想,幸福的条件有两个,一是你觉得整个社会、整个世界会越来越美好,一是你觉得自己的未来会越来越美好。”何兆武在《上学记》一书中这样写过。从前一个条件而言,整个社会整个世界是否会越来越美好,这是无法肯定的,但古来成大事业者,总是正视处于糟糕状态的社会,去了解它、进入它,进而改变它,而不是悲观厌世地逃避,更不是整天埋怨或者自暴自弃。我们无法保证历史总是处于风平浪静的早期,历史也不是一席愉快的上午茶,在一个二流的时代里,你要认清它,超越它,甚至要有勇气去改变它。

  “我们选择希望而非恐惧,”奥巴马说。恐惧会让我们失去对时代的信心,失去我们的动力,奥巴马心中一定弃满了希望。事实上,在黑夜最黑的时候正是希望最大的时候,也只有希望的力量可以抵消掉黑暗的窒息。正是这种希望,让孔子在礼崩乐坏的时代里奔走列国传播文化与希望,让佛陀在部落制衰败城邦制崛起的战乱时代寻找真理并影响了整个东方,也让美国打败英国的殖民统治建立了民主的共和国。在一个让人沮丧的时代里,保持希望,要相信“整个社会、整个世界会越来越美好”,这才是个人奋斗的基础。

  与社会、时代希望相并存的是个人的希望,个人的希望与努力是成功的最主要原因。每个人都在改善自己,但改善有两种不同的内因,绝大多数人是被时代与社会推动着走,时代与社会改善了他们也会改善,时代与社会变坏了,自然地他们的生活也会下降。而另一种改善不同,它更多是源于个人的希望与奋斗,自己所拥有的地位、声望、物质,是自己经过奋斗得来的,是建立在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手段与方法上,也就是自己的“力量”上,所以时代与社会虽然变坏了,但它所受影响很小。平庸的人被历史所推动,而伟大的人则推动了历史,要推动历史,保持个人的希望与努力奋斗是最基本的条件。

  在个人奋斗史上,奥巴马是一个很好的榜样:

  因为混血的身份,在中学时代,奥巴马为之困扰,因此堕落到经历过一段街头混混的生涯,他曾说过:“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他在夏威夷就读高中时,终日逃学,学会了吸毒,也经常酗酒,……在高中毕业的舞会上,他甩掉女友看上了一个15岁的金发女孩,舞会后竟然带着这名未成年少女前往酒店开房,不久后奥巴马又抛弃了她。

  这种内心的绝望与恐惧足以把一个人毁掉,但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之后,奥巴马痛改前非,进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关系。读大学后他开始戒毒,不断改正自己也不断努力,从一个成绩平平的一般生变成了一个出色的优等生。毕业之后奥巴马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忙着找好工作或继续读研究生,却为了得到一份黑人社区的组织工作四处投简历。一个哥大毕业的优等生会心甘情愿地从事如此基层的一份社区工作?他投的简历居然没有收到一份回复。为了偿还学生贷款,奥巴马只好在纽约华尔街找了份工作,成了标准的商界精英。但奥巴马知道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他说:“有时候我看到电梯门反射出自己西装革履、手提公文包的样子,我很不喜欢这样的自己,我更希望自己是为了社区活动而忙碌,而不是为了每天多挣些钱在奔波。”

  1985年夏天,奥巴马终于在芝加哥找到了一份黑人社区的工作,年薪只有1.3万美元。属于“穷人行列”,他在这个职位上地干了3年。他做的是改善社区的道路、照明、房屋修缮、劳资关系协调等具体而微小的事。在一次会议上大批同事集体辞职,因为他们觉得太累。奥巴马说:“我们来这里并不是想要一份薪水,而是想改进这里的社区服务。我只知道,和你们一起工作一定可以改变现状。”奥巴马鼓励的话让同事们留下来一起想办法。奥巴马后来认为几年的社区服务工作是他“曾受到的最好的训练”,他还把这段时间定性为一种“寻根式”的精神觉醒……在深造之后,1991年,奥巴马作为哈佛最优秀的毕业生,放弃了至少25万美元的年薪,再次回到芝加哥的黑人社区。他从事社区基层工作,开始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生涯,并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起宪法学,从讲师做起后来做到宪法学教授,在这同时他开始竞选议员,正式步入他的从政之路。

  奥巴马从街头混混到美国总统的经历,正是完美的个人奋斗的样本,既然不能出身于名门世家,那就自己努力吧。他是黑人,在美国是受歧视的人种,在这种肤色歧视中,许多黑人青少年沦为问题小孩,自暴自弃,但他不一样,他仍然抱着希望努力改变自己,并努力去奋斗,他年轻时也不是没有成为“精英”的机会,但他更愿意选择“低下”的生活,这种逆境更能磨练人的意志、训练人的能力。

  个人奋斗的、永远保持着希望的奥巴马成了美国总统,并在危险的历史关头引领美国人民突破黑暗,走向未来。这是因为他一直没有恐惧,不管是对时代的恐惧还是对个人生活环境的恐惧。是的,希望是美好的,只有恐惧是让人失去力量与未来的,真正让我们值得恐惧的,并不是外在的事物,而是我们的“恐惧”本身,富兰克林·德·罗斯福曾经提到过这一点。

  富兰克林·德·罗斯福于1933年就任美国总统时的就职演说中,他说:“今天,对我们的国家来说,是一个神圣的日子。我肯定,同胞们都期待我在就任总统时,会像我国目前形势所要求的那样,坦率而果断地向他们讲话。现在正是坦白、勇敢地说出实话,说出全部实话的最好时刻。我们不必畏首畏尾,不老老实实面对我国今天的情况。这个伟大的国家会一如既往地坚持下去,它会复兴和繁荣起来。因此,让我首先表明我的坚定信念:我们唯一不得不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一种莫名其妙、丧失理智的、毫无根据的恐惧,它把人转退为进所需的种种努力化为泡影……”

  是的,唯一值得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明白这一点,你就会象莫菲斯所说的那样,不是因为遵从前人所铺下的路,而是相信自己能创造属于我们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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