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说不再成为文学的一部分或附庸,而是与其并驾齐驱的一门艺术。这样似乎就不必以文学的立场、秉性、价值观来要求和丈量小说。小说反映什么或不反映,揭露与否,传播与否,于是都退为其次的问题。文以载道,在小说这里不适用,至少小说应该尽力挣脱这些束缚。这几乎等于说小说可以任性而为。二,故事永远不会成为小说的目的。故事永远也进入不了艺术。故事在小说中出现和立足的机会仅仅在于其中的小说因素。小说可以像故事,像诗、散文甚至散文诗一样来表现,但它们绝对只是手段。在中国,当然包括全世界,一个好的故事家经常被当作一个好的小说家,这不是对故事的拔高,而是对小说的曲解和无知。由于其中涉及到大众的问题,小说更加应该成为自身的目的。三,把这个结论内缩到个人,相同意义的一句话是:写作是写作的目的。写作可以得到许多其他利益,但那不应该成为目的。没有正当与否之分,只有真伪小说家之分。但贫困时写故藏家事求生存的做法是可以接受的。对于真小说家而言,写小说不仅是一种快感,更是一种需要。这种需要因为与本质密切相关,倘若不满足,势必痛苦。生不如死。
方晓注:本人目前处于失望期、痛苦期(均包括对自我和社会两个层面)。这让我的一个怪癖再度暴发,只愿点到为止,不想系统阐述。也不愿过多触及自己的小说。故草草如上。最后,感谢万语这一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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