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建行信用卡额度是1000,账单日是每月17号,到期还款日是每月7号,最低还款额是200,本期全部应还款额是600,那我18号已经全额还了600,可是19号又透支消费了700,那么我是不是7号之前还需要还款啊?如果不还款是不是就要算利息了?免息期最短20天,最长50天,我要如何消费呢? 提问者采纳 2012-03-07 08:50 信用卡免息期是这么算的,17号是账单日,也就是你上个月18号到这个月17号所消费的在这个月17号生成账单的,然后是在下个月7号才需要还款的,因此如果你是上个月18号消费的,到下个月7号总共就有50天的免息期,如果是这个月17日消费的,到下个月7号总共就有20天的免息期。所以如果你将17号的账单在18号就还了,那19号的700元是会在下个月17号才生成账单的,不需要你在7号之前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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