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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筹建期间车间工程用电线电缆能否抵扣税

 山不转水转转 2013-06-10
企业筹建期间车间工程用电线电缆能否抵扣税
提问时间:[2012-09-09]
企业筹建期间,厂房车间用电线、电缆,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谢谢!
法规处 于 2012-09-09 回复,内容如下:
您好!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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