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公交车上的丑闻

 窦旭民图书馆 2013-06-12

公交车上的丑闻

  

    近期,在城市中繁忙奔驰的公交车里,发生了一些令人感到十分失望的丑事,使人们真正领略到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有一名男子上车没主动缴费被女司机提醒,即跑到司机身后,突然出拳猛打司机脸部,致女司机鼻骨骨折……

    有一名老头上车后,看到一名女学生没给自己让座,即破口大骂起来……

    还有一名老头上车,见没人让座,便在众目睽睽之下,一屁股坐在了一名姑娘的大腿上……

    更为气愤的是,有人为了泄愤,竟然丧心病狂地在车上引燃汽油纵火,无端地剥夺了四十多条人命……

    这一幕幕丑闻,使人气愤,使人惊讶,更使人感到无比伤心!尤其是那些无辜的生命被摧残,活生生的男女老少(还有参加高考的中学生)一瞬间成为一具具黑桩似的尸体……

    公交车——实际就是一个小社会,足以反映出现实的治安状况,牵扯到社会的各个方面。

    道德的滑坡,引发人们行为的龌龊;执法的不公,导致某些犯罪的猖狂。这是多少年来的沉痛教训,早就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为老人、孕妇及残疾人让座,本来就是一件应该的事情,是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当然,这些取决于高尚的道德观念,是一种自觉地时尚行为。然而,有的人竟然将此视作一种特权——“我来了你就得让座”,否则,就得“骂你”、“欺你”。     

    人再老也要尊重他人,人再牛也应顺应大众,尊老爱幼、相互帮助是统一的,没有截然之分。乘车缴费,天经地义,没有任何理由为此不满,出手打人更是一副流氓做派,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

一个人即使有天大的冤屈,也不能与社会为敌,更不能与百姓作对。个人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正当渠道解决,基层不行,可以找其上级机关。可怕的就是钻牛角,一意孤行,结果就会铤而走险,玩火自焚,死了自己,危害他人,造成社会的负面影响,当然引起全社会的共而诛之。

同时,从这起事件中,有关部门也应吸取沉痛的教训,政府要做的工作必须做好,应付不得,马虎不得,拖延不得,忽悠不得。老百姓的利益一丝一毫不得受损,必须得到人民政府的有力保障。

但愿今后再也不会发生此类事件。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