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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期货法》条件已基本成熟

 MissU001 2013-06-16

推出《期货法》条件已基本成熟

作者:俞 悦 来源:证券日报 2012-11-09 07:39:42   

  已沿用了5年多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进行了首次修订后,于近日发布,并自201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修订后的条例删除了有关“变相”期货交易的规定,明确界定了“期货交易”。而新条例的最大亮点在于,从制度上为原油期货和国债期货的推出扫清了障碍,做好了法律上的准备,新品种推出进程也必将加快。

  新条例的颁布施行翻开了期货业创新发展的新篇章。与此同时,业界认为,出台《期货法》的时机和条件已基本成熟,希望尽早推出。

  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在今年11月7日举办的第七届国际油脂油料大会上指出,前两天国务院正式发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积极组织展开了对《期货法》的前瞻性研究和基础性调研工作,对已经上市的期货品种的功能发挥正在进一步展开评估。

  这表明,《期货法》的相关工作并未停步,随着新修订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实施,有望加快推进期货立法的进程。

  实际上,1994年和1995年,我国已开始酝酿《证券法》和《期货法》的起草,并被列入人大的立法进程。2006年,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不久,全国人大财经委便启动了《期货交易法》立法程序,并成立了工作小组,然而,6年过去了,《期货法》依然没有消息。目前,我国金融立法已经基本健全,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都已经具备,唯独《期货法》缺位。多年来期货业内一直呼吁和期待着《期货法》的面世,证监会也在做着不懈的努力。

  从我国期货市场看,已形成“一个条例”、“两个司法解释”、“四个办法”为主体的法规体系和“五位一体”的期货监管体系。 而这一系列法律文件需要一个更为确定的行业大法统一整合, 通过出台《期货法》则能进一步解决基本性、制度性的一些问题,为我国期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我国期货市场与20年前相比,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近年来国内期货交易规模年增长率超过50%,超过国际市场20%的增长率,目前,我国期货市场已经是全球第二大期货市场。今年1-10月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为11.5亿手,成交额为134.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32.5%和18.4%。其中,股指期货的累计成交量为7838.9万手,成交额为57.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0.45%和63.70%,占期货市场的6.81%和42.73%。

  我国期货市场已经从量变发展到了质变的阶段,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市场规模日益扩大,产品创新稳步推进,特别是股指期货成功运行两年半来,为金融期货运行积累了宝贵经验,期货市场的法制建设处在不断发展和不断完善的过程,这一切,为我国期货立法提供了丰富的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推出期货法时机已经基本成熟。

  《期货法》作为一部全面规范期货交易各个方面关系的法律,应该是全方位的。正如专家指出的,期货立法要具有前瞻性和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市场稳定的保障性。既要为发展创新预留空间,又要防范创新带来的风险,确保各种创新过程中,监管工作、立法工作能跟得上,能管得住。同时,期货立法要有国际化的大视野,中国不能做孤立的期货市场。《期货法》应该既涵盖商品期货,又涵盖金融期货;既规范场内交易,又服务场外交易;既能使中国期货业“走出去”,又能把国际期货业“引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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