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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缝外观质量检验作业

 赫堇轩 2013-06-17

焊缝外观质量检验作业

1. 目的:

指导焊接检验员正确检验,记录产品的焊缝外观质量。为统计分析、改进焊接质量提供依据。

2. 范围:

适用于质量体系覆盖的金属结构产品的焊缝外观质量(焊缝外观成型和外观缺陷)检验。

3. 职责:

3.1焊接检验员负责编制检验计划,焊缝分布图,按指导书的规定进行焊缝外观质量的检验和记录,并对检验和记录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

3.2质量记录管理人员负责记录的收集、整编和归档,并对记录的完整性负责。

4. 方法:

4.1检验准备

4.1. 1熟悉产品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和产品验收标准,掌握焊缝外观质量检验项

目及允许偏差。

4.1.2编制焊缝外观质量检验计划(填写“焊缝外观质量检验计划”表)(见附录5.1)经质检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实施。

4.1.3绘制“焊缝分布图”(附录5.2)。标注焊缝代号、焊角尺寸等内容。

4.1.4检验工器具准备:焊缝检验尺(规)、钢板尺、钢卷尺、检验记录表、铅油等。

4.2检验时间:

4.2. 1焊工自检:每条焊缝焊完后,焊工应立即清除焊碴进行自检,并记录。

4.2.2焊接检验员专检;在焊工自检完成后,按检验计划进行检验并作出记录。

4..3检验数量:对产品Ⅰ、Ⅱ类焊缝外观质量采取全数、全长检查,其它焊缝在质量稳定状态下可酌情采取大比例抽样检查,否则应全数检查。当设计或监理有特殊要求时,按要求进行检查。

4.4检验方法:

4.4.1焊缝外观质量按“焊缝外观质量检验方法指导卡”(附录5.3)中规定的方法检查。

4.4.2“焊缝外观质量检验方法指导卡”中末包含的检查项目及产品特殊型式焊缝的检查方法应经过质检部门负责人认可。

4.5检验记录:

4.5.1检验记录统一使用附录5.4规定的“焊缝外观质量检验记录”表,该表与“焊缝外观质量检验计划”表配合使用(两表中焊缝代号对应相同)。

4.5.2检验记录的填写应符合SDQ-B-25《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即:要求采用钢笔或园珠笔,颜色为兰、黑色;记录内容应填写齐全,空格划“/”符号,错误更改划“//”符号,并由更改人签字或盖章;质量记录填写应真实、准确、完整,字迹清楚、工整。

4.5.3表中“外观成型”和“外观缺陷”中的各检查项目栏按如下规定填写:

(1) 当检查项目的尺寸偏差或数量在验收规范允许范围内(即合格)时,在栏内划“0”。

(2) 当检查项目(表面气孔除外)的尺寸偏差或数量超出规范允许范围(即不合格)时,在栏内填写不合格项的累计长度值(不填写具体偏差)。

(3) 表面气孔超出验收规范允许范围(即不合格)时,在栏内填写气孔个数或间距数值。

4.5.4表中“返工记录”栏内一律填写“见序号××字样”返工处理后的检查记录、日期及评定均填写在序号××横格中)。

4.6记录整编、归档:

4.6.1单项产品竣工后,应将“焊缝外观质量检验计划”,焊缝分布图和“焊缝外观质量检验记录”表编入产品质量检验记录中,一并成册进档。

4.6.2产品质量检验记录、归档时应填写“质量记录归档请单”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5. 附录:

5.1焊缝外观质量检验计划表(格式)

5.2焊缝分布图(图框格式)

5.3焊缝外观质量检验方法指导卡

5.4焊缝外观质量检验记录(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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