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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小伙尾随女性强抢拎包 抢到33.3元获刑三年

 向春阁 2013-06-19

90后小伙尾随女性强抢拎包 抢到33.3元获刑三年

A-A+2013年6月18日14:33新闻晚报154 条评论

  记者  茅冠隽  通讯员  赵德亮

  晚报讯  因为一时没钱花,一名“90后”小伙在夜间实施抢劫,抢到的财物仅价值33.3元。他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日前,经金山区检察院起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开(化名)有期徒刑三年。

  4月7日晚9时20分许,金山区张堰镇的朱女士在银行ATM机上操作完后,边打电话边沿着马路向西走,此时她已被一名青年盯上。就在朱女士打完电话时,身后冲出一名穿白色T恤的男子,抓住她的拎包就跑,朱女士下意识地死死拽住拎包。见其不松手,白衣男子把朱女士往前拖了几步。朱女士右手握着手机,左手拽着包,一下子没稳住便跪倒在地。因拎包里有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物件,朱女士抓住包带不放手。男子强行将她拖了好几米远,最终将包带扯断,拿着拎包向小路飞速逃窜。

  朱女士随即拨打电话报警。民警经过侦查,很快锁定了暂住张堰镇的90后青年王开,并将其抓获。警方在王开住所找到一只黑色皮包,经确认正是朱女士被抢的拎包。经清点,包内有人民币2元、雨伞、护手霜、梳子、铅笔、小剪刀及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3.3元。

  王开供认,他从3月份来上海找工作至今未有着落,身上没钱用了,决定外出抢点钱。他选择在银行附近蹲守,最终将目标锁定在独行并在用手机打电话的朱女士。

  金山检察院审查本案认为,王开深夜尾随单身女性强抢拎包,见被害人不放手后还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其社会危害性较大,应当以抢劫罪定罪,遂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王开三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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