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11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xql696 2013-06-20

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以来,我局全面贯彻国务院、省、市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136)精神,全面部署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2011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责任考核范围内未出现安全生产亡人事故,一般事故也呈明显下降趋势,现将2011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2011年我县机构改革设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于人事变动,为加强全局安全生产领导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分工作了重新调整,进一步强化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明确了责任;同时局有关科室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也作了具体分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完善了有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2、我局在4月初组织召开了由全县建筑施工、监理企业、部分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及局相关科室参加的“全县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分管局长回顾总结2010年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2011年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传达了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2011年省、市优胜标化工地及2010年秋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通报批评的单位和个人,最后局长对如何做好2011年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5点要求。

3、为强化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各施工、监理企业切实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和完善质量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局长代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建筑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科室签订了2011年安全生产责任书。

4、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建〔20116号)和《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湖建发〔201199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安住建〔201156号),以落实好五项新制度为重点,部署全县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二、突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1、今年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局统一布置下,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截至11月底,全县共有51家建设施工企业的257个项目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中发现隐患数3854项,整改到位3812项,整改率99%

2、积极开展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对全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工地198项,对存在问题或隐患的工地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69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9份,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处理。

3、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我局组织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一是根据我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安住建〔201156号)精神,组织全县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开展以落实好五项新制度(一是领导带班制度;二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四是企业检查月报季报制度;五是质量安全交底监督制度)为重点,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主要任务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截止11月底,全县共有51家建筑施工企业根据要求将“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统计表及工作总结报我局备案。二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实施意见》(安委〔20115号)和《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城区建筑工地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相关要求的通知》(安住建〔201177号)精神,组织县城区在建工程开展 “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并将创建工地具体落实到有关科室和个人,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卫生以及民工工资管理为检查重点,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工地,督促其及时落实整改处理,同时,我局编制了《建筑工地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宣传手册》1000余册,发放给创建工地各方责任主体和工地民工手上,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及要求,让所有工程建设的人员都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来。三是根据县安委办《全县“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建筑施工领域组织开展了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今年5月中旬以来,全县共有51家建筑施工企业的257个项目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对全县27家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本县5家,外地进安吉22家企业)的17个项目进行了抽查,针对抽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处理。四是为切实落实住建部729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根据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湖建发〔2011185号)精神,我局制订并下发了《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住建〔201183号),并组织开展了全县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全县共有61家施工、监理企业的145个在建项目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我局在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抽查工作,共对全县53家企业(本县8家,外地进安吉45家企业)的49个主体在建项目进行了抽查,针对抽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4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7份,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五是根据《安吉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精神,我局制定了《安吉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诚信评价办法》,并对全县8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诚信进行了评估分级,且报县安委会进行审核。我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工作是湖州市建设领域的首创。六是根据《安吉县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方案》(安政办发〔2011131号)精神,我局组织全县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及物业管理企业开展了施工现场和物业区域内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消防应急演练活动,全县共有73家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及物业管理企业的187个项目(小区)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发现火患隐患576项,整改处理571项,整改率99%以上。

三、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组织全县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和岗位培训,全县“三类人员”延期179人,办理“三类人员”初始注册5人,发放“三类人员延期证书”77人;

2、开展安全生产讲座,邀请省、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对企业有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参加人员达800余人;

3、组织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参加省、市举办的《建筑脚手架安装规范》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手册》等培训学习,全县累计参加人数86人次;

4、鉴于建筑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知识缺乏、基本技能低下、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强,在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和无证上岗等现象比较突出的现状,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明确要求我县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合同造价500万元及以上、建筑面积5000m2及以上)必须设置民工学校,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其他硬件设施,制定全年培训教学计划,并按计划和方案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

5、“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教育。根据《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湖建发〔2011126号精神,我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并制定印发了《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1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住建〔201164号),安排足够的人力,落实所需经费,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年”及“一打三整治”活动,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和推进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目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主要组织开展了以下几方面活动:全县“安全生产月”启动暨班组安全建设活动启动仪式;开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职工演讲比赛12场;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20场;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12场;悬挂标语(横幅)648条,张贴宣传画518余张,出黑板报162期,发放宣传资料3500册;开展安全文艺宣传4场;组织参观学习安全生产图片展览2120次。

四、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措施

    1、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基本程序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履行项目规划许可、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制度,认真做好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实施工作,严把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审查关;

2、认真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单列、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等各项制度。截至201112月,共办理建筑工程安全开工条件审查182项,总建筑面积2970933 m2,合同总造价312190万元,其中工业项目建筑面积1731049m2,住宅项目面积1099177 m2,公共建筑项目面积140707m2,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登记备案217台,其中塔式起重机165台,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梯)52台,办理起重机械安装告知登记403/次,其中塔式起重机189/次,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梯)214/次,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381/次,其中塔式起重机197/次,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梯)184/次,办理起重机械拆卸告知登记95/次。

五、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11年,我局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年”、“一打三整治”、“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活动,结合日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法定手续办理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现场实体安全状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及执行情况和主管部门检查要求整改的落实情况等针对部分施工企业、建设监理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给予了限期整改、停工整改、不良行为网上公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清退出安吉建筑市场等一系列处罚措施,今年以来,给予湖州兴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6家施工、监理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其中建筑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较差,且又不及时、认真落实整改的:湖州兴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方明】、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缪建盛】、浙江蟠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吴建山】、杭州天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谢帮勇】4家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暂停在安吉县范围内承接业务六个月(自20111010201249止),并处罚金3万元;对浙江金磐建设有限公司【张梦仁】、浙江华茗建筑设计管理有限公司【叶鹤景】2家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暂停在安吉县范围内承接业务三个月(自20111010201219止),并处罚金2万元;对浙江汉宇建设有限公司【任赞】、浙江中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袁贤林】、浙江鼎兴建设有限公司【沈永红】、中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卫明】、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揭由康】、北京敬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张光国】、长兴天元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李建强】7家施工、监理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处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并公示三个月(自20111010201219止),处罚金1.5万元;对民工工资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较差的:杭州萧山城市建筑有限公司、杭州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罚金1.5万元。通过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有效的保证了全县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六、高度重视、全面做好各项预防和应急工作

1、加强应急体系建设。今年在我局修订完善了《安吉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基础上,根据局统一部署,全县各建筑施工企业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企业的应急预案建设,全县八家建筑施工企业共编制综合预案8个,专项预案52个,现场处置预案24个,应急预案基本达到了全覆盖,使全县建筑施工形成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格局。同时,全县各建筑施工企业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企业分别组织开展了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切实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根据建筑施工特点,加强对建筑工地突发事件、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全县各建筑项目工地的起重机械设备、高大支模架、深基坑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严格执行登记备案制度,建立隐患监控管理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监控管理的良好格局。

3、坚持预防与处置相结合。针对重大事故、特殊季节和灾害性天气,我局制定下发了一系列安全预警的文件通知,并结合短信平台的方式,督促各企业和工程项目及早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了事故发生。

下一步工作打算:

1、全面落实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对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督促参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制度、资金、技术、设施设备等各项保障,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各参建单位对其参与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认真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作,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关。严格审查企业和人员的持证情况,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杜绝无证企业、无证人员或证照不一的人员从事建设工程活动,重点加强对许可证的动态管理。

3、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扩大安全标准化工作覆盖面。以“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未契机,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

4、创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一是转变监管思路,改进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实施以巡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二是进一步充实、优化、整合监管资源,充分发挥资质许可、招投标监管、施工许可、安全监管、责任追究等各管理环节的效能,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整体合力。三是建立完善监管体系,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排查与监控。

5、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切实加强常态化的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高、大、难、新”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继续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预防高处坠落等为重点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层级督查,督促企业切实承担隐患排查治理与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做好各类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

6、完善应急救援体系。针对建设工程风险高、事故易发、易突发事故的特点,建立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形成高效顺畅、运转协调的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各类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装备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7、严格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发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责任追究,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完善和落实层级督查、事故约谈、事故现场会、事故通报、事故结案和事故责任追究报备,事故定期分析、事故评估等制度,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8、着力提高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快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和标准,进一步完善工程专项方案专家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列、安全保险、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起重机械告知登记等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强化对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重点做好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作业人员和新务工人员等非专业人员上岗、转岗前的培训工作。凡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上岗作业。深化民工学校建设,强化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新技术应用,不断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水平,及时推广、限制、淘汰设备和技术,引导企业更新设备,加快技术改造步伐,进一步推广应用有利于控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新型软件及信息技术,充分运用远程监控、网上监控、信息自动采集等现代科技手段,切实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控能力。

 

 

 

 

 

                                      0一一年十二月

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以来,我局全面贯彻国务院、省、市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136)精神,全面部署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2011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责任考核范围内未出现安全生产亡人事故,一般事故也呈明显下降趋势,现将2011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2011年我县机构改革设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于人事变动,为加强全局安全生产领导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分工作了重新调整,进一步强化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明确了责任;同时局有关科室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也作了具体分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完善了有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2、我局在4月初组织召开了由全县建筑施工、监理企业、部分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及局相关科室参加的“全县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分管局长回顾总结2010年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2011年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传达了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2011年省、市优胜标化工地及2010年秋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通报批评的单位和个人,最后局长对如何做好2011年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5点要求。

3、为强化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各施工、监理企业切实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和完善质量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局长代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建筑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科室签订了2011年安全生产责任书。

4、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建〔20116号)和《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湖建发〔201199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安住建〔201156号),以落实好五项新制度为重点,部署全县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二、突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1、今年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局统一布置下,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截至11月底,全县共有51家建设施工企业的257个项目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中发现隐患数3854项,整改到位3812项,整改率99%

2、积极开展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对全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工地198项,对存在问题或隐患的工地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69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9份,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处理。

3、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我局组织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一是根据我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安住建〔201156号)精神,组织全县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开展以落实好五项新制度(一是领导带班制度;二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四是企业检查月报季报制度;五是质量安全交底监督制度)为重点,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主要任务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截止11月底,全县共有51家建筑施工企业根据要求将“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统计表及工作总结报我局备案。二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实施意见》(安委〔20115号)和《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城区建筑工地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相关要求的通知》(安住建〔201177号)精神,组织县城区在建工程开展 “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并将创建工地具体落实到有关科室和个人,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卫生以及民工工资管理为检查重点,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工地,督促其及时落实整改处理,同时,我局编制了《建筑工地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宣传手册》1000余册,发放给创建工地各方责任主体和工地民工手上,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及要求,让所有工程建设的人员都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来。三是根据县安委办《全县“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建筑施工领域组织开展了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今年5月中旬以来,全县共有51家建筑施工企业的257个项目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对全县27家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本县5家,外地进安吉22家企业)的17个项目进行了抽查,针对抽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处理。四是为切实落实住建部729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根据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湖建发〔2011185号)精神,我局制订并下发了《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住建〔201183号),并组织开展了全县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全县共有61家施工、监理企业的145个在建项目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我局在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抽查工作,共对全县53家企业(本县8家,外地进安吉45家企业)的49个主体在建项目进行了抽查,针对抽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4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7份,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五是根据《安吉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精神,我局制定了《安吉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诚信评价办法》,并对全县8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诚信进行了评估分级,且报县安委会进行审核。我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工作是湖州市建设领域的首创。六是根据《安吉县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方案》(安政办发〔2011131号)精神,我局组织全县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及物业管理企业开展了施工现场和物业区域内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消防应急演练活动,全县共有73家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及物业管理企业的187个项目(小区)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发现火患隐患576项,整改处理571项,整改率99%以上。

三、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组织全县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和岗位培训,全县“三类人员”延期179人,办理“三类人员”初始注册5人,发放“三类人员延期证书”77人;

2、开展安全生产讲座,邀请省、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对企业有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参加人员达800余人;

3、组织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参加省、市举办的《建筑脚手架安装规范》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手册》等培训学习,全县累计参加人数86人次;

4、鉴于建筑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知识缺乏、基本技能低下、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强,在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和无证上岗等现象比较突出的现状,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明确要求我县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合同造价500万元及以上、建筑面积5000m2及以上)必须设置民工学校,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其他硬件设施,制定全年培训教学计划,并按计划和方案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

5、“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教育。根据《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湖建发〔2011126号精神,我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并制定印发了《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1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住建〔201164号),安排足够的人力,落实所需经费,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年”及“一打三整治”活动,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和推进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目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主要组织开展了以下几方面活动:全县“安全生产月”启动暨班组安全建设活动启动仪式;开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职工演讲比赛12场;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20场;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12场;悬挂标语(横幅)648条,张贴宣传画518余张,出黑板报162期,发放宣传资料3500册;开展安全文艺宣传4场;组织参观学习安全生产图片展览2120次。

四、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措施

    1、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基本程序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履行项目规划许可、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制度,认真做好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实施工作,严把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审查关;

2、认真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单列、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等各项制度。截至201112月,共办理建筑工程安全开工条件审查182项,总建筑面积2970933 m2,合同总造价312190万元,其中工业项目建筑面积1731049m2,住宅项目面积1099177 m2,公共建筑项目面积140707m2,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登记备案217台,其中塔式起重机165台,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梯)52台,办理起重机械安装告知登记403/次,其中塔式起重机189/次,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梯)214/次,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381/次,其中塔式起重机197/次,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梯)184/次,办理起重机械拆卸告知登记95/次。

五、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11年,我局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年”、“一打三整治”、“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活动,结合日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法定手续办理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现场实体安全状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及执行情况和主管部门检查要求整改的落实情况等针对部分施工企业、建设监理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给予了限期整改、停工整改、不良行为网上公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清退出安吉建筑市场等一系列处罚措施,今年以来,给予湖州兴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6家施工、监理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其中建筑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较差,且又不及时、认真落实整改的:湖州兴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方明】、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缪建盛】、浙江蟠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吴建山】、杭州天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谢帮勇】4家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暂停在安吉县范围内承接业务六个月(自20111010201249止),并处罚金3万元;对浙江金磐建设有限公司【张梦仁】、浙江华茗建筑设计管理有限公司【叶鹤景】2家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暂停在安吉县范围内承接业务三个月(自20111010201219止),并处罚金2万元;对浙江汉宇建设有限公司【任赞】、浙江中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袁贤林】、浙江鼎兴建设有限公司【沈永红】、中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卫明】、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揭由康】、北京敬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张光国】、长兴天元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李建强】7家施工、监理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处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并公示三个月(自20111010201219止),处罚金1.5万元;对民工工资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较差的:杭州萧山城市建筑有限公司、杭州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罚金1.5万元。通过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有效的保证了全县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六、高度重视、全面做好各项预防和应急工作

1、加强应急体系建设。今年在我局修订完善了《安吉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基础上,根据局统一部署,全县各建筑施工企业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企业的应急预案建设,全县八家建筑施工企业共编制综合预案8个,专项预案52个,现场处置预案24个,应急预案基本达到了全覆盖,使全县建筑施工形成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格局。同时,全县各建筑施工企业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企业分别组织开展了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切实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根据建筑施工特点,加强对建筑工地突发事件、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全县各建筑项目工地的起重机械设备、高大支模架、深基坑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严格执行登记备案制度,建立隐患监控管理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监控管理的良好格局。

3、坚持预防与处置相结合。针对重大事故、特殊季节和灾害性天气,我局制定下发了一系列安全预警的文件通知,并结合短信平台的方式,督促各企业和工程项目及早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了事故发生。

下一步工作打算:

1、全面落实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对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督促参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制度、资金、技术、设施设备等各项保障,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各参建单位对其参与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认真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作,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关。严格审查企业和人员的持证情况,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杜绝无证企业、无证人员或证照不一的人员从事建设工程活动,重点加强对许可证的动态管理。

3、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扩大安全标准化工作覆盖面。以“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未契机,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

4、创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一是转变监管思路,改进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实施以巡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二是进一步充实、优化、整合监管资源,充分发挥资质许可、招投标监管、施工许可、安全监管、责任追究等各管理环节的效能,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整体合力。三是建立完善监管体系,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排查与监控。

5、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切实加强常态化的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高、大、难、新”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继续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预防高处坠落等为重点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层级督查,督促企业切实承担隐患排查治理与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做好各类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

6、完善应急救援体系。针对建设工程风险高、事故易发、易突发事故的特点,建立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形成高效顺畅、运转协调的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各类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装备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7、严格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发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责任追究,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完善和落实层级督查、事故约谈、事故现场会、事故通报、事故结案和事故责任追究报备,事故定期分析、事故评估等制度,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8、着力提高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快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和标准,进一步完善工程专项方案专家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列、安全保险、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起重机械告知登记等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强化对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重点做好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作业人员和新务工人员等非专业人员上岗、转岗前的培训工作。凡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上岗作业。深化民工学校建设,强化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新技术应用,不断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水平,及时推广、限制、淘汰设备和技术,引导企业更新设备,加快技术改造步伐,进一步推广应用有利于控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新型软件及信息技术,充分运用远程监控、网上监控、信息自动采集等现代科技手段,切实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控能力。

 

 

 

 

 

                                      0一一年十二月

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以来,我局全面贯彻国务院、省、市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136)精神,全面部署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2011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责任考核范围内未出现安全生产亡人事故,一般事故也呈明显下降趋势,现将2011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2011年我县机构改革设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于人事变动,为加强全局安全生产领导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分工作了重新调整,进一步强化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明确了责任;同时局有关科室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也作了具体分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完善了有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2、我局在4月初组织召开了由全县建筑施工、监理企业、部分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及局相关科室参加的“全县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分管局长回顾总结2010年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2011年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传达了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2011年省、市优胜标化工地及2010年秋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通报批评的单位和个人,最后局长对如何做好2011年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5点要求。

3、为强化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各施工、监理企业切实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和完善质量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局长代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建筑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科室签订了2011年安全生产责任书。

4、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建〔20116号)和《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湖建发〔201199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安住建〔201156号),以落实好五项新制度为重点,部署全县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二、突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1、今年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局统一布置下,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截至11月底,全县共有51家建设施工企业的257个项目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中发现隐患数3854项,整改到位3812项,整改率99%

2、积极开展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对全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工地198项,对存在问题或隐患的工地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69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9份,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处理。

3、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我局组织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一是根据我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安住建〔201156号)精神,组织全县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开展以落实好五项新制度(一是领导带班制度;二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四是企业检查月报季报制度;五是质量安全交底监督制度)为重点,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主要任务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截止11月底,全县共有51家建筑施工企业根据要求将“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统计表及工作总结报我局备案。二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实施意见》(安委〔20115号)和《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城区建筑工地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相关要求的通知》(安住建〔201177号)精神,组织县城区在建工程开展 “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并将创建工地具体落实到有关科室和个人,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卫生以及民工工资管理为检查重点,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工地,督促其及时落实整改处理,同时,我局编制了《建筑工地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宣传手册》1000余册,发放给创建工地各方责任主体和工地民工手上,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及要求,让所有工程建设的人员都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来。三是根据县安委办《全县“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建筑施工领域组织开展了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今年5月中旬以来,全县共有51家建筑施工企业的257个项目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对全县27家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本县5家,外地进安吉22家企业)的17个项目进行了抽查,针对抽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处理。四是为切实落实住建部729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根据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湖建发〔2011185号)精神,我局制订并下发了《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住建〔201183号),并组织开展了全县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全县共有61家施工、监理企业的145个在建项目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我局在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抽查工作,共对全县53家企业(本县8家,外地进安吉45家企业)的49个主体在建项目进行了抽查,针对抽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4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7份,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五是根据《安吉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精神,我局制定了《安吉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诚信评价办法》,并对全县8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诚信进行了评估分级,且报县安委会进行审核。我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工作是湖州市建设领域的首创。六是根据《安吉县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方案》(安政办发〔2011131号)精神,我局组织全县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及物业管理企业开展了施工现场和物业区域内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消防应急演练活动,全县共有73家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及物业管理企业的187个项目(小区)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发现火患隐患576项,整改处理571项,整改率99%以上。

三、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组织全县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和岗位培训,全县“三类人员”延期179人,办理“三类人员”初始注册5人,发放“三类人员延期证书”77人;

2、开展安全生产讲座,邀请省、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对企业有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参加人员达800余人;

3、组织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参加省、市举办的《建筑脚手架安装规范》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手册》等培训学习,全县累计参加人数86人次;

4、鉴于建筑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知识缺乏、基本技能低下、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强,在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和无证上岗等现象比较突出的现状,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明确要求我县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合同造价500万元及以上、建筑面积5000m2及以上)必须设置民工学校,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其他硬件设施,制定全年培训教学计划,并按计划和方案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

5、“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教育。根据《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湖建发〔2011126号精神,我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并制定印发了《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1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住建〔201164号),安排足够的人力,落实所需经费,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年”及“一打三整治”活动,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和推进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目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主要组织开展了以下几方面活动:全县“安全生产月”启动暨班组安全建设活动启动仪式;开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职工演讲比赛12场;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20场;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12场;悬挂标语(横幅)648条,张贴宣传画518余张,出黑板报162期,发放宣传资料3500册;开展安全文艺宣传4场;组织参观学习安全生产图片展览2120次。

四、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措施

    1、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基本程序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履行项目规划许可、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制度,认真做好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实施工作,严把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审查关;

2、认真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单列、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等各项制度。截至201112月,共办理建筑工程安全开工条件审查182项,总建筑面积2970933 m2,合同总造价312190万元,其中工业项目建筑面积1731049m2,住宅项目面积1099177 m2,公共建筑项目面积140707m2,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登记备案217台,其中塔式起重机165台,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梯)52台,办理起重机械安装告知登记403/次,其中塔式起重机189/次,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梯)214/次,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381/次,其中塔式起重机197/次,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梯)184/次,办理起重机械拆卸告知登记95/次。

五、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11年,我局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年”、“一打三整治”、“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活动,结合日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法定手续办理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现场实体安全状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及执行情况和主管部门检查要求整改的落实情况等针对部分施工企业、建设监理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给予了限期整改、停工整改、不良行为网上公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清退出安吉建筑市场等一系列处罚措施,今年以来,给予湖州兴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6家施工、监理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其中建筑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较差,且又不及时、认真落实整改的:湖州兴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方明】、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缪建盛】、浙江蟠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吴建山】、杭州天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谢帮勇】4家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暂停在安吉县范围内承接业务六个月(自20111010201249止),并处罚金3万元;对浙江金磐建设有限公司【张梦仁】、浙江华茗建筑设计管理有限公司【叶鹤景】2家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暂停在安吉县范围内承接业务三个月(自20111010201219止),并处罚金2万元;对浙江汉宇建设有限公司【任赞】、浙江中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袁贤林】、浙江鼎兴建设有限公司【沈永红】、中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卫明】、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揭由康】、北京敬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张光国】、长兴天元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李建强】7家施工、监理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处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并公示三个月(自20111010201219止),处罚金1.5万元;对民工工资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较差的:杭州萧山城市建筑有限公司、杭州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罚金1.5万元。通过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有效的保证了全县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六、高度重视、全面做好各项预防和应急工作

1、加强应急体系建设。今年在我局修订完善了《安吉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基础上,根据局统一部署,全县各建筑施工企业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企业的应急预案建设,全县八家建筑施工企业共编制综合预案8个,专项预案52个,现场处置预案24个,应急预案基本达到了全覆盖,使全县建筑施工形成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格局。同时,全县各建筑施工企业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企业分别组织开展了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切实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根据建筑施工特点,加强对建筑工地突发事件、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全县各建筑项目工地的起重机械设备、高大支模架、深基坑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严格执行登记备案制度,建立隐患监控管理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监控管理的良好格局。

3、坚持预防与处置相结合。针对重大事故、特殊季节和灾害性天气,我局制定下发了一系列安全预警的文件通知,并结合短信平台的方式,督促各企业和工程项目及早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了事故发生。

下一步工作打算:

1、全面落实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对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督促参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制度、资金、技术、设施设备等各项保障,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各参建单位对其参与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认真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作,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关。严格审查企业和人员的持证情况,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杜绝无证企业、无证人员或证照不一的人员从事建设工程活动,重点加强对许可证的动态管理。

3、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扩大安全标准化工作覆盖面。以“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未契机,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

4、创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一是转变监管思路,改进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实施以巡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二是进一步充实、优化、整合监管资源,充分发挥资质许可、招投标监管、施工许可、安全监管、责任追究等各管理环节的效能,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整体合力。三是建立完善监管体系,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排查与监控。

5、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切实加强常态化的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高、大、难、新”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继续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预防高处坠落等为重点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层级督查,督促企业切实承担隐患排查治理与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做好各类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

6、完善应急救援体系。针对建设工程风险高、事故易发、易突发事故的特点,建立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形成高效顺畅、运转协调的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各类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装备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7、严格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发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责任追究,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完善和落实层级督查、事故约谈、事故现场会、事故通报、事故结案和事故责任追究报备,事故定期分析、事故评估等制度,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8、着力提高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快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和标准,进一步完善工程专项方案专家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列、安全保险、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起重机械告知登记等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强化对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重点做好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作业人员和新务工人员等非专业人员上岗、转岗前的培训工作。凡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上岗作业。深化民工学校建设,强化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新技术应用,不断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水平,及时推广、限制、淘汰设备和技术,引导企业更新设备,加快技术改造步伐,进一步推广应用有利于控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新型软件及信息技术,充分运用远程监控、网上监控、信息自动采集等现代科技手段,切实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控能力。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