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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艳的红领巾飘扬在胸前

 彦字回时 2013-06-23
鲜艳的红领巾飘扬在胸前

长沙浏城桥下,拐角处开了一家美容院。门上一行醒目的红字:“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我不由自地停住了脚步。门口站立两位迎宾小姐以为我是来美容的,笑脸点头向我打招呼。我指着这条标语,问她俩知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她们回答:就是保护顾客的利益啊! 

把“人民”与“顾客”等同起来,可见她俩并不知道这是一条政治口号。我举起了照相机从几个角度拍下这条标语。迎宾小姐大惑不解,我为什么要拍这行在她俩认为是一条广告语?此时她俩确定我不是来做美容的,笑容从她俩姣好的面容上消失得无影无踪。

9岁时,是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规定可以入队的年龄。我非常羡慕高年级同学胸前飘动的鲜艳的红领巾,那个时代“少先队员是我们骄傲的名称”。加入少先队须写申请书。我识字不多,打定主意,要写出一份入队申请书。如何写?心里没有底,求教于姐姐。第一个字“申”就不会写,姐姐让我先写个“田”字,再把中间那一竖上下伸出头,就是“申”字。姐姐的这种教学方法,让我产生了一种误解,“申”、“伸”不分,直到成年之后,我经常把这两个字搞混淆。入队申请书用歪歪扭扭几行字写成,交给了班主任老师。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考察,终于得到我被获准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消息。

1964年的“六·一”儿童节,学校组织全体学生来到长沙青少年宫开展少先队活动,主题是举行新队员入队仪式。我们站在刘胡兰塑像前,少先队辅导员宣布活动开始后,首先是队旗入场式,鼓号齐鸣,大队旗手高擎队旗,他身后是两位护旗手,三人成品字形走向前台。全体学生高唱队歌:

我们新中国的儿童,

我们青少年的先锋。

团结起来,

继承革命的传统,

不怕困难,不怕担子重。

为了新中国的建设而奋斗,

……

最后一句歌词有点不合时宜,也就不写出来了。

新入队的学生被点名叫到台上,站成一排,在队旗下,面对刘胡兰塑像宣誓。誓词记不得了。最后一句是,少先队辅导员说:为了共产主义事业……

全体学生齐声呼喊:时刻准备着!

几位左臂戴三条红杠杠的大队委员走到新队员前,给新队员佩戴红领巾。然后他们退一步,立正,行队礼,将右手五指并拢,高举过头顶。庄严地说:“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新队员回敬队礼,也是右手五指并拢,高举过头顶,说:“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我懂得了少年先锋队的队礼,右手并拢五指高举过头顶,象征着“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队旗在队鼓声中,退出会场。入队仪式结束。

时代的烙印打在每个人的身上。共和国的同龄人大多都经历过入队仪式,“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这条口号深深地烙在脑海中。

入队的仪式,不可否认,设计得非常精道,让一代人从如此情景中建立了一种理想,也让一代人曾经生活在理想之中。2年后,1966年,一场暴风骤雨式“革命”突然袭来,让我陷入深深的茫然之中。理想?信念?前途?与那个曾经让一代人骄傲的名称——少先队员,统统地在我脑海中击碎了。70年代初期,我孤独地生活在充满歧视的省城,不知道自己的前途在何方,一切理想和信念都化成了灰烬……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见到了一位长辈,他是家父的朋友。他的儿女、我的姐姐都是知青,因血统原因,他们回城无望。言谈中聊起了知青,这位长辈引用一段苏东坡的话:

“置千万虎狼于森林,饥渴之。世以始皇为智,吾未之信也。”

当时,我听了后,心灵仿佛被震动,感到好紧张,有压迫感,透不过气来。宋朝人的苏东坡,好像在与我对话。我记住了这段文字。

  最近,我问了几个佩戴红领巾的小学生:右手五指并拢,举过头顶的队礼象征着什么?没有一个人能答得出来。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还能像当年那样激励一代人前行吗?我在自言自语地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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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浏城桥下的文峰美容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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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成了广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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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胡兰的塑像仍然静静地立在长沙青少年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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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艳的红领巾飘扬在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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