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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定律

 成为亨特 2013-06-23

兔子定律

 

    有则寓言:在原始部落里,人们以打猎为生。有三个人经常一起合作到森林里打猎,他们一个是搜寻者,天生眼力极好,勇敢无比;第二个是神箭手,另一个是挑夫。在森林里,眼力好的走在最前面,东瞧瞧西看看,发现猎物后马上告诉神箭手,神箭手一箭射去,猎物应声毙命,挑夫就跑上去捡起猎物挑在肩上。这天他们三人总共打了20只野兔。

    以上的故事,我分别问了许多朋友:“如果你是搜寻者、神箭手或挑夫中的一个,请问你想分得几只兔子?”

    搜寻者认为,他天生眼力过人,又有胆量在丛林中冲锋在前,而且部落里有天生好眼力的人不到10人,他觉得他应该多分几只兔子。

    神箭手认为,他苦练十多年才练就百发百中的功夫,而且部落里神箭手只有3位,他觉得也应该多分几只兔子。

    挑夫认为,他既要桃着重担跟上队伍,又要整理保管猎物,所以分得的兔子不能太少。结果,我们做了很多次这样的试验,无一例外地,我们把三种人的期望值加起来,都超过了20只。

    这个寓言说明,人在与他人的合作中,都会高估自己的劳动价值。我们称这种现象叫“兔子定律”。也正是这个定律,造成了“合久必分”的现象,世界上很多团体或是企业分分合合,而且形成了各种经济学派的理论纷杂,站在不同的角度各有各的论述,其实都是来源于“兔子定律”。

    “兔子定律”可以归纳为简单的两句话:如果这个分配是我满意的,那么一定是不公平的;如果这个分配是公平的,那么一定是大家都不满意的。

    面对“兔子定律”,我们如何来解决纷争?主要有两点:一是制度化。我们在做任何事情前应尽量约定分配方案,这样可以解决大部分的问题;二是在制度不能涵盖的新状况下,比如约定了兔子的分配方案,结果打到了一只鹿或两只野鸡时,衍生出新的分配矛盾时该怎么办?我想,如果我真的是少得了,其实会在今后通过各种方式回报给我的。所以不要去计较既有的劳动分配,因为这只能带给我许多困扰,而且我越计较,反而把我能够创造新效益的时间都浪费掉了。我应该计较的是:在未来的时间怎么做更多有价值的劳动?如果我们以这两种方法去解决生活中很多的矛盾纷争,那么我们的人生就能够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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