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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滩簧

 民族地志 2013-06-24
清乾隆、嘉庆之际,山阴、会稽一带盛行“鹦歌戏”、扮演者多为一旦一丑,偶有三人演出,故亦称“对子戏”或“三脚戏”。从业者非专业戏文子弟,俗谓之“串客”。演出以说唱新闻与小型杂扮相结合的形式,反映民间生活,尤以男女私情为多。故常遭官府榜禁,亦受道学家们非议,不能道人《纸糊灯笼》曰,“古云:'鹦歌、表子、戏子、猴、吃死空子不回头',真话”。主要流行于绍兴府各县及杭、嘉、湖与宁波一带。1957年,从业者以为“鹦歌戏”之名不雅,遂改名绍兴滩簧。
艺术特色
----绍兴滩簧内容多为世俗情态,剧中人多为名色平民,但常仅具有身份而非确指,如干哥干妹、村姑牧童之类;剧情常为社会生活某一片断,且多嬉谑、调侃之作,故《越郡风俗词·越歌续编》有云:“鹦歌戏,勿是戏,也无刀枪也无旗,也无蟒靠也无衣”。越谚亦云:“看了鹦哥班,男人勿要出畈,女人勿要烧饭”。
----绍兴滩簧多据简单情节,即兴发挥,用口头俗语现编现唱,故本刊行。剧目素有“七十二本鹦哥戏”的说法,但现有资料未及此数。绍兴滩簧的唱调即[鹦哥调],有男、女腔之分。1955年起,一般称[基本调]。
----绍兴滩簧的脚色行当及扮相造型极为简略。行当分“旦堂”、“花脸”“两色”“旦堂”,艺人称为“马四”,仅有简略的包头及红、绿小衣小裤,扮演市井妇女。初时,"旦堂"均由男性扮演,以假嗓唱说。稍后,亦有女性扮演。“花脸”,艺人称为“车盘”,大都头戴秋帽,身穿长衫,鼻涂粉块,扮演穷儒、秀才,若扮演村夫市贩,即将长衫下摆塞起,以代短装。鹦哥戏的表演,不若大班之讲究功架造型,多与日常举止相类,无固定程式。1981年6月,绍兴滩簧剧团解散,此后即无专业演出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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