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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则中尊重学生,在尊重中发展学生
2013-06-24 | 阅:  转:  |  分享 
  


在规则中尊重学生,在尊重中发展学生

——这就是给孩子向往学校的理由

湖南省慈利县第四中学方嘉喜



一、“在规则中尊重学生,在尊重中发展学生”是对“这就是给孩子向往学校的理由”的深刻阐述

科学发展观指出: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不能离开发展这个主题,离开这个主题就没意义了”。所以我们要“以人为本”着眼发展学生,同时,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所以,在管理上,既要统筹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又要统筹规则与尊重的关系,尊重与发展的关系,发展与规则的关系。

现代中学生重自我,轻社会;重享受,轻责任;重索取,轻回报;重感性,轻理性;重结果,轻过程。2008年3月笔者在《现代教育前沿》中撰文指出现阶段高中生有六种典型的心理意识:自我意识强烈,社会意识淡薄;叛逆意识强烈,理解意识淡薄;“撞钟”意识强烈,进取意识淡薄;攀比意识强烈,朴素意识淡薄;“半熟”意识强烈,完善自我意识淡薄;感性意识强烈;理性意识淡薄。(《现在教育前沿》2008年第3期《高中学生六种心理意识的剖析与对策》)我们教师面临的是如此复杂的活生生的个体,他们受尊意识相当强烈,而社会责任意识则相对淡薄。这种情况下如何在规则中尊重学生,在尊重中发展学生使我们感到棘手。过分尊重吧,学生会“跑到你头上拉屎”;不尊重吧,学生又会引经据典大声抗议。唉,真是一个二难问题!

二、用规则维护学生受尊重的权利

首先请让我以“时钟理论”阐述学生与社会的关系,自我是时钟中心,以此为中心有三根指针,分别是金钱、名利、地位;整个钟面则是规则。学生的自由,以“自我”为中心的各种表现:名利追求,金钱索取,地位竞争,都只能限制在钟面的规则中,而决不能脱离钟面。这个理论告诉教育者:规则是尊重的前提,是尊重的载体。欧洲最发达的国家——瑞士条条框框很多:每天晚十点后不准大声喧哗;星期天不能开割草机;垃圾要分门别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扔到规定的地方;即使是私人的树也要经过政府专门机构批准才可以砍。总之,大到城市的哪里建工业区,小到每户人家的屋顶是什么颜色,窗户天多大,都要经过政府的批准……由此看来,瑞士“欧洲公园”的美誉来自于政府致力环保的各种规矩和高素质的瑞士公民。每个瑞士人都从平凡的生活中体会到:恪守规则实际上也是在维护自己的自由。由此得知:任何规则,大到国家法律法规,小到校纪班规家规,都不是单纯地为了限制谁的自由,反过来则是为了维护每个人的利益,为的维护每个人受尊重的权利。学校要求集会快、静、齐;要求穿校服,戴校徽;不准讲话,吃东西;上课要求认真听讲做笔记,勤思考,勤动手,不打瞌睡,不干扰教师教学行为。有的学生会站出来说,老师,这是强制,这不尊重我们的个性。殊不知:集会时你不穿校服,不戴校徽,随意讲话,吃东西等,都是极大地不尊重他人,包括教师和其他学生的行为。你要求教师尊重你随心所欲的权利,却不尊重教师的劳动,想讲就讲,想做就做,你尊重别人了吗?别人如果也这样做,你认为是对你的尊重吗?

三、用规则挖掘学生潜能,发展学生。

1、尊重个性发展能促进学生潜能开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编著《学生生存》中说:教育的目的就是在于使人成为他自已,变成他自己。科学发展观指出:发展是第一要义,“以人为本”是核心。卢梭说:“天性为是(孩子适合怎样的发展由他的天性决定)”。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的发展,一切为了孩子的发展,这应当是我们教育者践行科学发展的精义。北师大教育心理学导师陈会昌教授指出:中国人和犹太人的智商是世界各民族中最高的,但历史上获诺贝尔奖的华人仅8人,犹太人则为250人,后者是前者40倍,是什么截断了多数高智商华人冲向诺贝尔领奖台的去路。“墨守成规”的教育模式是罪魁祸首。几千年的封建帝制规定封建教育只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只能教什么,不能教什么,从内容与私熟的教育模式上限制了人之主观能动性。就是现在受影响亦很大:中国是世界工厂,“中国制造”铺天盖地,“中国创造”却屈指可数。科学发展观指出,要发挥人的创造性。教育也不能钳制人的个性与主动性,有人曾对诺贝尔获奖者的青年时期行为和性格特点进行研究,有六个方面值得借鉴:巨大的内在兴趣,极强的自学能力,成长的超越动机,反潮流精神,独立创造精神,孜孜不倦的工作。六条中前五条是人的主观能动性,只有第六条是自我控制。自我控制,家长控制,教师控制的土壤愈肥沃,主观能动的土壤就会越贫瘠。因此,要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生潜能开发,使学生成为学生自己。

2、恪守规则能促进人潜能开发。规则能摒弃人性中的狭隘与丑陋,是一种自己与他人共享的权利。教育者教出的学生如果只按个人好恶处理问题,不按规则办事,有可能会使其他的有可能成为独树一帜的优秀创造人才被埋没,被扼杀。“自私”是人的生物属性,要求被“尊重”是这种生物属性表现出来的心理特征,然而,人是社会中的人,任何人都离不开社会这个大家庭,即人有了广泛的社会性。听任个性发展的学生教师不敢教,冷眼旁观,同学不能处,敬而远之,这种心理上脱离社会群体的学生实际只是单个的自然个体,他没有了对比意识,竞争意识,评判标准,没有了成长的土壤。打个比喻吧:茂密的森林中单株树木,因为争水,争阳光而高大挺拔,而森林边的单株树木却远不如此。因此教育者应在培养规则意识中,尊重学生个性,研究学生发展。

3、在规则的公平与诚信中尊重学生发展

尊重学生是永恒的规则,诚信公平的规则是永恒的标尺,经过民主讨论共同制定的规则,教师应率先自觉遵守维护,这本身就是尊重学生。同时也不能因个别学生而降低规则的公平率、诚信率,否则,虽有规则,也只能逐步成为纸上谈兵,甚至能给其他学生作为狡辩的根据,不过需提出的是任何规则首先提出时都是不完善的,要在班级管理中逐步与学生一道共同修改、完善。有时有些新规则需要建立,教师切忌武断决定,简单从事,更不能是“一言堂”自己说了算,而应征求学生意见,与学生共同协商,赢得学生的理解、认同,这既是尊学生的表现,也有助提高规则的威信和教师威信。

4、规则的建立与执行要突出自觉性。让学生自觉地建立规则并自觉地执行规则,其实也是尊重学生发展的表现。综观当今中小学校,教育及家庭教育状况,管理者和家长都害怕无序,视之为洪水猛兽。于是为了避免学生“放肆”,校方家长严加看管,严加控制,不少学校要求学生午餐后即进教室,老师则“一个萝卜一个坑”地盯着不放,上课要“盯着”,就餐要“盯着”,睡觉要“盯着”,就是自由活动时也要“盯着”(生怕闹矛盾,出问题)班主任成了学生24小时的兼职保姆,班主任累了,学生烦了,班主任筋疲力竭,学生满腹牢骚,表面上,学生似乎听话了,守纪了,其实这种“他律”只能使学生内心极端不平衡,往往是表面的平静中蕴藏着即将爆发的火山。斯蒂文斯有一句话辩证地说了“他律”与“自律”的关系,“强制的秩序是无序,伟大的无序是秩序。”结合我自身举个案例:某星期六下午,我十岁的儿子与我六十五岁的父亲,因儿子执意要出去与表哥钓鱼而我父亲生怕出事而执意不准去,闹成僵局,儿子撅着嘴巴执意要走,父亲堵在门口执意不让走。此时我做了调解:“儿子,你可以去,但必须在三点钟之前回家做作业。”结果,儿子兴高采烈地去了,傍晚满身泥浆的走进家。我没说话,只将时间递给儿子看,儿子知道违背我与他的约定而默不作声。“为什么没按时回家?”“不知道时间”儿子怯生生的回答。“外面好玩吗?钓鱼有味吗?”我接着问,“有味,好玩,有花有蝴蝶,有螃蟹,有游鱼……爽极了!”儿子眉飞色舞地描绘着。“你今后还想去吗?”儿子想说不敢说,良久:“很好玩,想去”。“这样吧,将今天的钓鱼趣事和爸爸与你谈话你懂得道理用日记下来,并刷洗干净身上的脏泥。”第二周,儿子又去钓鱼了,不到三点便比较干净地回了家,并做好了作业,我问:“儿子,今天怎么按时了?”“我让表哥戴着手表呢。”儿子挺自豪。分析案例可总结以下几点:①我尊重了儿子的选择。②儿子通过教育自觉地初步懂得做事要守时诚信,即讲规则。③发展了儿子,增强了儿子遇事想办法的能力,养成勤思考的习惯。即我在规则中尊重了儿子,儿子又在受尊重中得到发展,这种方式比斥骂、鞭笞的效果不知好了多少倍。

5、规则中尊重学生,能健全学生健康人格。

人是社会人,生活在社会中,任何人都有受尊重的欲望,生活在社会中,任何人都不得不去尊重他人,生活在社会中,自己对自己也应认认真真地给予尊重,即自尊。尊重他人,尊重自己,受人尊重往往能在潜移默化中陶冶情操,健全人格,提升品位。作为班主任,学生生活困难时,违反纪律时,如果不是耐心开导,细心疏导,专心教导,而是轻则训斥,翻书包,看日记,折信件,撕作业本,轰出教室等,重则谩骂甚至体罚,学生的人格长期得不到尊重就难免不患上“学习恐怖症”。时间长了,对教师冷漠了,脾气也暴躁了,更有甚者,可能会自暴自弃,甚至丧失生活的信心。如今斥责教育,棍棒教育的阴云仍然徘徊在某些师生周围,久久不散,学生体会不到学习的乐趣,教师体会不到教育的顺心,久之,矛盾衍生;久之,难免不患其他身心疾病,反之,则能健全人格。陶行知为违纪学生发糖的故事每个教育者都熟悉,陶校长历数那个男生在整个过程中的“闪光点”,充分体现了对学生的理解和人格的尊重,没有批评,没有斥责,没有让生写检查,没有让家长到校,“共同教育”却产生了异乎寻常人的理想效果,否则,学生今天诚惶诚恐,明天战战競競,后天忐忑不安,学生能上好课?学生心理能长期承受如此压力吗?答案是否定的。

总之,人生是一条路,“自由”是车轮,“规则”是方向盘,方向盘虽限制了车轮,但同时也保证了车轮正确的前进方向。汉漠拉比因制定法典而开人类文明之光,秦王因用法家严律治世而一统六国,刘邦入关因与民“约法三章”而奠汉开国基石,孔明因严军法挥泪斩马谡而使蜀国三军一心,反之,项羽乱封诸候,天下叛之,“文革”无序,天下乱之。古者治军之首是严明军纪,今者治班之首也应是严明校纪班规。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学生前进的车轮不走邪路,不跌入深坑,不掉下悬崖。

四、“在规则中尊重学生,在尊重中发展学生”的方法探索,二十来年的教育教学生涯,使笔者逐步积累了“规则中尊重学生,尊重中发展学生”有效方法,现与各位同仁共享。

1、以“知”带“行”。人的发展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总结,不断完善的过程。“活到老,学到老”的道理妇孺皆知,然而,许多教师学生由于知识面狭窄,阅历肤浅,表达技巧单一,思维方式单纯,往往是时时处处告诫自己要对别人尊重,尊重,再尊重,但一到激动时刻便把握不住自己的手,自己的口,做不到“喜怒不形于色”,做不到角色的置换与定位。因此,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深入学习各方面知识,提高自身修养,提升自我品质,用广博的知识,丰富的阅历,带动尊重学生,发展学生的行为。

2、以情动人。在规则中如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早已是各位行家里手的常规武器,应强调的是,不能“以情乱规,以情滥则”,否则便会降低规则的威信,反而达不到尊重发展人的初衷。我们尊重的是学生人格、权利、责任、价值、主体地位,绝不是尊重错误事物本身,对错误事物本身,错误态度本身,该旗帜鲜明反对的绝对不能含糊其词。

3、以“小”促“大”。指研究“聚焦”在师生身边的小事,平常事,并对之进行批判性的审视,从以下三个步骤促进学生改变与发展。①梳理问题与事物本身,找出本质,回答“是什么”;②探讨学生这样做背后的价值支撑,深层原因,“为什么会这样做”即“为什么”;③告诉学生该如何做,如何做更好,即“怎样做”。小事不能小看,任何学生所做之事都有价值理念支撑,要多研究学生心理,探究解决办法。

4、以“生”促“生”。即将问题还原给学生,假定让学生处理,老师处理学生之间的问题,往往是用教师的标准看待,干预孩子之间的问题,因此性格不同的孩子会认为“老师一碗水未端平”有偏袒,保护对方的嫌疑。老师单方面的强制处理往往加深了双方矛盾,并且被保护方会更加依赖老师,被批评一方会对老师有抵触情绪,因此最好将问题还原给学生,留出空间给孩子思考,让孩子偿试自行解决问题,方法如下:①让生陈述事情经过,虽双方情绪较激动,由于倾诉和老师的倾听,再由于时间差,会使双方情绪相对缓和;②问学生对方错在何处,学生肯定会互相推脱;③如果换位,你认为该如何处理该事。让生站在对方角度审视对方行为的合理性及自己行为的偏颇性,于是有了理性思考;④如果你们是老师,如何处理该事。此时学生由“激动”而变为了“缓和”,因“缓和”而“谅解”,因“谅解”而“理解”,气没了,问题也解决了;

5、以“思”求“理”,在规则中尊重学生,必须给学生一定时间和空间反思自己行为,学生错了,错在何处,为何错,该怎么办。学生做人是一步步成熟的,应该让他由感性接触上升到理性思考,再加上老师的点拔,学生心理会逐步成熟,做人处事方式便会逐渐改变,学生自我也会在尊重中得到发展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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