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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面战斗舰艇分类标准的历史沿革

 昵称7536781 2013-06-25

写完《美国航母编队护航水面舰艇体系的演变 》之后,本来正在酝酿“中国航母编队水面舰艇体系”之类的文章,比如说,美国海军是“野战兵力”加“海外基地兵力”的搭配,而中国海军是“野战兵力”加“本土基地兵力”的搭配,等等。

不过有FYer问我:054A跟佩里级一样是护卫舰,那也就都属于“基地兵力”喽。其实虽然都叫“护卫舰”,但是在各自海军中的定位是不同的:美国是拿提康德罗加级和伯克级作为“野战兵力”给航母护航,而中国对应的是052C和054A;美国拿FFG作为“基地兵力”,而中国对应的是056。

再从水面舰艇的分类上看,“巡洋舰”、“驱逐舰”、“护卫舰”这种分类在历史上曾经能够代表舰艇吨位、战斗力、任务定位等等的区别,但是现在这种分类名称已经越来越容易混淆了,就算只比较现役舰艇也令人糊涂:

——美国9000吨级的伯克级叫做“驱逐舰”,中国3000吨级的051叫做“驱逐舰”,伊朗1400吨的贾马兰号也叫做“驱逐舰”……

——日本2万吨级的日向级叫做“护卫舰”,荷兰6000吨级的七省级叫做“护卫舰”,中国2300吨级的053H2也叫做“护卫舰”……

各国都是根据自己的需要称呼自己的舰艇,在分类方面没有国际通行标准。有的国家是“巡洋舰”、“驱逐舰”、“护卫舰”三种齐全,有的国家只有“驱逐舰”和“护卫舰”,有的国家只有“护卫舰”;还有的国家自己创造了一套分类方法,比如“反潜舰”、“导弹舰”等等。一旦要比较不同舰艇的性能时,或者要分析各国舰艇作战体系的时候,纷繁复杂的分类方法和称呼方式往往造成极大的困扰。

其实在比较分析各种舰艇时,我们真正关注的是性能,而不是名称。为了减少混淆,我觉得有必要先讲一下我对水面舰艇分类这个问题的看法。本文主要回顾各种水面舰艇类型名称的历史渊源和发展变化,关于以性能为出发点的分类方法另写一篇文章。

1 风帆时代(1859年之前)

1.1 帆船的分类

从13世纪开始,欧洲的船舶逐步从帆桨并用的“桨帆船”(galley)过渡到只用风帆作为动力的“帆船”。到16世纪中期,对帆船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一是船型,比如“柯克船”(cog)、“卡拉维尔帆船”(caravel)、“克拉克帆船”(carrack)、“加利恩帆船”(galleon)、“平甲板帆船”(flush decker)等;二是帆装类型,即桅杆数量、风帆数量和悬挂方式。

根据帆装来分类,拥有三根以上桅杆的被称为“大帆船”(sailing ship),又可分为“全帆装船”(fully rigged ship,简称ship)、“三桅帆船”(barque)、“前桅横帆三桅船”(barquentine)、“多桅纵帆船”(schooner)、“地中海式三桅船”(bragana)、“地中海式前桅横帆三桅船”(polacre或xebec)、“中式三桅帆船”(junk)等; 一根或两根桅杆的被称为“小帆船”(sailboat),又可分为、“双桅横帆船”(brig)、“前桅横帆双桅船”(brigantine)、“双桅纵帆船”(schooner)、“双桅小帆船”(ketch)、“高低桅帆船”(yawl)、“单桅纵帆船”(sloop)、“独桅纵帆船”(cutter)、“独桅艇”(catboat)、“快速帆船”(proa)等。

虽然有这么多些类型,但是真正作为军舰进行作战使用的,主要是英国人发明的“平甲板”船型(即船体上层建筑只有很小的艏楼和艉楼甚至没有艏楼和艉楼)加上“全帆装”(即所有主桅杆都挂4-8个横帆)。

1.2 兵船的分级

风帆时代早期的海战战术通常是双方一边交火一边互相靠近,然后跳帮进行接舷战。此时各国并无专门的军舰和常设的舰队,都是在战时再给商船增加武装组织作战,这时的军舰在历史上称为“兵船”(man-of-war)。虽然16世纪开始在海战中使用火炮,但此时技术还很落后,大口径火炮过于笨重无法放到船上,而小口径火炮射程近、威力小、精度差,还是要靠接舷战来解决战斗。

由于人数决定了接舷战时兵船的战斗力,所以1604年英国开始用编制人数来划分兵船的等级和档次,以此确定酬劳和配给的数量,也就是后来“一级舰”、“二级舰”等等称呼的前身。

1.3 护卫舰的出现

“护卫舰”这个名称最早出现于1350年左右成书的《十日谈》中,最初指的只是地中海的一种帆船“fregata”。在1568-1648荷兰独立战争中,西班牙率先将其在沿海进行海盗活动的私掠船称为“护卫舰”(fragata),当时是一种没有艏楼和艉楼的小型快船,虽然航行性能好,但过于低矮不适合接舷战,有时又被称为“风帆快船”,荷兰也建造类似的舰艇与之对抗。在这个时期,西班牙和英国的主力舰是火炮较多但较笨重的兵船,比如1637年英国建造了世界第一艘三层甲板战舰,拥有104门火炮,而此时的风帆护卫舰一般只有30门火炮。但荷兰用风帆护卫舰进行灵活的近战,反而能够击败西班牙的大型战舰。

1648年战争结束后,垄断了海上贸易的荷兰成立了风帆护卫舰组成的护航舰队,专门伴随商船队进行护航,从此之后,为商船护航就成了欧洲海军对于护卫舰的最主要定位。换句话说,将负责为商船队护航的舰艇称为护卫舰,就成了欧洲海军的传统。

除伴随商船队进行护航外,护卫舰还要执行到海外殖民地巡逻、为商船护航、袭击敌方商船、监视封锁敌港口、侦察、运兵等任务。

在袭击敌方商船队时,为提高发现敌方的机会,护卫舰通常采取的战术是在与敌方航向垂直的航线上来回航行,这种航线交叉的拦截被荷兰人称为“kruis vlucht”,英国人1708年在《巡洋舰与护航法》中翻译为“cruise”,将执行这种任务的舰艇称为“cruiser”,中文译为“巡洋舰”。但实际上,此时巡洋舰还不是独立的舰种,只是对于执行破交任务的护卫舰的另一种称呼方式而已。

1856年各国发表《巴黎会议关于海上若干原则的宣言》,禁止各国政府在和平时期袭击别国商船队。这样,在平时破交袭击和保交护航的需要就大幅减少,原来作为“巡洋舰”使用的护卫舰逐渐转变为执行伴随主力舰队行动、进行侦察警戒的任务。

1.4 战列舰的出现

1653年第一次英荷战争中,英国海军发布第一部正式的战斗条令,正式采用战列线战术,即排成单纵队以充分发挥两舷火炮的威力,并以严格的阵型抵消荷兰护卫舰在近战中的优势。此后的海战中,接舷战和混战逐渐减少,战列线战术成为主导。这个战术要求编队内的各舰火炮数量接近,避免出现火力薄弱的位置而被敌人突破,这样只有火力较强的军舰才适合被安排在战列线内。而那些火力强大、可以加入战列线进行舰队作战的帆船,就被称为“风帆战列舰”(ship-of-line)。

对于风帆战列舰,英国和法国主要是根据火炮数量来划分等级,仍然称为“一级舰”、“二级舰”等等,有时候也直接安装火炮数量称呼,比如“74门炮战舰”等等。战列舰的标准是不断提高的,在1660年左右安装40门以上的火炮的帆船就被称为战列舰,而到1756年左右标准提高到50门。但是火炮过多过重会影响航行性能,100门左右的三层火炮甲板战列舰只能在近海使用,实际上在18世纪后期主流的战列舰是两层火炮甲板的74门炮战舰。

1.5 小型舰艇的发展

另外,各国还使用一些速度快的小型军舰在近海活动,执行巡逻、支援、出访等任务,法国率先将这种用于近海作战的小型三桅舰称为“corvette”,中文译为“轻型护卫舰”。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将“轻型护卫舰”理解为“light frigate”,因为后者的本质还是远洋作战的舰艇,而“corvette”的本质是近海作战的舰艇。

比“轻型护卫舰”再小的三桅舰通常称为“炮舰”(gunship),只有一根或两根桅杆的称为“炮艇”(gunboat)。另外,小型舰船还有伴随主力舰队作战的纵火船(地位类似于后来的鱼雷艇)、浅海使用的划桨快艇、沿海攻城的臼炮船、传送公文的通报舰和通信快艇等。

1.6 风帆时代的舰艇体系

风帆时代中后期,一支完善的海军大致有以下任务,需要各种舰艇相互配合:

——主力决战:以风帆战列舰为核心,另外还可以配属快速的护卫舰进行侦察警戒,纵火船进行袭击,通报舰传递命令;

——殖民地巡逻警戒:以适合远航的风帆战列舰和护卫舰作为主力,另可在当地驻留小型舰艇加以配合;

——护航:以风帆护卫舰跟随商船队提供保护,必要时会加入适合远航的风帆战列舰;

——破交:以风帆护卫舰骚扰破坏敌方海上交通、袭击商船;

——沿海防御:以轻型护卫舰、炮舰等在本土和殖民地的近海活动。

2 铁甲舰时代(1859-1892)

2.1 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影响

18世纪60年代至19世纪中期的第一次工业革命给海军提供了一系列新型的技术装备,极大提升了舰船性能,改变了海军的面貌。

与海军装备相关的发明主要有:

——火力方面:爆破弹、线膛炮、后装炮、旋转炮塔、TNT炸药和雷管、钢质火炮、身管后坐式速射炮等等;

——防护方面:铁质装甲板、钢质装甲板、在铁壳外焊钢板形成混合装甲等等;

——动力方面:蒸汽机、明轮、螺旋桨等。

2.2 铁甲舰的出现

1859年法国的光荣号在船体外舷侧安装了107~120毫米厚的熟铁装甲板,这是最早的“铁甲舰”(ironclad)。当时的防护水平是102毫米厚的熟铁装甲可以抵御206毫米口径火炮从570米处发射的68磅实心炮弹。

凡是安装装甲防护的舰艇都可以称为铁甲舰,比如光荣号本身是一艘安装了蒸汽动力的风帆护卫舰,所以按当时的分类标准称为“装甲护卫舰”(armoured frigate)。1860年美国的莫尼特号铁甲舰采取很低的干舷,这类铁甲舰在英文中直接称为“monitor”,中文通常译为“浅水炮舰”。法国于1865年开始使用减少火炮数量、缩小体积的“轻型装甲护卫舰”(armored corvette),因其主要用于驻守海外殖民地,所以又称“基地铁甲舰”(station ironclad)。

当然也不是所有舰艇都适合安装装甲,比如原来那些多层火炮甲板的风帆战列舰,要想把它们所有的火炮都用装甲保护起来是不可能的,所以早期的铁甲舰全都只有一层火炮甲板。

当时的火炮布置方式有:

——船旁列炮(broadside):火炮布置在船的左右舷,使用装甲带保护。

——船腰炮房(central battery):将火炮集中在船的中部,在水线带和炮房都使用装甲。

——船面旋台(turret):炮座可旋转,炮随台动,主要布置在艏艉,如果布置在舯部则称为“central turret”。初期炮座用轮子沿轨道活动,后来改为齿轮传动。

——露台旋炮(barbette):用装甲围成炮台,炮台不动而炮动,在舯部布置为主。速射炮普及后,露台顶部增加装甲盖。

——炮廓(casemate)、耳台(sponson):突出于舷侧的平台,这是副炮的主要布置方式。

防护方面,通常是在水线带和火炮周围都使用装甲保护。但是有的使用中央装甲堡(citadal)式防护,这是将装甲集中在火炮周围,属于集中防护(all or nothing),北洋水师的定远和镇远就是此类。

2.3 巡洋舰的出现

早期的蒸汽动力水平低,即使与风帆并用也无法使铁甲舰拥有足够的航速和巡航能力,而且其成本过高。俄国为了使装甲护卫舰具备远航能力,在1873年将其水平装甲与舷侧装甲分开布置,以此来减轻装甲的重量,因此被称为“半装甲护卫舰”(semi-armored frigate)。这种设计很快就被广泛采用,称为“装甲巡洋舰”(armored cruiser),自此,巡洋舰终于成为一个独立的舰种,而不再是对执行破交任务舰艇的统称。相对地,没有足够装甲防护的风帆护卫舰就被称为“无防护巡洋舰”(unprotected cruiser)。

英国在建造装甲巡洋舰的同时也发现,要想有效抵御敌方巡洋舰的炮火,必须安装超过102毫米厚、高度足以覆盖机舱和弹药库的水线带装甲,但是这样一来装甲巡洋舰的航速就太低,无法执行保交和破交等任务,只能参与舰队决战。所以英国取消巡洋舰的舷侧装甲,只在主甲板上铺设水平装甲,称为“防护巡洋舰”(protected cruiser)。为提高防护能力,后来又改善成为“穹甲巡洋舰”(armour deck cruiser)。

当巡洋舰的种类和级别增多后,英国对巡洋舰进行了分级:

——一级巡洋舰:包括装甲巡洋舰和5600吨以上的防护巡洋舰;

——二级巡洋舰:3000至5600吨的巡洋舰,主要是防护巡洋舰;

——三级巡洋舰:主要是无防护巡洋舰。

2.4 战列舰的出现

1876年起在大型铁甲舰上使用钢质装甲,为避免与“铁”甲混淆,改称为“战列舰”(battleship),很快就成为大国海军的主力舰。英国等将使用钢质装甲的称为“一级战列舰”,而使用铁质装甲的“铁甲舰”称为“二级战列舰”。

无力建造大型战列舰的国家通常选择购买或建造较小一些的钢质装甲军舰作为自己的主力,通常称其为“装甲舰”(armoured ship),不过也有根据吨位而称为巡洋舰的,例如北洋水师的平远号就被称为巡洋舰。有的国家给这种小型钢质装甲舰也安装大口径主炮,由于吃水浅、速度低、难以出远海作战,所以主要是在海岸附近配合炮台进行防御,一般称为“海防舰”(coastal defence ship)或“岸防战列舰”(coastal battleship)。

2.5 小型舰艇

炮艇:

英国从1847年起大量使用安装螺旋桨推进、混合使用蒸汽机和风帆的炮艇,在地中海、波罗的海、中国沿海、印度沿海进行活动。在1867至1894年间,英国建造了一批安装大口径火炮的“伦道尔式炮艇”,清政府引进称为“蚊炮船”,在1874至1909年间英国、俄国、中国、丹麦、芬兰、荷兰、挪威、德国、奥匈帝国、葡萄牙、瑞典、泰国、印度、阿根廷、巴西等国都有使用。

鱼雷艇:

1863年美国内战中开始使用鱼雷艇,当时使用的还是杆式鱼雷。1866年出现了具有自航动力的鱼雷,最初被用在潜艇上,1877年开始用在鱼雷艇上。1878年俄国鱼雷艇首次使用鱼雷击沉了土耳其的一艘风帆护卫舰,这个战果使得鱼雷受到各国的重视,法国“新学派”提出用速度快、造价低(当时1艘铁甲舰的造价相当于25艘鱼雷艇)的鱼雷艇来袭击铁甲舰等火炮难以对付的大型军舰。此后各国大量建造鱼雷艇,不但用于沿岸防御,连铁甲舰上也会搭载小型鱼雷艇。

鱼雷炮艇:

为了防御鱼雷艇的威胁,1885年英国为西班牙建造了“鱼雷炮艇”(torpedo gunboat),既装备鱼雷、又装备中口径火炮,具有一定的远洋能力可以伴随主力舰队行动,又称为“鱼雷巡洋舰”(torpedo cruiser)。但是不同于后来的驱逐舰,其航速不足以追上鱼雷艇。

另外轻型护卫舰和小型船艇也都混合使用蒸汽机和风帆动力。

2.6 铁甲舰时代的舰艇体系

由于技术更新很快,而且参与海军建设的国家增多,所以19世纪中后期的舰艇种类繁多,性能参差不齐,已经开始出现同一种类型的军舰其吨位和性能相差很大的情况。比如参与甲午海战的防护巡洋舰当中,致远只有2300吨,而吉野有4200吨。

对于小国来说,海军作战体系以近海近岸防御为主,依托海岸炮台、水雷等防御设施,水面舰艇主要是海防舰、浅水炮舰、轻型护卫舰、鱼雷艇、炮艇等中小型舰艇,另外潜艇也是很重要的近海近岸防御武器。

大国海军的作战体系主要是:

——主力舰队由钢质装甲的战列舰、铁甲舰作为核心,装甲巡洋舰和鱼雷巡洋舰提供侦察警戒等支援;

——防护巡洋舰、无防护巡洋舰等进行保交、破交、殖民地巡逻等任务;

——在本土和殖民地构建近海近岸防御体系,类似于小国的情况。

当时的舰队到底是什么规模呢?一个直观的例子是1889年英国海军的造舰计划,当时英国提出了“两强标准”,即战列舰和装甲巡洋舰数量要与法、俄的总和相等,拨款建造的舰艇有:8艘一级战列舰、2艘二级战列舰、17艘一级巡洋舰、21艘二级巡洋舰、4艘三级巡洋舰、18艘鱼雷巡洋舰。

3 前无畏舰时代(1892-1905)和无畏舰时代(1905-1922)

3.1 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影响

1870年至1914年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使得各国工业得到飞速发展,以电力的大规模应用为代表,出现了内燃机、新材料、电报和无线电等新技术,再一次推动了海军装备的发展。

——火力方面:硝化甘油炸药、无烟火药、黄色火药、新式速射炮、大型光学测距仪、高爆炸药等;

——防护方面:高品质钢、镍钢、表面渗碳镍钢、表面渗碳镍铬钢等;

——动力方面:船用内燃机、多级膨胀式往复蒸汽机、蒸汽轮机。

——其他方面:无线电报、潜艇、马汉的海权理论。

3.2 战列舰的发展

1892年英国建成“皇权”号一级战列舰,其排水量从之前的1万吨级猛升到1.5万吨,后世称之为“前无畏型战列舰”(pre-dreadnought battleship),当时的主炮配置主要是4门305毫米火炮。英国根据日俄战争的实战经验在1906年建成了“无畏型战列舰”(dreadnought battleship),安装10门305毫米主炮,使其他战列舰全部过时。1910年战列舰的主炮口径提高到343毫米以上,称为“超无畏型战列舰”(super-dreadnought battleship)。

英国海军通过在海战战术方面的研究,认为炮战中需要比对手的航速快5节以上才能有效实施拦头射击。为此建造的“伊丽莎白女王”级航速达到24节,被称为“快速战列舰”(fast battleship)。

3.3 驱逐舰的出现

由于各国的鱼雷艇越造越大,并且开始安装小口径火炮和使用装甲,英国从1892年开始建造大型的鱼雷艇来对付敌方的鱼雷艇,作为新的舰种被称为“鱼雷艇驱逐舰”(torpedo boat destroyer),简称“驱逐舰”。早期只装备中口径和小口径炮,后来又增加了鱼雷,这样很快就在各国普及并取代了原来鱼雷艇的位置。

驱逐舰具有多种作战能力,既可以使用火炮驱赶和攻击鱼雷艇、潜艇等小型舰艇,又可以使用鱼雷攻击敌主力舰,还可以执行侦察监视等任务。因此其使用十分广泛,不但要伴随主力舰队,还要为商船队护航,还要参与近海近岸防御,得到各国大量建造和使用。

3.4 装甲巡洋舰的发展和战列巡洋舰的出现

1894年甲午海战中,防护巡洋舰被证明无法抵挡新型速射炮的攻击,不适合参与舰队决战。于是1896年法国开始建造使用钢质装甲的装甲巡洋舰,在可以抵挡新型152毫米速射炮发射的穿甲弹的同时,远航能力也大幅提高,很快其他国家也大量建造。

装甲巡洋舰虽然火力弱于战列舰,但凭借高航速可以避免与战列舰交战,这就使英国保护己方海上交通的任务变得无比艰巨。为了对抗别国的装甲巡洋舰,英国在1906年开始建造新型的一级巡洋舰,同时具备战列舰的火力与巡洋舰的航速,为此不得不牺牲防护能力,这样虽不能与战列舰对抗,但是能有效对抗装甲巡洋舰。不过随着海军竞赛的压力增大,英国对战列舰的需求激增,不得不将其列入主力舰队之中,1912年起称为“战列巡洋舰”(battlecruiser)。

在海军竞赛中建造战列巡洋舰最多的是英德两国,不过它们的设计理念不同。英国对战列巡洋舰起初的定位是防止装甲巡洋舰的破交,其设计方法是在战列舰的基础上减少装甲,在保持原有火力的前提下追求提高航速;而德国则是一开始就将其战列巡洋舰定位为伴随主力舰队行动,执行侦察、追击、支援等任务,所以其设计方法是在装甲巡洋舰的基础上提高防护和速度,所以各项性能更加均衡。

3.5 防护巡洋舰的发展

在防护巡洋舰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装甲和提高航速,发展成“侦察巡洋舰”(scout cruiser),用于伴随主力舰队提供外围警戒。但是随着驱逐舰的吨位增大、航速提高,防护巡洋舰和侦察巡洋舰都无法对其进行压制。所以英国从1910年服役的“林仙水神”级开始,取消水平装甲而只保留狭窄的水线垂直装甲,称为“轻型装甲巡洋舰”(light armored cruiser),简称“轻巡洋舰”(light cruiser),各国迅速大量建造类似舰艇以取代防护巡洋舰和侦察巡洋舰,为主力舰队提供侦察警戒。

1916年英国开工的“霍金斯”级达到9800吨,超过了很多装甲巡洋舰,原计划用于在大西洋护航,但因成本太高而没有批量建造。

一战中俄国和德国曾经尝试给轻巡洋舰配备水上飞机,称为“辅助水上飞机母舰”。1918年英国给1艘重型巡洋舰安装飞行甲板,称为“航空母舰”,不过当时的起飞甲板和降落甲板还是分开的,与真正的航空母舰不同。到1930年代末,随着飞机和航空设备的改善,搭载水上飞机的轻巡洋舰成为各国海军主要的侦察力量。侦察巡洋舰改称“驱逐舰领舰”(flotilla leader)或“大型驱逐舰”,不再使用侦察巡洋舰这一分类名称。

3.6 其他舰艇

在近海作战舰艇方面,除了轻型护卫舰、炮舰外,还出现了“海岸炮舰”(sloop),比如用于护航的“护航海岸炮舰”(convoy sloop)和用于扫雷的“扫雷海岸炮舰”(minesweeping sloop),有时候“海岸炮舰”也被称为“炮艇”。

1907年俄国海军建造了世界上第一批专用“扫雷舰”,后来发展为“远洋扫雷舰”和“港口扫雷舰”等不同种类。

一战期间,各国在商船上安装武器,进行护航和海上袭击,称为“辅助巡洋舰”(auxiliary cruiser)。英国则使用改装的商船进行反潜作战,称为“Q船”或“伪装船”(decoy vessel)。

3.7 一战期间的舰艇体系

海军大国的舰艇构成大致是:

——主力舰队:超无畏舰和无畏舰作为主力,高速战列舰和战列巡洋舰作为先导舰抢占战术位置;轻巡洋舰和侦察巡洋舰在前方展开进行侦察警戒;驱逐舰驱赶潜艇和小型舰艇,寻找机会使用鱼雷攻击敌主力舰;

——保交破交:袭击商船以装甲巡洋舰为主,德国还大量使用潜艇;保交护航以装甲巡洋舰和驱逐舰为主,英国还使用战列巡洋舰寻歼敌装甲巡洋舰;

——殖民地和本土防卫:驱逐舰、炮舰、鱼雷艇、潜艇等小型舰艇为主。

各国由于战略态势不同,所以对舰艇的使用方式也有不同。例如装甲巡洋舰方面,殖民地众多的英国是将装甲巡洋舰部署在全球各战略要点,以保交作战为主;而法、俄等国则是将装甲巡洋舰作为破交的主力使用;德、日则将装甲巡洋舰作为舰队主力的一部分参与舰队决战。

以下是关于当时舰艇规模比较直观的例子:

1911年美国海军拥有33艘战列舰、10艘装甲巡洋舰、17艘防护巡洋舰、3艘侦察巡洋舰、50艘驱逐舰、38艘潜艇、1艘鱼雷供应船、2艘潜艇母船、1艘医院船、1艘修理船。

1914年英国海军拥有20艘无畏舰、9艘战列巡洋舰、40艘前无畏舰、34艘装甲巡洋舰、63艘轻型巡洋舰、250艘驱逐舰和鱼雷艇;德国则拥有14艘无畏舰、4艘战列巡洋舰、22艘前无畏舰、11艘装甲巡洋舰、33艘轻巡洋舰、90艘驱逐舰和鱼雷艇。

4 条约时代(1922-1936)与二战时期(1937-1945)

4.1 主力舰的发展

一战结束后,随着战列舰航速的提高,战列巡洋舰与高速战列舰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1922年《华盛顿海军条约》将战列巡洋舰和战列舰都作为主力舰同样加以限制,这样战列巡洋舰的价值减少,大部分在建的战列巡洋舰都改建为航空母舰,只有英国还保留1艘战列巡洋舰“胡德”号。

在条约时期新建造的战列舰由于吨位的限制,主要使用356毫米和381毫米的主炮,防护和航速成为设计重点,被称为“条约型战列舰”(treaty battleship)。航空母舰兴起后取代了战列舰的舰队核心地位,二战后战列舰基本被淘汰。

4.2 巡洋舰的发展

条约之前装甲巡洋舰的吨位大多为5000~6000吨左右,1922年《华盛顿海军条约》并未限制1万吨以下、火炮口径小于203毫米的军舰,因此各国以“轻巡洋舰”的名义大量建造这种军舰,称为“条约巡洋舰”(treaty cruiser),实际作战能力超过原来的装甲巡洋舰。

1930年《伦敦海军条约》对巡洋舰的分类作出规定,主炮口径超过155毫米的称为“A级巡洋舰”,后来称为“重巡洋舰”;主炮口径不超过155毫米的称为“B级巡洋舰”,后来称为“轻巡洋舰”。

这一时期出现了新类型的巡洋舰:搭载水上飞机的“航空巡洋舰”(aircraft cruiser),安装对空火炮的“防空巡洋舰”(anti-aircraft cruiser),专门与巡洋舰交战的“大型巡洋舰”(large cruiser)等。

4.3 驱逐舰的发展

由于《华盛顿条约》没有限制驱逐舰,所以1922年以后驱逐舰的平均排水量从一战时的1200吨上升到2500吨,鱼雷艇从800吨上升到1500吨,日本的吹雪级驱逐舰的火力已经超过了各国的轻巡洋舰。1930年《伦敦海军条约》增加了对驱逐舰的限制,此后美英日三国开始建造吨位较小的驱逐舰,更接近于大型的鱼雷艇;而法国和意大利不受此限制,其驱逐舰继续大型化。

为了更好地为主力舰队服务,驱逐舰的功能也继续多样化,性能得到提高:

——给大型驱逐舰增加指挥能力,这样就不再专门建造驱逐舰领舰;

——提高防空能力,安装高射炮、雷达和火控系统;

——提高反潜能力,安装声呐、刺猬炮等。

但是这样一来,驱逐舰的造价也大幅增加,只适合为主力舰队护航,不适合为商船队护航。

4.4 护卫舰的复兴

二战中为了应付潜艇的威胁,需要大量建造适合反潜护航的小型军舰。英国1938年尝试建造军用标准的海岸炮舰用于护航,但由于成本高、工期长,从1940年起改为按照商船标准建造舰体并使用民船主机,其中较大的称为护卫舰,主要用于为商船队护航;较小的称为轻型护卫舰,主要用于沿岸巡逻。其特点都是突出反潜能力而放弃鱼雷攻击的能力,因此更适合为商船护航,而不适合伴随主力舰队作战。

美国从1941年起开始建造为商船护航的“护航驱逐舰”(destroyer escort),可以远洋活动,以反潜为主,由于无需高航速因此可以减小体积以降低造价。有的也被用作“雷达哨舰”(radar picket ship)。德国海军与之相对应的舰种是“舰队护航舰”(Flottenbegleiter)和“舰队鱼雷艇”(Flottentorpedoboot),用于扫雷、布雷、护航、反潜。日本相应的舰种称为“海防舰”。

1944年后英国还建造了可以伴随主力舰队防空的护卫舰,被美国称为“巡逻护卫舰”(patrol frigate),但其速度和火力仍然有限。而英国的“轻型护卫舰”被美国称为“巡逻炮艇”(patrol gunboat)。

4.5 条约时代与二战时期的舰艇体系

这一时期由于几个海军强国的战略需求不同,因此其舰艇体系也出现了很多差异。就条约时代来说:

——英国为了继续保住其广阔的殖民地,除了要继续重视以战列舰为核心的主力舰队之外,还要大力发展巡洋舰和驱逐舰在殖民地巡逻使用;

——美国除了以战列舰为核心的主力舰队外,还开始研究发展独立执行任务的航母编队;

——日本为与美国对抗,重视巡洋舰、驱逐舰、潜艇等以鱼雷为主要武器的舰艇;

——法国和意大利为了争夺非洲殖民地,都重点发展适合在地中海作战的舰艇,比如高速战列舰、侦察巡洋舰、大型驱逐舰等;

——德国受限于战败国地位无法发展主力舰进行舰队决战,转而重视发展破交作战的装甲舰、潜艇等舰艇。

在二战期间发生了很多战前没有预料到的变化,对于水面舰艇影响最大的有这么两条:

一是飞机作用凸显,航母成为舰队核心,水面舰艇要围绕着航母编队来建设,要突出防空武器而无需太多的反舰武器;

二是潜艇显示出巨大威力,水面舰艇需要为航母护航和为商船护航,需要更可靠的反潜武器和探测手段。

以上这两条直到今天依然是水面舰艇的主要任务,在可预见的将来这种情况也不会改变——除非海军铁了心要将恐怖分子和海盗作为自己的主要敌人。

5 二战后

二战后影响水面舰艇分类的主要有这么几支海军力量:

——美国开始全球扩张,其舰艇体系经历了多次调整,详见《美国航母编队护航水面舰艇体系的演变 》(http://www./bbs/read.php?tid=951645);

——苏联试图与美国争夺全球霸权,其舰艇分类独树一帜,下文详述;

——欧洲国家将军事防务集中在北约名下,其舰艇分类以尊重传统为主,根据技术发展情况进行一些调整,还算比较清晰;

——亚非拉大量新独立的国家,它们对于海军舰艇的分类称呼五花八门,不过最大的也只是驱逐舰和护卫舰而已,在此难以一一详述;

——日本在1954年成立海上自卫队时,为隐藏自己的野心将其水面舰艇不管吨位一律称为“护卫舰”。

5.1 欧洲

二战后至今,欧洲主要的海军国家有英、法、西、意、德、荷等国,其舰艇通常的分类方法是:

——吨位较大、以防空反舰为主的大中型水面战斗舰称为“驱逐舰”;

——吨位中等、以反潜为主的大中型水面战斗舰称为“护卫舰”;

——吨位较小、主要在近海沿岸活动的中小型水面战斗舰称为“轻型护卫舰”;

——只有少量自卫武装的称为“巡逻舰”。

欧洲新设立的舰种主要是:

——用于防空指挥的“航空指挥护卫舰”(aircraft direction frigate)和用于防空作战的“防空护卫舰”(anti-aircraft defence frigate)。

——对老式巡洋舰进行改装,有的加装导弹成为导弹巡洋舰(guided missile cruiser),有的增加直升机甲板和机库成为“航空巡洋舰”(aircraft cruiser)。

冷战后期,欧洲各国普遍开始放弃使用驱逐舰这一称呼而改用护卫舰的称呼。例如法国将原有的驱逐舰改称为“一级护卫舰”,将原有的护卫舰改称为“二级护卫舰”;德国、西班牙、荷兰等国则不管吨位大小,将新服役的大中型水面战斗舰一律都称为护卫舰。只有英国和意大利还保留着原有的驱逐舰和护卫舰的分类。

5.2 苏联

1955年时苏联海军对舰艇的分类称呼还只有轻巡洋舰、驱逐舰、护航舰、猎潜艇、潜艇这么几种。但是进入导弹时代后,苏联根据技术需要创造了很多新的舰种。

1958年苏联海军开始使用反舰导弹,在没有航空母舰的情况下,这是苏联主要的海上进攻武器。由于早期反舰导弹体积和重量大,安装之后通常无法再安装防空和反潜武器装备,这种专门使用反舰导弹的舰艇称为“导弹舰”,再按照平台大小分为“大型导弹舰”(北约称为“导弹驱逐舰”)、“小型导弹舰”(北约称为“轻型导弹护卫舰”)、“大型导弹艇”等。不过到60年代后,水面舰艇已经很难接近美国航母编队发射导弹,所以苏联此后主要用飞机、潜艇、快艇作为反舰导弹的发射平台,不再专门建造大中型的“导弹舰”。

1960年苏联开始建造专门用于反潜的舰艇,称为“反潜舰”,又按照平台大小分为“大型反潜舰”和“小型反潜舰”,其中前者同时装备反潜武器系统和防空导弹系统,北约根据自己的吨位标准分别称为巡洋舰、驱逐舰和护卫舰;后者只装备反潜武器系统,北约称为轻型护卫舰。

1960年还开始建造吨位最大、功能最为齐全的导弹巡洋舰,这个标准跟北约是一致的,不过其中1144型被北约称为战列巡洋舰。

受限于关于黑海地位的国际条约,苏联黑海舰队名义上不能拥有超过巡洋舰的军舰,所以苏联将其航空母舰也称为巡洋舰:1123型被苏联称为“反潜巡洋舰”,北约称为“直升机母舰”;1143型苏联称为“重型航空巡洋舰”,北约称为“航空母舰”。

驱逐舰方面苏联和北约的称呼一致。但是北约称呼中的“护卫舰”,在苏联则被称为“警戒舰”。另外,大型潜艇被苏联称为“潜水巡洋舰”,北约一律称为潜艇而已。

苏联海军根据军舰的任务、战斗力、排水量和舰员数把它们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舰艇:核潜艇、巡洋舰;

——二级舰艇:柴电潜艇、大型导弹舰、大型反潜舰、驱逐舰、吨位较大的警戒舰;

——三级舰艇:吨位较小的警戒舰、小型导弹舰、小型反潜舰、中型登陆舰、远洋扫雷舰;

——四级舰艇:各类沿岸战斗艇、登陆艇、扫雷艇等。

6 结语

纵观各国在各个时期对于水面舰艇的分类标准和称呼方法,可以得出这么几个结论:

1) “巡洋舰”、“驱逐舰”、“护卫舰”这些称呼的产生是有特定的历史背景的,对应当时条件下各自的任务,还受限于当时技术水平下能达到的能力,这些都影响到其在海军作战体系里的位置。

2) 随着技术发展和形势需要,各国也在不断调整海军作战体系和水面舰艇的配置,分类标准和称呼方法也在与时俱进;由于各国的需求和认识不同,对于分类称呼之间的差异也是普遍存在的,而且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3) 今天再思考海军装备体系和舰艇配置,就不能局限于名称上一些叫法,而是要把握最关键的问题,那就是打仗需要什么样的能力,根据作战能力的差异进行分类,这样用能力分类后再去分析各国的舰艇体系就会顺利一些,得出的结论也更有用一些。根据能力对舰艇分类的问题我放在另一篇文章里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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