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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微表格:个税

 昵称11645315 2013-06-26

为了方便备战201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会计网精心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征税项目  计税依据和费用扣除  税率  计税方法  计税公式 
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3500(4800)元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按月计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一个月工资单独计算(找税率、定税额) 
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按年计征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  20%比例税率(个人出租住房10%)  按次纳税特殊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实行超额累进加征;稿酬所得减征3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劳务报酬所得超额累进加征:(略) 
稿酬所得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      稿酬所得减征: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财产租赁所得  【注意】修缮费的扣除问题       
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全额-原值及合理费用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按收入总额计税,不扣费用       
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       
捐赠扣除  限额扣除: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全额扣除:红十字、农村义务教育、青少年 
特别提示  注意与税收优惠政策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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