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发展程序 一、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1.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2.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般)。 3.党支部集体培养、教育。 4.支委会讨论确定重点积极分子人选,通过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党支部指定培养人两名。 5.为重点积极分子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二、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1.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2.各党支部向党办推荐重点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 3.培养人每半年为重点积极分子填写一次《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4.建立重点积极分子考察档案,积累有关考察材料。 三、制定发展计划及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1.党委自上而下提出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原则和意见。 2.党支部每年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党办。 3.党委综合评审、反馈、指导,并制定学校年度发展计划。 4.党支部根据党委意见确定计划发展对象。 四、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程序 1.党办(或党支部)到拟发展对象所在班级进行民主评议。 (1)团支部委员会确定开会时间、地点; (2)宣布开会; (3)介绍重点积极分子情况; (4)团员民主评议; (5)团员无计名投票推荐。 2.党办(或党支部)将民主评议结果通知拟发展对象所属党支部。 3.所属党支部将民主评议结果通知分团委。 4.分团委指导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填写《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5.分团委填写意见。 6.上报校团委,校团委填写意见。 7.分团委向党支部推荐。 8.党支部将推荐材料上报党办。 五、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程序 1.查阅发展对象的档案。 2.函调或派人外调。 3.写出综合性的政审报告。 六、党办对发展对象考察的程序 1.审查发展对象档案。 (1)审查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和列为一般积极分子、重点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间; (2)审阅自传、思想汇报; (3)审查《积极分子考察表》、政治审察材料; (4)审查党支部综合材料; (5)审查团组织推荐材料; (6)调发展对象学习成绩单; (7)审查发展对象党校培训情况及成绩。 七、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 1.经党办综合审查发展对象综合材料(原则同意)。 2.党办张榜公布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为一周)。 3.确定入党介绍人。 4.发展对象接受入党前教育,填写入党志愿书。 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党员大会 。 6.组织员谈话。 7.党委审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张榜公布,组织入党宣誓。 八、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大会的程序 1.主持人报告到会情况; 2.宣布开会; 3.宣布预备党员发展名单; 4.申请人宣读志愿书; 5.介绍人介绍情况; 6.支委会介绍审查情况; 7.党员发表意见; 8.正式党员举手逐个表决、形成并通过决议; 9.申请人表态; 10.积极分子发言; 11.支部书记总结。 12.材料报党委审批。 九、新党员入党宣誓的程序 1.宣布仪式开始,奏《国际歌》; 2.宣布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 3.预备党员面向党旗宣誓; 4.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 5.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发言; 6.领导讲话; 7.奏《国歌》、宣布仪式结束。 十、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的程序 1.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2.入党介绍人每半年将考察情况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3.党支部根据考察情况和预备党员的汇报,针对预备党员的思想和出现的问题制定进一步教育的措施。 十一、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1.预备期满前,预备党员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支委会审查预备期间考察情况。 3.召开支部大会 (1)主持人报告到会情况; (2)转正申请人宣读转正申请书; (3)组织委员(或支部书记)报告支委会审查意见; (4)大会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5)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以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6)通过支部大会决议; (7)转正申请人发言、表决心。 4.支部填写大会决议,报党委审批,然后张榜公布。 5.党支部接到审批结果后,同本人谈话,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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