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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步兵操典

 二猴 2013-07-02

日本步兵操典   

日本步兵操典

1.(统帅纲领)。这是日本根据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的经验教训,为高级指挥官指挥大兵团作战提供准则的一部“兵书”,完成于1914年,1918年又根据第~次世界大战的教训作了若干修改。

1925年,随着国防方针和用兵纲领的修改,在充分研究和吸收第一次世界大战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花费了2年时间对(统帅纲领)作进一步修改,于1928年3月作为“陆军统帅的指针”予以颁布。

这部书是日本人在吸收和消化了几次大规模战争的主要经验教训之后,在对西方作战理论兼收并蓄的基础上,第一次独立自主写成的高级指挥官和参谋作战指挥的纲领,它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提供了准则和依据:统帅、将领、作战军队编组、作战指导要领、集中。

会战、特种作战、陆海军协同作战、联军作战等。其中很多重要原则和观点,至今仍被日军所推崇。 ­

2.(战斗纲要)。1926年日本颁布(战斗纲要草案》,1929年作为正式的(战斗纲要顺发全军。其主要内容包括:战斗指挥、进攻、防御、追击及退却、持久战、以骑兵为主的诸兵种联合战斗、阵地战及对阵状态、特种地形的战斗等。这部书是日本对现代战争研究的成果,是诸兵种共同的教范。在此之前,虽然也有(野外要务令》、(阵中要务令)等各兵种共同的条令、教范,但制定日军共的作战原则、战术战法尚属首次。

3.其他操典、条令和教范。 1909年和 1910率先后修改了(步兵操典)和(野战炮兵操典)、《辎重兵操典》,1912年和1913年先后对(骑兵操典)、(工兵操典)进行了修改。1914年制定《阵中要务令》。总之,这一时期陆续着手对各兵种的操典、教范等进行修改。

4.<海战要务令>。被称为海军作战的“圣典”。甲午战争后不久,海军当局根据战争经验,对过去的做斗教范草案》进行修改,更名为(海军演习教范),此后几经修改更名,于1901年以秋山真之编写的(海战纲领》为兰本,制定了(海战要务令),它所倡导的基本作战思想和原则,与陆军如出一辙。例如:鼓吹进攻至上,大舰巨炮主义的舰队决战,重视初战、突袭等等。

上述日军条令、教范及这一时期主要军事学术著作所反映的日军基本作战思想、作战观点,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突出强调精神因素在战争中的作用

日俄战争以后,日军开始突出地强调精神因素的作用,认为过去的条令,教范是法德模式的翻版,有不少地方不符合日本的“国民性”,为发挥日本民族的特长,必须重视精神因素。l909年(步兵操典)经修改颁布后的第二年,日军教育总监大岛久直在向全国步兵旅、团长等介绍操典修改过程和修改的指导思想时说:“最近的战争已明确证明,无形的武器能破铜墙铁壁,军人精神所至之处,必能以寡破众。”“在充分注重有形教育的同时,更应铸造精魂充沛之军队。”日陆军参谋本部在l907年(野外要务令修改理由说明)中认为,日俄战争日军胜利的最重要原因是,“天皇的圣德和将士的忠勇”,“被我军人精神之优劣”,“我国特有的武士道精神之发挥,将来必须进一步发展武土道,振奋大和魂。”

这种思想和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是日本在日俄战争胜利后出现日益强烈的‘咱信心”和民族优越感的情况下,急欲摆脱军事上的外国模式,创立“日本独特的战术战法教育训练方式”的体现。

另一方面,日本当局认为,根据日本当时的国情,在同各国的军备竞赛和军事技术不断发展的竞争中,日本难以取得优势地位,加之现代战争日趋残酷,因而,“最好的对策”是强调拥有一支“以一当十的军队”,强调精神因素的作用,特别是“向前,向前”的精神,“攻击精神的结晶——刺刀突击,白刃决胜。”

1928年颁布的(统帅纲领),更加强调精神因素的无形威力。日本军界在评论(统帅纲领)时也认为,“它的最大特点是鼓吹精神因素”。尽管这部纲领也承认现今物质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不可轻视物质的威力,但它更强调,精神因素是决定战争胜负的主要因素。认为“战斗只有在官兵团结一致,表现忠君至诚,发扬以身殉国的气节,土气高昂至极点,以致使敌人产生溃灭的畏惧心理时,才能达到目的。”1929年颁发的(战斗纲要》,在鼓吹精神因素方面比(统帅纲领)有过之无不及。它进一步宣扬“训练有素、信念坚定、军纪严整、攻击精神强烈的军队,能压倒物质的威力,大获全胜。”这种思想和理论的盛行,导致日军轻视“物质战斗力”的重要性,把在“九一八”事变及其以后对兵力数量处于优势的中国军队取得的暂时胜利也归结于“精神因素的优越”。

二、强调以进攻行动夺取主动

19世纪即年代之前日本翻译出版用于军事院校教育的法国条令、教范中认为,在战略上取攻势比取守势有利,攻势可获行动自由;守势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为未退敌之进攻,预有准备,不得已地处于被动地位。然而在战斗中却未必如此。新式武器大大地增强了阵地的强度和防御的韧性,任何勇兵都要受到挫折,兵员再多也未必取胜,所以,战斗时取守势有利。自1883年起,日军对攻防关系的认识发生很大变化。当时由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教授部兵学科编纂的全5卷(兵学教程讲本)竭力鼓吹进攻,认为“以守战胜攻战”是“不顾固有之志气”的空论。1885年修改的(兵学教程)中完全不再提及防御之利了。这种在战术上也否定“守势”、“防御”的思想的产生,与法国1884年修改的操典中所出现的强调进攻、贬低防御的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此后,日本军事理论界也像法国一样,产生了不把战略、战术加以区分的思想,认为这样区分无意义。于是,把步兵战术步兵操典中的“攻防”思想逐步加以扩展,直至引申到作战、战略领域。1887年及其以后修改的<步兵操典>更加强调攻势和进攻。当时日军一些决策人物也著书立说,鼓吹进攻至上主义。1916年,陆军参谋次长田中义一在《借行社记事》上发表题为《欧洲战争在战略战术上给我们的教训》的评论文章,文中说:“攻势作战之必要,无人持异议。无论在战略上还是在战术上,欲达战斗之目的,都不能不取攻势,这是本次欧洲战争之前各国已形成之共识,各国国防大方针无不采取攻势作战。”1921年临时军事调查委员会编写的3卷本《从欧洲战争的经验看战术发展趋势》中称:“在西欧活跃的运动战不久停顿下来转为阵地战时,当敌我双方在所进行的进攻战中只能付出巨大损失时,有人便认为应取代代价高昂的攻击战法,即以防御战法,以逸待劳,以乘攻者精力消耗殆尽之危。但此后的战争经验证明,‘取胜之根本在于进攻’之格言更放光彩,实为永恒之真理。”1928年的《统帅纲领》和1929年颁发的〈战斗纲要〉都强调“作战指导的根本目的,在于采取攻势迅速歼灭敌人。”“进攻是摧毁敌战斗力、压倒歼灭敌人的唯一手段,除迫不得已的场合外,均应果敢实施进攻,即使主动机一时为放所掌握,也应尽一切手段,断然采取进攻行动,挽回战局。”

在研究第一次世界大战经验教训的过程中,军界也有一部分人认为,由于火力日益强大,“防御之利口增”,主张加强对防御作战的研究,做好防御作战的思想、物质和理论上的准备,但这种观点并未占上风,盛行于日军的“攻势、进攻至上”的极端理论观点和倾向丝毫没有改变。

三、强调会战决胜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日本开始重视大兵团作战理论的研究。(统帅纲领)和(统帅参考)可以说是日军研究大兵团作战指挥的具体成果的体现,也是高级指挥官指挥大兵团行动的军事法规性作战理论文献。这一时期,以(统帅纲领》、(统帅参考》等为代表的论述大兵团作战行动的条令、教范和学术著作及文章等都强调实施速战速决的大兵团会战,压倒和歼灭敌人,使敌人无喘息机会,以确保自己的优胜地位。为达到会战目的,唯一的途径就是采取攻势,甚至在主动权一时为敌方所掌握,也要求“以卓越的指挥夺回主动权,以果敢的攻势挽回战局。进一步将会战引向胜利。”会战的胜利取决于“坚定的信念”。“先发制人”,“洞察和利用战机”,“上下互相信任”,“各兵团的协调行动以及集中兵力”和“完善的补充补给”等等。“第一次会战对尔后的作战指导具有重大关系,其成败对国内外的影响很大”,因此,要求初战必胜。在决定主要决战正面和方向时,要求根据作战企图,考虑敌我战略关系、特别是后方联络线的方向、一般的地形、敌军配备及其特点,兵团的素质等等。当主要决战方向选在敌之一翼时,只要情况允许,就必须大胆进行机动,迅速形成大规模包围,在不便于机动的作战地域,包围的规模越大,效果越显著。在敌我双方战略态势、一般地形等情况不利于包围时,强调以主力对敌实施正面突破,“先将敌军突破截断”,然后实施包围。突破时要求使用足以达到突破目的的兵力兵器,经过周密计划和准备,大规模、迅速果敢地坚决实施,以保证突破成功。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动员全国力量进行国民总体战的理论在日本盛行。当时日军当局认为,实施大规模的会战,其成败决定着总体战的命运。因而特别强调和重视会战的准备、组织、实施及作战指导等方面的研究。< 统帅纲领> 、< 统帅参考> 等用大量篇幅专门论述会战问题。

四、强调陆海军密切协同

如前所述,日本发动对外侵略战争,首先必须实施渡海登陆作战,必须依赖海军运输兵员、物资等,必须依赖陆海军的密切协同。

但在日俄战争中,日本陆海军在旅顺口要塞战中,并没有很好地协同配合,使日军损失惨重。鉴于日俄战争的教训,日本在1907年4月决定的<帝国国防方针>和《帝国军队用兵纲领》中首次明确强调陆海军协同作战的重要性,并把陆海军协同作战问题作为一章明确写人 1928年制定的(统帅纲领)之中,把陆海军的紧密协同看作是“日本国防的首要问题,是遂行战争的首要条件。”强调在陆海军协同作战中双方各级指挥官必须思想统一,相互谅解,利用一切手段建立迅速、准确的通信联络。陆海军直接协同的作战主要有登陆作战、海岸附近的要地及要塞等的攻防战、海岸附近的陆战及沿大江河作战。在登陆作战中,陆海军指挥官根据最高指挥官的意图,在乘船前或在集合地就有关协同作战细节,特别是诸如登陆地点、时间、海上护卫、牵制佯动、登陆部署、运输船队在登陆地点的行动、登陆掩护、卸载作业时的支援、陆海军航空部队的协同、通信联络等达成相互协同配合的协议,规定必要的事项,付诸实施。在海岸附近的要地或要塞实施进攻作战时,要求根据进攻该要塞或要地的方案,陆海军主要在航空兵的活动、突袭部队的行动、攻坚咆及舰炮射击等方面的任务区分和协同动作达成协同配合的协议;防御时则根据防御的一般要求,就海面警戒、防御、防空等方面为任务区分和协同动作达成协同配合的协议。在海岸附近的陆战中,海军对陆军的支援程度取决于敌我海军力量、战场附近的地房天候、气象等情况。在沿大江河作战时,海军有时为陆军的输送和登陆进行护卫,支援陆军的各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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