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私的艺术2013-07-01 16: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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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私的艺术》[德]理查德·大卫·普列斯特 著 林宏涛 译 如果我们把罗尔斯的“无知之幕”视为人之为人的起点,那么,关于道德观念产生的原因,便有了两种泾渭分明的意见。一种是“先验”的,即:人们脑子一片空白地从幕后走出,完全依托理性去建构道德观念,这是柏拉图、康德,一直到罗尔斯这一脉所持的立论。另一派则是“经验”的,对应的战将分别是亚里士多德、休谟和桑德尔。 针对这两派的争论,对一个问题的回答就非常重要了:动物有没有道德观念?达尔文在《人类的由来》里专门回答过这个问题,关于道德的起源,他认为有四个原因:认同感、群居的本能、人言可畏和习惯。我们抛开“人言可畏”这个人类所特有的语言问题,剩下的三条,可以归并为一种功利主义的态度——牺牲个体、保护族群,以换取自己基因最大化的传递。群体遗传学家霍尔丹在一张纸上草草计算之后,大声宣布自己“将毫不犹豫地为了挽救两个亲兄弟或四个堂兄弟而牺牲自己的性命”。这其实也是道金斯在其《自私的基因》一书中的主旨思想。即:人之所以利他,乃是生物的本能,是基因在算计。 但是进化论者的古怪也正在于此:达尔文及其“斗犬”赫胥黎一边为人类的道德观寻找生物基础,“我认为,任何有完整的社会性本能的动物,只要它们的智力进化到接近人类的程度,就很可能会产生道德感和良知”(达尔文语),一边又坚称道德是人类的特殊精神产物,“道德感,构成了人类与低等动物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到底要闹哪样呢? 在群居性动物中,舍生取义的例子屡见不鲜。另外,动物学家德瓦尔就南美卷尾猴做的试验也证明,猴子在遭受不公平的待遇之后也会感到愤怒。德瓦尔将赌博筹码扔进笼子,请猴子拾起来还给他。这样做的猴子,有的得到黄瓜,有的得到它们更喜欢的葡萄。后来,有的猴子干脆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得到葡萄。如此一来,其他的猴子们就愤怒了。它们扔掉了筹码,饿着肚子对黄瓜表示不屑一顾。这个试验结果我们人类并不陌生:妈妈给大林一块钱,让他和弟弟小林分。条件是,如果小林拒绝大林提出的分配方案,一块钱被妈妈没收。多次实验结果证明,在西方,如果大林们的出价低于3毛7,小林们会报复性地拒绝,宁可自己一分钱不得。(顺便说一句,大林小林分钱的这个试验,在全球做过多次,因文化的不同,各地结果也不同。南美印第安人的大林们最抠门,亚洲的大林们最慷慨,差不多接近平分。) 可见对公平的感受,在动物中就存在。公平,即是“己所不欲,勿施与人”的基础。关于道德的定义汗牛充栋,我还真没见过有比“己所不欲,勿施与人”这八个字更简要和更准确的表达。当然,强硬的进化论者如道金斯仍然可以将这种基于公平的道德观解释为一种群居性动物的生殖和生存策略——只有这样,才能降低内部成员的沟通交流成本,从而有利于群体的繁殖。比如,你是个慷慨的原始猎人,愿意与原始女人分享你的长毛象,女人就愿意和你睡觉,你便子孙满堂,抠门的猎人因为无法传递后代。漫长的进化,导致了慷慨的人获胜。 这种社会生物学的陈辞滥调,相信我们大家都很熟悉。还记得他们是如何解释战争的吗?他们说:因为在部落内要讲道德,男人们便不得不压抑自己的侵略性,于是只能通过与其他部落的战争来释放它。战争可以扩大领地、获得更多的交配机会(想想阿加门农和阿喀琉斯抢女俘虏),最终,勇敢的男人子孙满堂,获得了遗传竞争的胜利。 如果我们要相信整个这个故事,就需要相信以下所有情节:勇敢的男人首先在部落内彬彬有礼,是少妇之友,愿意与她们分享食物、人生感悟和心灵鸡汤。同时,又热衷于与外部落作战,冲锋陷阵于前,最终还不死。但是常识告诉我们:喜欢和女人聊天的都是娘娘腔,不太可能同时又不最勇敢的战士。而且,在战争中,死亡率较高的应该是那些比较勇敢的人。 还有一个问题:人的行为模式——抠门的或慷慨的、勇敢的或懦弱的——是可以遗传的么?道金斯显然不能同意这个,所以他只好捣一个“文化模因”的浆糊,把人类不同的行为模式比化为小鸭子生来会游泳的内置,然后对这个内置的源由含糊其辞。从这个角度看,法兰克福大众报的记者尤根·科必对社会生物学的讥讽是很有道理的:“社会生物学之所以可笑,是因为它以一个想象为基础:每个个体犹如香菇一般一颗颗从土里冒出来,然后才发现团结合作的好处。” 其实,社会生物学家真的应该严肃对待诺贝尔奖得主艾瑞克·坎德尔的研究结果:后天行为模式和环境因素,真的可以影响若干调节基因。至于这种影响能否被遗传,目前尚在争论之中。罗伯特·萨格登认为道德不过是人们偶然和随机之下达成的观念共识,只要共识达成——不论观念本身是否符合帕雷托最优——都将对群体成员产生约束。如果,硬的基因与软的文化不再泾渭分明,而是血肉模糊的一团,那么,当我们用语言的解剖刀来剖析道德时,便立即陷入类似量子力学的“测不准”的窘境。于是,对道德感本身的理解,也必将陷入萨格登对道德观念的描述。如此一来,甚至对伦理与道德进行区分也不再有必要了——我们将符合人性本能的、比较硬的道德观念,视为伦理;将后天文化建构的观念,视为道德。但是既然基因与文化现在血连着肉肉带着血,还做这个区分有什么意义呢? 普列思特这本《不自私的艺术》,全书分为三个部份:善与恶、意欲与行为、道德与社会。第一部份从性善论与性恶论两条线廓清对道德这一概念的哲学争论;第二部份阐述了基于自我意识之上道德立意与实践之间的矛盾,关于道德立意这一话题,他显然采取了康德的立场;而最后一部份,则讲了道德的功用。林林总总方方面面,非常全面地介绍了与道德这一话题有关的相关学科与研究的成果。从总的气质上,他是偏重后天文化建构,同时又接受道德先天的生物因素的。也就是说,他站在罗尔斯与桑德尔之间,但离桑德尔近一些。而相比之下,我可能比他硬一点:我认为,一个人的道德观先天的成份更多。我们在五颜六色的道德菜地里采撷,过程与其说是被说服,不如说从一开始我们就有了偏好和喜欢。至于究竟谁更有道理,谁在乎呢?关于道德这一话题,我们甚至经常自己与自己拧巴,又何必强求与他人的一致。保罗·赛门唱道:“经历世事沧桑,我们多少还是一样。”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更愿意采用一种自省和内向的态度:只把道德用于自律,或主要用于自律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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