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个湿地定级“市级重要湿地” ■除国防、水利、能源、交通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征收、征用或占用■2005年-2009年5年间自然湿地面积减少了1/4个苏州古城区
苏报讯(记者 顾玲)《苏州市级重要湿地名录(第一批)》近日正式发布,全市共有市级重要湿地102个,面积2323.62平方公里,占全市自然湿地面积的86.5%,其中跨行政区域的重要湿地为9个。今后,征占用市级重要湿地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并制订相关湿地保护方案。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的生态功能。我市湿地资源丰富。市农委2009年对全市面积在8公顷以上的自然湿地调查结果显示,全市自然湿地共分为773个斑块,总面积近27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66%。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意改变湿地用途的现象时有发生。从2005年到2009年的5年间,773个自然湿地斑块中有50%以上的斑块面积发生了变化,自然湿地面积净减少365公顷,相当于四分之一个苏州古城区的面积,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我市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12年2月2日,我市实施了全省首部湿地保护地方性法规———《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专门成立了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并开始启动重要湿地、一般湿地认定。重要湿地、一般湿地被认定后,可以进一步明确湿地范围和界限,为今后国土、规划等部门提供征占用湿地审核依据,严格湿地征占用管理。此次被认定的102个市级重要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并具有显著的历史文化保护或科学研究价值,有的已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省级重要湿地名录,有的已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 市湿地保护管理站站长冯育青告诉记者,根据《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除国防、水利、能源、交通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征收、征用或占用市级重要湿地。建设单位如果确实有需要征用市级重要湿地,则必须制定湿地保护方案,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和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施工,以实现湿地在占用过程中的保护和占用后的恢复。除苏州市级重要湿地以外,剩余的面积超过8公顷的湿地则被认定为一般湿地。今后,随着保护等级的提高,可能还会把更多湿地划为重要湿地,产生第二批名录。 相关链接 苏州市级重要湿地名录(第一批) 长江(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太湖(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阳澄湖(昆山市、相城区、工业园区)、澄湖(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白蚬湖(昆山市、吴江区)、万千湖(昆山市、吴中区)、黄泥兜(吴江区、吴中区)、三角嘴(相城区、姑苏区)、章水圩(昆山市、吴江区)、暨阳湖、昆承湖、尚湖、南湖荡、官塘、陶荡面、六里塘、常熟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金仓湖、太仓太丰西庐湿地公园、淀山湖、傀儡湖、长白荡、明镜荡、白莲湖、商鞅湖、汪洋荡、陈墓荡、杨氏淀湖、巴城湖、鳗鲡湖、万千湖、天花荡、急水荡、雉城湖、夏驾河、阮白荡、昆山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北麻漾、元荡、昆山天福省级湿地公园、长漾、三白荡、南星湖、白蚬湖、金鱼漾、澄湖、黄泥兜、同里湖、汾湖、石头潭、雪落漾、九里湖、沐庄湖、张鸭荡、莺脰湖、大龙荡、袁浪荡、长崎荡、长荡、庄西漾、南参漾、蚬子兜、孙家荡、长田漾、诸曹荡、方家荡、郎中荡、西下沙漾、沈庄漾、东下沙荡、徐家漾、蒋家漾、桥北荡、荡白漾、前村荡、普陀荡、北角荡、野河荡、迮家漾、凤仙荡、南万荡、杨家荡、上下荡、杨砂荡、同字荡、何家漾、钟家荡、季家荡、黄家湖、东藏荡、吴天贞荡、陆家荡、镬底潭、尹山湖、下淹湖、漕湖、三角嘴、盛泽荡、鹅真荡、独墅湖、金鸡湖、青剑湖、苏州荷塘月色省级湿地公园、东沙湖湿地公园、莲池湖公园、苏州太湖湿地公园、石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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