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驾照被注销重领不必再进驾校学习

 乱云飞舞 2013-07-05

image

7月1日起,驾照注销者可自行报名参加驾考。本报资料图 记者 吴恺 摄

    本报讯 记者 马鈜 刘昕璐 上海交警部门昨天透露,从7月1日起,凡被依法注销、吊销、撤销驾驶证的驾驶员,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并达到重新申请年限规定的,可以自行报名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据交警部门估算,全市被依法注销、吊销、撤销驾驶证的驾驶员约有10万人,排除不定的,约有数万人可自主报考,不再需要经过驾校报名培训。主要原因是考虑这部分人本身具有驾驶技能。“比如我本身是有驾照的,由于某种原因,比如体检证明没交,驾照注销了,如果再花钱培训进驾校学习,似乎没有道理。”上海市交警总队副总队长王梅根表示。

  据悉,目前。符合条件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符合规定的照片以及本人核发的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吊销、撤销的相关证明,到全市任意一个车管分所报名。

  交警指出,自行申请参加考试并不是任意市民,他必须是曾有驾照的驾驶员。申请考试应当由本人向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各分所相关对外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确定考试日期,考试合格后方能拿到驾驶证。其间,申请者不能随意驾车上路学习。据悉,在目前阶段,暂定科目一、科目三每周最高受理考试人数为60人,科目二不受考试人数限制。如果考生希望在考前练车,可以向驾校申请相关项目的训练,收费由双方自行协商。

  不过交警部门表示,对零基础学员来说,开放自行申请考试,目前尚不具备条件。市交警总队负责人表示,这可视为全面实施驾驶人自行报名驾考的一种试点。目前,全面放开的瓶颈是教练车和教练员,下一步交警部门将与市交港局联手,对驾考培训是否一定要由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教练员和教练车来实行进行调研。

  》问答

  暂定科目一、科目三每周最高受理考试人数为60人

  问:哪些人可以自行申请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答:凡持有本市核发、换发的驾驶证,被依法注销以及吊销、撤销后,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条件规定,并达到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年限规定的人员,可以自行申请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问:自行申请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需要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答: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身体条件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照片;

  四、本市核发的驾驶证,被依法注销以及吊销、撤销的相关证明。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需经车管所核查属实的。

  问:办理自行申请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流程规定是怎么样的?

  答:自行申请参加考试的,应当由本人向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各分所相关对外服务窗口提出申请;车管所各分所相关窗口对于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按受理时间先后确定参加科目一考试日期,并告知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确定科目二考试日期;科目二考试合格后确定科目三考试日期;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当日参加领证前警示教育和宣誓仪式,车管所按照规定,制作并核发驾驶证。

  问:自行申请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在哪里?

  答:目前,三个科目的考试项目和领证前警示教育和宣誓仪式,统一安排在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第一培训学校进行。

  问:自行申请参加考试有人数限制吗?

  答:有的。在目前阶段,暂定科目一、科目三每周最高受理考试人数为60人,科目二不受考试人数限制。

  问:申请自行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有什么特别规定?

  答:没有特别规定,但相比以前的考试内容有新增加内容。根据2013年1月1日新实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新规定,分别在小型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中新增模拟复杂道路考试项目以及在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后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本市在小型车模拟复杂道路考试项目中增加了模拟高速公路停车取卡、模拟隧道、模拟紧急情况处置、窄路掉头四项“特色”内容。

  问:申请自行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需要缴纳的费用?

  答:(一)驾驶许可考试规费:申请人缴费标准为每个科目人民币40元,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结,即“考一补一”收费一次,以此类推。各科目考试按科目单独计算。

  (二)社会化考点考场使用费:科目一考试免考场使用费。科目二倒车入库(考一补一)40元、场内驾驶技能考试(考一补一)60元、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考一补一)20元,共计120元。“考一补一”仍未合格的,下次考试仍按上述标准执行。各科目考点考场使用费按科目单独计算。

  (三)驾驶证工本费:收取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

  (四)其他费用:申请人因训练需要,向社会化考点另行提出训练需求的,相关收费由双方自行协商。

  (五)缴付方式:申请人缴付的驾驶许可考试规费由相关社会化考点代收,考点应当在出具的发票中注明,车管所按规定缴付市财政。考点考场使用费付费方式按有关规定执行。

  问:如果驾驶证注销时间较长,现在驾驶技能比较生疏,是否可以上道路进行训练?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因此自行申请参加驾驶证考试人员,在未取得有效驾驶证前,在道路上学习驾驶的,应当符合上述规定。

  问:在道路上违法学习驾驶将受到哪些处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行为人有第二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因此,对于在道路上违法学习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背景

  人大代表建议

  取消本市驾校强制培训

  今年上海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金可可就曾提交《关于依法取消本市驾校强制培训的建议》的书面意见。

  长期以来,按本市车辆管理机关的做法,机动车驾驶证及其考试的申请,须由申请人通过其驾校提出,个人自行申请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不予受理。金可可认为,显然,这是将驾校培训作为申请驾驶证的强制前置要件,“事实上,驾校不应是通往驾照的唯一途径,应依法取消本市驾校强制培训。”

  金可可认为,驾校培训若是申请驾驶证的强制前置要件,这违反《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和基本精神;《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公安部规章等相关法律均未规定驾校强制培训制度,今年1月1日实行的新驾考规定亦明确申请驾照仅须提供申请表、身份证明和身体条件证明。为此,金可可在书面意见中列举了《行政许可法》的多项具体规定,建议市人大依法对相应主管机关的上述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允许个人自行申请考试、申请驾照。

  金可可说,将驾校培训作为申请驾驶证的强制要件,容易造成驾校垄断影响行业规范、驾校不注重质量、滋生驾校与主管机关间腐败问题,以及驾校培训费用不透明、不合理等问题。相反,取消驾校强制培训,并不会导致驾校行业的消亡或萎缩,而是有利于修复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驾校只能靠更优质的服务或者价格优势,吸引潜在消费者。

  最近,金可可终于等到了主办部门“解决采纳”的回复。

  虽说是“解决采纳”,但金可可明白,目前充其量还是“部分解决采纳”。他强调,对于主办部门认真的态度,并且屡次前往主动找到代表反复沟通的风格表示赞赏,但是违反《行政许可法》等法条却依然是不争的事实。

  金可可指出,并不能因为现实中有困难,有利益问题,就成为不守法的理由,这不是真正的法制精神。所以,他依然坚持,全面取消本市驾校强制培训,这是第一步做到“合法”,然而,衍生出的自学权利如何保障,安全问题如何确保,这则是必须通过修改国家立法才能改变的事。

  “今后,有经验的驾驶员师傅是否可以直接带徒弟学车呢?如果可以,竞争不是可以更加充分吗?”金可可透露,这个暑假,他将就此问题“不依不饶”做进一步更深的研究,并与政府部门继续保持沟通。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