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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福一方”要用好“加减乘除”

 太阳下的森林 2013-07-08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是每个领导干部的共同愿景,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企盼。实践告诉我们,实现“造福一方”的目标,这既是一道只有逗号没有句号的问答题,也是一道需要运用“加减乘除”法则才能答好的大考题。

  “加”大民为先民为重的“力度”。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充分认识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也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把改善民生始终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特别是要大力发展普惠型社会事业,不断拓展民生工程的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当前,要集中精力贯彻“两会”精神,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认真组织实施民生工程,把民生工程当作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结合实际,科学谋划,深入推进,狠抓落实。

  “减”去喊得紧抓得松的“作风”。“造福一方”关键靠“干”。“干”就要首先端正思想作风,做到变“干部动动嘴,群众跑断腿”为“群众动动嘴,干部来跑腿”。自觉转换工作角色,扑下身子,放下架子,多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将坐等上门的“衙门型”服务,变成主动走上门的“实干型”服务,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干”还要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多一事就是少一事”。要防止遇到困难绕道走,发现矛盾向上交,解决问题往外推,要铲除“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官僚作风,要清除工作畏难畏苦,作风庸懒散浮的思想,坚持把每办成一件实事,就意味着我们少欠人民群众一份“义务债”、“责任债”的大事来看待。

  “乘”上群众笑群众赞的“效能”。要坚持群众路线。强化“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责任意识,从思想深处真正想着人民群众,服务人民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切实做到民有所求,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多做顺民心、利民生的事。要坚持群众标准。特别是在解决群众利益的问题上,坚决做到决策前让群众“点题”,落实后让群众“点头”,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当作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的“晴雨表”,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

  “除”掉功利化近利化的“病菌”。“造福一方”重在常态,贵在持久。领导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不能心浮气躁,盯着位子干工作,瞄着“彩头”抓落实,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善长谋短期效益;千万不能做我“搞建树”,别人“擦屁股”的事,防止给全面发展带来“硬伤”,给科学发展留下“重症”。要有“功成不必在我任期”的高尚境界。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坚决摒弃懈怠之心、功利之念、浮躁之气,始终保持可贵的“赶考”意识,切实把增强人民福祉,提高百姓“幸福指数”的事情办到位。要清除“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飘浮意识。防止事情还没办几件,就急着宣称自己这里成效如何,把原本的一切改头换面,贴上“时尚”的标签,就大功告成般沾沾自喜。惟其如此,才能使我们的一切行为都经得起党、人民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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