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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委托投资等10余项险资新规待出-
2013-07-09 | 阅:  转:  |  分享 
  
包括委托投资办法,开放投资管理市场,建立市场化竞争机制,引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交易对手,提升投资能力和收益水平


【《财经》综合报道】6月5日,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去年底以来保监会主动做好投资政策储备,运用前瞻性、趋势性、周期性分析,修订或拟定10余项规定,形成新的政策“组合拳”。其中包括委托投资办法,开放投资管理市场,建立市场化竞争机制,引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交易对手,提升投资能力和收益水平。
这位负责人说,上述政策“组合拳”涉及融资融券办法,盘活保险机构存量资产,创造增量收益;衍生产品办法,运用风险管理工具,管理和对冲股市波动等风险。
还包括资产配置办法,从保险产品源头厘清保险资金性质,确定相应的投资政策,支持保险产品创新,改善保险公司盈利模式。
委托投资办法,开放投资管理市场,建立市场化竞争机制,引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交易对手,提升投资能力和收益水平。
债券投资办法,增加无担保债券品种,扩大投资操作空间,支持保险机构获取信用利差。
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通知,放松投资限制,增强可操作性,降低保险资产对资本市场的过度依赖,增强保险投资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政策,进一步拓宽投资领域,强化风险控制和后续管理,支持保险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境外投资细则,优化境外投资管理体制,增加可投资市场、品种和比例,促进保险资金实现全球化配置。
创新产品办法,加快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改革,创新运作机制和盈利模式。
托管办法,实现可投资资产全托管,加强外部监督约束,维护保险资产安全完整。
他表示,上述政策规定,有的已基本成熟,稍加完善即可发布;有的需要进一步听取意见择机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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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白塔图书馆2...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