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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老师”呀!12岁的孩子你也干?你是人么?

 哲然图书馆 2013-07-11

湖南12岁女童疑遭教师强奸 生下孩子当证据(图)

 

社会万象光明网 [微博] 2013-07-10 11:48

57915分,12岁女孩思思(化名)在祁东县妇幼保健院产下一6斤重的女婴。

当地公安组织的D N A鉴定,三涉嫌老师的血样均不在其中。74岁的唐冬云被鉴定“锁定”。

留在手背的疤痕,女孩说是被老师强奸后用刀威胁所伤

201368日,12岁女孩思思(化名)和她刚满月的女儿。

74岁的“案犯”

然而思思及其家人的上述指控,祁阳县公安局和梅溪镇中心小学校方均认为与事实不符、缺乏证据而难以成立。

祁阳县公安局在通报中称,县计生服务站向110报案后,公安局当天派出两组警力,一组对思思本人进行询问,另一组迅速赶往梅溪镇调查取证。

询问时,思思开始不愿讲是谁强奸了她,后经办案民警做工作,她说是被学校一个汤姓老师强奸。

警方通报称,赶往梅溪镇的民警迅速去学校开展调查,但经查询该校并无此人。

通报说,民警怀疑女孩讲假话,于是又做她的思想工作,经耐心开导,她终于又讲:她腹中的胎儿是梅溪镇中荷村一个叫“柏和尚”的单身老人强奸所致。

得知这一线索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将犯罪嫌疑人唐冬云(外号柏和尚)抓获归案。经审讯,唐交代了自2012年8月份以来先后强奸受害人10余次、并每次给5-10元钱的犯罪事实。第二天,公安机关将唐冬云刑事拘留。

通报称,唐冬云被抓获后,思思又于1月25日在其父母陪同下向刑警大队反映,其还与梅溪小学三个老师发生过关系:一个是76班的数学老师汤老师,一个是74班的语文老师,一个是72班隔壁班的语文老师曾老师。

警方通报说,民警通过实地调查,认为无证据证实受害人及其家属反映的情况属实。

理由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受害人及家属反映的嫌疑老师均否认强奸。

二是公安机关调查证实的情况与受害人反映不符:76班数学老师不姓汤而是姓唐,所指认作案地点不是笔录中76班教室,而是71班教室。所指认74班语文老师实施强奸的教室,不是笔录材料中的74班教室,而是76班教室。另调查得知,这名语文老师曾教过她一年的书,她却说没有教过她。所指认72班隔壁班的语文老师曾老师对其实施强奸,经调查,72班隔壁班的语文老师不姓曾,而是一名张姓女老师。

然而,对以上警方通报内容,思思及其父母不完全认可。

李春生表示,由于女儿智力和记忆的原因,刚报警时确实搞不清几个老师的姓名和班级,“但你不能因为她记错了,就把她说的事情否定了吧?”

思思说,她向警方提到过外号叫“柏和尚”的唐冬云。“当时警察问我,还有谁(强奸过),我就说了那个老头。”74岁的唐冬云与她家邻村,也曾对她有过性侵。但面对记者采访时她的说法是:“只有一次,没有强奸成。”

“那一次,是去年11月份,当时我上厕所,老头的家就在旁边,他把我骗到家里抱我,我后来跑了出去,他没有做成。”

对警方材料里,唐冬云交代先后强奸她10余次、每次给5-10元钱的说法,她否认:“没有。”

李春生说,女儿报案后曾被警方带回学校指认强奸地点,“校长让我女儿作假证,还威胁她,让她就说是那个老头。”

思思也称她回到学校后,在操场一个篮球架下,“校长叫我以后对外不要说是老师做的,说是那个老头做的,要不然就不用来上学了。”

但记者在梅溪镇中心小学见到校长付奇峰,他对此予以否认。

“指认”失败

“没有这回事。”付奇峰告诉记者。

他说,案发后思思回学校有两次:1月18日她被警方带回,那时还没查出来唐冬云;1月22日4个家属带她来,他们一直跟在思思身边。此外再没见过她。

他认为思思的很多话都不足信,“她(指认的老师)前后说了三四次,每次说的老师都不一样。”

梅溪镇中心小学在校男老师有十几人,由于女儿叫不出名字,家长曾要求学校把男老师全部叫过来让女儿指认,但这被校方拒绝。

“我没有这个权力。我把老师都叫过来,你认,万一把老师冤枉了,这个事情不好说。要是你把人打了,人家面子不好过。是真的倒没关系,是假的,人家以后怎么过。”付奇峰这样解释原因。

后来双方各让一步,让思思通过照片对老师进行辨认。付奇峰把学校男老师的照片都找来,但要求家长回避,只许思思一人在场。

“她指不出来。她指了什么呢?她指了一个去年上学期休假,根本就不在学校的老师。我说,这个你不对,他不在学校里面,怎么强奸你啊?”付奇峰谈那次过程。

李春生说,女儿指认完后,校长确实曾经告诉过他,女儿所指认的那个老师是不可能强奸她的。

但思思本人的说法却不是这样。

“当时我指的是汤老师和唐老师,但是那个胖子老师的照片不在里面。”她说。

“校长问(其中一个老师)他有没有做过,我说,做过。然后校长问我有没有证据,我说我当时记得一点。”

这场指认最后以失败告终。

在梅溪镇中心小学,记者向付奇峰提出,希望能面见思思所指称的三个老师汤某、唐某和王某,但这一要求被付奇峰拒绝。

校长认为,此事公安机关已有定论,让女孩怀孕的嫌疑人也已归案,因此不方便再去打扰那几个老师。

被校方拒绝后,记者拨打过老师汤某的手机。

但一听说是记者,手机那端就挂断了。

记者再次拨打,这回接电话的人自称是汤某的妻子。

她说,自己的老公根本就不认识思思这个女孩,也从来就没有强奸过她。并说这件事对她老公精神和声誉打击都非常大。

她表示,汤某和被指称的另一老师唐某,已就此向法院起诉,认为对方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

她希望媒体以后不要再打扰她的家人。

“鉴定”疑云

确定74岁唐冬云是事件元凶的,是今年2月的一份DNA鉴定。

警方通报显示,2月8日,思思在民警及其父母陪同下,在祁阳县人民医院产科抽羊水样本一份,连同犯罪嫌疑人唐冬云及所怀疑三名嫌疑老师的血样,一起送永州市公安局DNA鉴定中心做检验。鉴定意见为:受害人的羊水与犯罪嫌疑人唐冬云的血样在共有的STR基因座的分型符合孟德尔定律。三名嫌疑老师的DNA与羊水的DNA进行比对后,均不符。

记者拿到了这份鉴定书的复印件。值得注意的是,在永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这份鉴定书中,送检样本对象除了思思、唐冬云和一名陈姓老师外,再无他人。由祁阳县公安局开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所提样本也只有思思、唐冬云、陈某三人。这与警方给记者的通报存在差别。

对此校长付奇峰在受访时解释,当时思思指认的三个老师中没有汤某。所以没有抽取他的血样。

所指认的唐某,因为当时去深圳办事,也没能抽到血样。所指认的另一个老师,家住农村,当时谁也不知道他住哪里,电话打不通,也没能抽取到血样。

鉴定书中的陈某,是学校总务主任,也是该校老师,当时也在调查之列。但思思家人说,他并非思思所指认的老师。

对这份DNA鉴定结果,李春生表示无法接受。“这么大的事,为什么几个老师都逃避检查?”在他看来,这次鉴定意图明显,“就是拿一个老头当替罪羊。”

他还怀疑当初羊水检验的准确性,据其称,唐冬云跟他家是亲戚,“他把我母亲喊姑姑,如果DNA没错,是不是有这方面的原因?”

信任还来于思思的一次偶然“目击”。她说,1月18日她被警察带回学校这天,当晚刑警大队在镇上的哑子酒店吃饭,“后来我看到汤老师和几个老师来了,找李队长,拿出四沓钱给了李队长,放在信封里的,李队长当时把钱拿出来看了下。”思思说当时众人在一个房间吃饭,她在房外,门没关严所以能看到。

经记者向祁阳县公安局核实,当天办案的确为刑警大队李姓副队长。但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科长谢海青认为此说法不实:“如果有这种情况存在,怎么可能让一个小女孩看到?再说这是公共场合,也不可能这样行贿的,我们有调查,结论是这件事不存在。”

谢提供的通报这样回应:经调查,在整个侦查期间,我局办案民警都是在梅溪派出所的食堂就餐,只有1月18日那天晚餐,刑侦大队民警跟派出所的民警在当地哑子酒店吃饭,但并没有跟任一嫌疑人单独吃饭、见面。外界所传办案民警在哑子酒店收了嫌疑人4万元红包一事不属实。

生子留证

4月18日,祁阳县人民法院判处唐冬云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据介绍,对一审判决,唐冬云没有提出上诉。

“那个老头连走路都不方便,怎么可能强奸我女儿?”李春生听闻后愤慨。

据唐的堂弟媳妇介绍,唐冬云是一个深居简出的驼背老人,没有结过婚,一辈子单身独居。他被警察带走后,没有亲人去看过他。

74岁老人致幼女怀孕在坊间也成为争议话题。有人对此质疑,也有人从时间上推算,认为三个老师致幼女怀孕的说法亦不靠谱。并由此怀疑可能另有隐情。

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一份声明,也提到时间问题:在思思被查出怀孕后,经医生推算,其正常的怀孕日期应在2012年8月10日左右。而此时,思思正处暑期放假。

思思诉称三个老师强奸她的时间,分别在去年6月、7月和9月。整个8月,思思对记者的说法是,“放假在家,没见过他们(三个老师)”,“也没和别人有过”。

在采访时为谨慎起见,记者曾让思思父母回避,单独问思思“8月份到底有没有被人侵犯过?”希望她真实作答,她的回答很肯定:“没有。”

也有当地人认为,12岁还属儿童,怀孕本就不正常,也许用一般的常识去分析也不合适。

李春生要求重验DNA,为此又找学校,要求提取三个老师的血样,但这引起校方反感:“DNA已经有结果了,你还要抽老师的血,这是无根无据。”

这期间,当地干部多次找李春生夫妇,劝他们把孩子打掉。并向他们承诺,引产费用由镇上出,此外还给家里三个“低保”指标。

“为了保留最后的证据”,李春生带妻女到隔壁的祁东县躲了一两个月。

5月7日上午9时15分,思思在祁东县妇幼保健院剖腹产下一女,体重6斤,身长50厘米。

在该院开具的出生证明上,母亲12岁,父亲一栏空白。

女婴生下后,李春生多次上访,警方通报中称,“在没有其他证据下状告学校三名老师性侵,并且要求对所生小孩重新做鉴定。”

5月21日,祁阳县公安局为息访,派民警带法医到李家,对思思及女婴再次采血,但未果。

警方材料称,“其父母提出,要先把已判决被告唐冬云从监狱提出,并当其面采血后方能对其女及女婴采血,另外所采血样要给他保留一份。还要求进行DNA鉴定当天,要同时让唐冬云到DNA机构中心当面见证。这些要求与有关规定不符,因此采血无法进行。”

李春生则称,这样做是为了保证“不会作假”。“如果这样抽,孩子还(被鉴定)是那个老头的,我就把我的脑袋割下来。”

至今,这场缺乏信任的“拉锯战”仍在胶着。

再指认无果

6月20日,警察再次来李家,将思思带到梅溪镇派出所。办案人员拿出12张老师的照片复印件,让思思辨认。

这次思思指出了那三个老师,“汤某、唐某和那个胖子老师”,并在指认的照片上签字按了手印。

随后办案人员又将思思带到镇中心小学,让她指认“哪个是哪个的房子”,李春生说女儿也全部都指认了。在学校门口,一名办案人员把他拉到一边,“他劝我不要把事情搞得太大了,我说如果我不搞大,你们也不会调查。”

本指望有所转机的李春生,却在7月2日收到警方送来的一张结案证明,“他们说案子已经结了,孩子就是唐冬云的。”李春生没有签字,并愤怒地拦了对方的车。

“我问他们,女儿已经指认了三个老师,为什么没有对他们展开调查?警察说,小孩子说的话不能成为依据。”

而一场诉讼正在到来,7月5日,李春生收到祁阳县法院传票,他因在网上发帖,被汤某、唐某以涉嫌“名誉侵权”告上法庭,8月5日开庭。

这却让李春生充满期待,“我们一直想见那几个老师,这次是个机会。我们全家人都会去,到时就能和他们当面对质了。如果冤枉了他们,我愿意道歉。”

让他稍感遗憾的是,另一个“胖子老师”这次并没有告他。他希望三个老师都能到场,并准备说服他们做DNA检测。

未了的“真相”争议和悬疑之外,处于风暴中心的思思和她产下的女婴,两个“孩子”的未来却一直少人关注。

在女婴出世后,曾有一户外地人找到李家,想出6万元把孩子买走。但李家没有同意。

李春生说,还有人想出10万把孩子买走,但他都没同意。女儿现在没有抚养能力,暂时只能由他们来养。至于将来,现在还管不了那多。

而腹部留下蜈蚣般伤疤的思思,父母已准备让她远走他乡。

“出了这个事,女儿肯定不能再上学了,也不能在家呆了。”父亲说,下一步,他准备带女儿去外地:

“有条件就上学,没条件就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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