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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中国弱势群体》对穷人不能欺,而要帮

 山乡武侠 2013-07-17

33《中国弱势群体》对穷人不能欺,而要帮

  贫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古代有,外国有,在本书第一章已有叙论。现在要进一步研讨的,是应当怎样看待?这与对富人的态度也一样,曾有不同的评价,但是基本倾向比较明确,多数站在弱势群体一边,虽然程度不等。

  研究贫困,形成理论,由来已久。有篇文章吴清华:《当代中外贫困理论比较研究》,《人口与经济》,2004年第一期。进行比较,如对贫困的定义,西方学者认为包含了机会、能力、安全和权力四个方面,强调个人的生存和发展能力;我国学者起步较晚,强调贫困是因为能力缺乏,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可。过去,大家注重贫困人口的物质缺乏状况,后来被否定,但不排斥客观条件。如阿玛蒂亚·森指出,贫困是因为他们获取收入的能力受到剥夺以及机会的不平等,疾病,人力资本不足,社会保障系统的软弱无力,社会歧视等,都是造成他们收入能力丧失的不可忽视的因素。问题不仅在对贫困的测量,更在反贫困战略和政策的选择。国外学者总结出三种扶贫资源分配方式:一是完全瞄准,确定谁有资格获得扶贫资源,信息成本高,也难以获取完全信息;二是不瞄准,即将扶贫资源直接分发贫困家庭,可以降低信息成本,但会带来反贫困资源的大量流失和低效益;三是介于两者之间的部分瞄准,把反贫困资源交给具有某种经济社会特征的子群,进行等额分配或按收入等比例分配。中国学者遵循“经济增长+公平”的逻辑思路,总结了实现战略的两套政策措施:一是宏观政策,涉及到农村、工业、区域平衡、货币、城乡市场和劳务等;二是影响公平的社会政策,分为发挥财政职能相关的政策、影响资产积累的政策、影响贫困群体能力的政策和社会救助及安全网。当前理论上的缺陷是没有规范的定义,各部门口径不一;反贫困没有合理的统筹规划;反贫困政策没有连续性和长远性。

  以上理论,未免抽象。接触实际,说法不一。孔夫子说:“不患寡,而患不均”,是一种安贫的平均主义。当代社会流行的,如有人认为,贫穷导致犯罪,虽然也予同情;有人认为,贫穷出于愚昧,似乎不值得怜惜。还有把贫穷看做脆弱,可以利用,可以欺骗,处处流露出歧视。这些观点和态度,都无助于消除贫穷、救助弱者。

  应当明确,贫穷是一种历史现象和社会现象,必须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给以解决;穷人是弱势群体,必须得到全社会的关怀和帮助。当前存在此一现象和问题,是全社会之痛,不能等闲视之。2004年6月10日的《远东经济评论》(香港),报道世界银行行长沃尔芬森在上海召开全球扶贫大会前夕的一段讲话,直言不讳地警告:与穷人分享财富,否则一大批找不到合法途径发泄怒火的穷人,会做出对抗性反应。他担心的是:从某种意义上看,中国有可能成为其自身成功的受害者。在中国自己发表的公开声明中,这个问题通常被“社会稳定”一词所掩盖。与此同时,偶尔有人会强烈暗示社会动荡的前景,但很少有人会以直截了当的言词提及。还说:25年前,贫富差距极其微小;今后10年内,如果以目前的增长速度发展下去,中国有可能成为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

  其实,我们的政府和人民包括部分富人,对此是有认识和感觉的。中国社科院农村研究所的李成贵研究员指出:从洛克、卢梭到罗尔斯一脉相传的社会契约论都提出了一个最基本的观点,就是“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每个人在最广泛的基本自由和财产权利方面相对于其他人的类似自由,具有一种平等的权利;二是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需要得到调整,即所有的社会价值,包括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等,都应得到平等分配。为了实现这种平等,政府和社会必须对那些拥有较少资产的人和社会地位较为不利的人予以更多的关心。对我们而言,最最要紧的就是要关注那些贫困中的贫困者。还有人说: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我们要警惕“仇富”,但主要是防止“欺贫”;要关注富人的发展,但更要关切贫民的生存。

  当然,这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使命。2004年第四期的《社会学研究》发表朱晓阳的文章,题为《反贫困的新战略:从“不可能完成的使命”到管理穷人》。指出,中国过去的农村普遍性脱贫被认为是“不可能完成的使命”,后来基本上完成了;但是,也还存在问题,可以说是“管理穷人为目标的反贫困的困境”,亟待进一步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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