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环境更趋完善,竞争更趋激烈与复杂。为适应这种复杂多变的市场外部环境,现代企业,尤其是以法人治理为特征的大型公司必须赋予高层管理人员更大的权力,担负起更多的责任,进行更为迅速的决策。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近几年来,国内许多有国际背景和部分在行业中具有领导地位的企业纷纷对企业内部的管理体系及组织架构实施“变脸”和改造,纷纷设立了首席执行官(CEO),首席财务官(CFO),首席运营官(COO),首席技术官(CTO)等等。这是企业适应国际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历史选择。
去年,美国在一系列大公司财务丑闻发生后,很快由国会通过、布什总统签署发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把CFO提高到与CEO同等重要的法律地位。美国一些州政府也引入CFO职位。如《新泽西法典》(LAWSOFNEWJERSEY)对政府CFO职位进行了界定,并规定该州各级政府的CFO必须根据新泽西颁布的法规注册。同时,“假账的WTO化”,矛盾从CPA转向了CFO,由此从反面反而提高了CFO的社会地位,在国内,据悉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上,“总会计师”这一角色得到重新定位,它的英文表述改变为“CFO”;这样,今后中国企业的总会计师(CFO)将突出在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上的重点作用,并围绕着“财务核心”,明确他们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核心地位。《财富》杂志在一篇题为“顶级CFO”的评论中指出。CFO正在使公司财务管理的传统地位发生革命性的变化,这些CFO正在参与公司经营的全过程,包括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领导公司进行自身变革,并以一种真正的伙伴关系与CEO一起进行决策。这一系列情况充分显示了传统的CFO制度正经历着翻天覆地的变化,CFO的职位越来越受到关注。因此,现阶段在我国进行CFO及CFO制度的有关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CFO制度的本质
CFO制度是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及多层次管理的治理结构下,由企业所有者在企业内部所建立的旨在保障所有者利益和实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并有特定专业人员、机构、制度和措施等因素有机组成的财务监督与管理机制的总称。
现代企业制度中委托-代理关系这一基本矛盾的存在,说明了出现“弱所有者,强管理者”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并非偶然。为了降低代理成本,所有者要寻找一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控制机制,加大对企业会计控制权的争夺力度,为此,股东需要在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设置一个能代表所有者利益对管理层实行监控的职位。这就是CFO制度出现在现代公司财务治理结构中的根源。
CFO制度诞生的根源决定了财务总监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所应承担的工作职责。在治理结构层次,CFO受聘于董事会,对董事会负责,代表股东对经理层实施财务监督;而在公司内部组织结构中,他是公司管理层的成员之一,主导公司的会计系统,承担起战略与资源管理,理财和控制的职责。因此,CFO既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一环,也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监督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肩负着对企业财务运行进行全过程监控的职责。至此,我们可以将CFO在董事会和公司组织结构中的一般地位用下图表示:
在上图中,企业CFO管理和控制着企业所有的会计财务与审计职能,并直接向董事会报告。会计职能主要包括税务管理、企业的内部及外部会计系统管理、企业的计划及管理控制系统的管理(包括预算和对政府报告系统的管理)。财务职能主要包括企业长期与短期的财务管理、融资、企业信用管理、投资管理、保险管理、资本预算等职能。企业的内部管理部门直接向CFO汇报,但也有一些企业是向总经理(CEO)或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当然,由于各个企业的规模和组织不同,每个企业对上述职能的组织方式也各不相同。
三、国外CFO制度
美国和少数欧洲发达国家的CFO在设计和实施战略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由于他们的公司的财务管理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成本已经降低至最低标准,CFO的压力主要集中于为公司寻求进一步发展良机而必须解决的一些财务问题上。
大多数欧洲的CFO仍然将成本控制列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他们更多的仍是在扮演主计长(controller)的角色。
日本近年来借鉴了欧美企业“超级首席财务官”在决定公司成长战略上的作用,将CFO的主要职责定位在确定公司的长期财务战略上。从2002年3月份财政年度结束起,日本公司已经开始强调巩固财务成果。不仅对目前公司的财务负责,而且对整个组织负责。正如人们常说的那样,这是一个需要管理技巧的年代。在日本,CFO时代已真正来临。
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国家,由于公司追求营业收入的本能,CFO主要忙于基础性工作,多数扮演的是一个专业理财幕僚的角色。
四、我国CFO制度的历史
中国的总会计师制度是在20世纪50年代通过学习前苏联计划经济体制的经验,在“一长三师”(厂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的企业干部管理体制下所形成的;后来提出的“八字方针”和“工业70条”,总会计师上了红头文件,但文化大革命时期,曾一度遭到批判而萎缩;总会计师在邓小平拨乱反正时期又重新受到了重视,在“发展生产力,把经济搞上去”的指导思想下,总会计师为企业领导班子的成员,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搞经济核算和严格的责任制。总会计师有过“一支笔”的年代,在此期间充分得到体现;国务院1990年发布了《总会计师条例》,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并规定总会计师是单位的最高财务负责人;当时的总会计师是一个既对国家负责,又对厂长(经理)负责的职位,进入市场经济以后,我国企业一般都是在“对总经理负责”这一含义下定位总会计师的职责。目前我国总会计师的管理体制还不顺,基本上处于一种“大家都可以管,大家都没管”的局面。表现最突出的是在我国目前的人事体制下,进入领导班子的总会计师,没有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
1994年以来,深圳市、上海市等省市相继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而2000年7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会计法》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国有控制企业必须设立总会计师,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签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签章。这两项举措给人们发出了明确的信号。在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方面,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均被摆到了一个重要位置。实际上,我国目前对“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的界定和设置尚无统一的规定和一致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