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溪县旅游口号与形象标识征集评审结果的公示
安溪县旅游主题口号及形象标识自2013年3月10日通过新浪网和新浪微博面向全球公开征集以来,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踊跃投稿。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专家评委初选、复选和综合评议,最终在应征的16898件主题口号作品、133件形象标识作品中评选出安溪县旅游主题口号采用奖作品1件、入围奖作品5件,评选出安溪旅游形象标识采用奖作品1件、入围奖作品5件。在此,谨向评审专家、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现将获奖作品公示如下:
一、安溪县旅游主题口号
(一)采用奖作品 山水福地,茶韵(茶香)安溪。(作者:江苏省泗阳县 张英) (二)入围奖作品 1、茶中山水,画里安溪。(作者:江苏省无锡市 过震雷) 2、问茶山水,养心安溪。(作者:山东省聊城市 窦中冬) 3、安溪,茶香里的山水城市。(作者:山东省沂南县 张明霞) 4、跟我出发,安溪品茶。(作者:山东省成武县 李英) 5、馨香之旅,福地安溪!(作者:微博ID:3278191591 心似琉璃) 二、安溪县旅游形象标示 (一)采用奖作品 作者:蔡贤达(福建省龙岩市)
(二)入围奖作品
1、作者:陈忠江(重庆市忠县)
2、作者:李文飞(广东省湛江市) 3、作者:许启凤(江苏省南京市) 4、作者:赵鸿泽&陈思奇(泉州市安溪县) 5、作者:陈奎昇(河南省平顶山市)
公示时间:2013年7月16日—2013年7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每天8:00—17:00)与安溪县旅游事业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5-23228517,邮箱: 以上入围作品作者请于公示结束后三个月内,与安溪县旅游事业局联系奖金领取事宜。获奖作品作者务必确保作品为作者自创、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无第三方侵权,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追回奖金。获奖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属安溪县旅游事业局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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