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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为美术生解疑 统考与校考成绩不通用

 劲傲人生 2013-07-19
22日,山东省招考院组织有关专家就山东省即将开始的2009年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热点问题进行解释。

  据介绍,2009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08年12月28日。考试结束后,山东艺术学院承担造型基础科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承担色彩基础科目的评卷工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情况划定美术类专业考试本、专科合格分数线,并向各市招办下发考生考试成绩,发放本科或专科层次合格证。各县(市、区)招办于2009年1月20日前将美术类专业合格证发至考生本人。

  美术类专业实施统考后,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享受同等政策的院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其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山东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其他省属二本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委员会批准;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鲁招生的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没取得《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的美术类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考试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可既用校考成绩又用省统考成绩。(王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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