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负率:按如下计算公式:[销项税额+免抵退货物销项-(进项税-进项转出+期初留抵-期末留抵+进口料件模拟进项)]/(销售收入+免抵退销售收入)×100%,由此计算出的2010─2012年度实际税负率分别为:2.96%、3.07%、2.36%,其计算过程见下表:
出口退税企业的税负率如何计算? 问:我公司是一家外销和内销的混合型企业,因外销大于内销,每月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留抵税额较多,在这种情况下,税负率应该如何计算?
答:目前对于出口型生产企业税负率的计算方法分二种情况: 1、期初进项留抵数中有以前年度出口但末申报退税的进项留抵在内,且数额较大,主要形成原因是由于新批的出口企业受一定条件限制,前十三个月不能申报出口退税,其金额放在留抵进项中体现。且到年末仍有留抵,其留抵数的计算应为上年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数-下年度1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上的本期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0,此时期初留抵直接影响到下年度的税负率,此时当年实际税负率的计算方法:(全年销售收入(内外销之和)*17%-当年进项)/全年销售收入。 第一种计算方法是(出口的免抵税额+内销的应交税金)/(内销的销售额+外销的销售额)=税负] 第二种方法是:(全年销售收入*17%-进项税额+期初进项留抵-期末进项留抵)/全年销售收入。 此两种计算方法的结果是一致的。 以上计算中的进项税额均为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货物进项转出,期初期末留抵均为增值税纳税申报上的留抵数-下期申报表当月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从税负计算的原理来说是为了计算增加值税负率,所以,对于进项转出,要考虑是什么事项,对于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进项转出,不应考虑的.其他要看具体情况,比如免税货物用,非应税用,等等考虑进去就可以了,更准确的计算还应考虑期初期末的存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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